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沅江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21〕6号)相关工作要求,市审改办制定了《沅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
《清单》共纳入中介服务事项101项,进驻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凡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和省、益阳市的改革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各部门中介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和要素变更等情形要及时向市审改办报备,由市审改办按程序清理。
附件:沅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docx
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