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座谈会在云南召开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766441 发布机构:沅江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2023-05-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信息来源:质量监督司

 

为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有效实施,5月5日,质量监督司在云南昆明召开宣贯座谈会,详细解读“两个规定”条款内容,深入研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督条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细措施、更实工作、更严作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宣贯解读,推进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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