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36834 发布机构: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2021-08-1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成立于2019年,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拥军优抚股、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5个股室,下设3个公益类二级事业机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光荣院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61万元,增长100%;支出总计12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新成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5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32万元,占88.25%;事业收入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29万元,占11.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3万元,占29.81%;项目支出89.55万元,占70.19%;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32万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新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32万元,增长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新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7.58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2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0%。资本性支出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项目支出89.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76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资本性支出3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原因:2019年我单位新成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3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3月我单位新成立,无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110人。

九、关于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项目支出,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89.55万元,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3万元,较上年增加30.8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新成立。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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