沅江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四个股室: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机关 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扶贫和综治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市城镇职工
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 策;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 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等方面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健康扶贫有关工作;参与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 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三、基金监管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对全 市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检 查、稽核和协助考核;负责对医保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核;负责接收医保违规行为举 报和投诉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负责省定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 进行动态维护。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 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 违规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 理,指导监督招标采购平台运行。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四、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和人事 股)。负责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和基金运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网上舆情监控。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 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药品、 耗材、器械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负责医药招标采购平台 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党建、组织人事、机 构编制、绩效、老干和工青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