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办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出台后,原《沅江市落实国家、省、益阳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六十条”》作废。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沅江市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和沅江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年度经济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在“稳进高新”中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益阳市委和沅江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创新、智慧现代化沅江,加快建成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一)经济发展整体好转。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6%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50万吨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均增长15%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园区亩均税收达15万元。实现产业基础有保障,现代农业坚实稳固,投资消费稳步增长,园区产业更加聚集,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二)创新能力稳步增强。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达到12%以上,占GDP比重达到2.1%;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建设创新平台3家,备案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200万元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2%。
(三)营商环境走在前列。聚焦激发创新活力与维护公平竞争两大核心诉求,推动一批有利于服务市场主体的改革事项取得突破,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洞庭湖区一流、益阳市内领先的营商环境,力争进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先进行列。
(四)重大风险基本可控。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完成年度化债任务;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得到有序处置,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疫情防控保健康、防重症更加有效,“乙类乙管”措施落实到位;极端天气类风险妥善应对,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
(五)安全生产巩固提升。持续深化、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涉安事故、大幅降低一般涉安事故发生率,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数与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左右,实现“两争一保”目标,即“争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争省厅真抓实干激励奖项、保沅江绝对平安”,为沅江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守牢安全底线。
(六)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用心用情办好我市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十件实事均达预期;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改善楚怡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交通要道建设,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激发释放消费潜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切实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18亿元。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大力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坚持“远学江浙、近学长沙”,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战略,主动加强与湘江新区、长株潭城市群、益沅桃城镇群等区域城市的协同发展,力争全年进出口总额突破2.4亿美元,对外劳务营业总额突破700万美元。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坚持“产业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打造沅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全面融入湖南省“强省会”战略和益阳“一核一圈两翼”建设,坚持城乡融合,聚焦精美规划、精品建设、精细管理、精明增长,努力打造有格局、有亮点、有文化、有特色、有规范、有作为、有温度、有魅力的城市,让“四精八有”成为沅江城市发展的“四梁八柱”。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强化资金、资源、能源、人才等基础要素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推动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继续深化与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良好合作关系,加强所地合作交流,有效发挥麻类研究所、水科所等驻沅院所科技助农作用。实施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把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实施创新平台建设攻坚行动。支持国家麻类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推动创新平台提质升级,以重点突破带动发展质效整体提升。实施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
(三)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动发展动能加速汇聚。开展改革、开放、服务、法治四个“一流环境”建设,实施22个大项85个小项具体措施。以改革创一流环境,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抓好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开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改革,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持续减税降费,更好助企“纾困增效”。以开放促一流环境,加强自贸区对接合作,建设市场友好型投资环境,培植壮大出口主体,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以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推动湘商回归。以服务强一流环境,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促推政务服务APP联盟深化“跨省通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包容普惠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放权赋能,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以法治护一流环境,持续强化法制保障,维护生产经营秩序,推进公正司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四)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推动重大风险基本可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优化债务利息结构,发好管好用好政府债券,强化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增强公民对各类金融风险的辨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防范化解疫情风险。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要素保障,完善基层医务人员配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加强疫苗接种和宣传引导,确保疫情可控化。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供应、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落实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推动平安沅江建设升级。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多项安全专项行动,针对“人、车、路、企”,开展“建、管、罚、宣”专项整治,压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确保安全隐患清零;做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执法工作,实现高危企业监管执法100%全覆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把安全审批关口,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和事故调查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六)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推动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用心用情办好我市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十件实事均达到预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启动实施“温暖社保”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推行异地就医结算与基层医保代办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异地结算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提升“两率”水平。持续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推进职业教育“楚怡”行动,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加快自然生态修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保优良率达92.8%,全市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Ⅲ类以上比例稳中向好,力争达到100%。
四、组织实施
(一)组建推进机制。市级层面建立打好“发展六仗”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总牵头的联席会议,分别建立六个工作专班。在制定“1个实施方案+6个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组织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二)细化分解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对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实施的项目清单、任务清单或政策清单,明确打好“发展六仗”具体责任单位、牵头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三)全力推动实施。建立“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调度机制,由各工作专班牵头负责人具体负责调度,相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执行力提升年”“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为契机,将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定期调度,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网站、电台以及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推介经验做法,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
(四)强化责任落实。将打好“发展六仗”纳入2023年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充分发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指挥棒作用,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激励;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限期整改,严格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发展六仗”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1.《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工作方案》
2.《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方案》
3.《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
4.《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方案》
5.《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方案》
6.《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方案》
附件1
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工作方案
为抢抓国、省宏观政策和环境利好机遇,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好我市经济增长主动仗,按照省、益阳市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着力促消费、扩投资、稳外贸、兴产业,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主要经济指标在洞庭湖核心城市圈进位争先。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6%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50万吨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均增长15%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园区亩均税收达15万元。
二、工作任务
(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切实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18亿元。
1.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域内各大商超开展“店庆日”“节假日促销”,举办“美食周”等特色应季节会活动和品牌促销推广展会,鼓励金融机构和商家发放线上线下电子优惠券、现金折扣券,鼓励汽车消费。(市商务局牵头,市市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文旅消费恢复。促进“文旅渔体康”加快融合。投资1亿元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推进胭脂湖沙滩旅游度假区、城区五湖夜游等文旅项目建设。继续举办文旅融合发展大会、保民垸“油菜花节”、新湾“荷花节”、民心村“桃花节”、“美食周”、小河咀渔文化等特色节会活动;开辟“青年毛泽东游学之路”“先锋村樟庐溪谷民宿”等新景点,推动文旅“花开四季”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和垂钓产业。(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城投集团,相关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电商经济发展。投入1000万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成沅江高新区电商服务平台,培育经济新动能。(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市金融事务中心牵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大力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1.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省、益阳市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严格落实沅江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重点项目138个以上,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62亿元以上。其中,实施产业项目64个以上,重点抓好华兴玻璃三期、南大膳镇200MW/400MWH集中式储能电站、新湾100MW/200MWH集中式储能电站、中联重科配套产业园安置区、陶伍食品加工生产基地、诚德源机制砂生产线建设、水产种质基地建设、城区五湖夜游等项目建设,争取鲟鱼养殖三产融合、中船集团配套园建设、南大膳2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洞庭湖生态疏浚试点工程、年产2万吨麻地膜产业、东堤拐采区等支撑性、引领性、带动性强的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开工。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0个以上,重点抓好温德姆五星级酒店、S220四季红镇至黄茅洲大桥北公路、沅江东220千伏输变电站、丘陵区山塘清淤增蓄、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洞庭湖区域大数据中心、气象观测站搬迁、常鲇航道疏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民生项目24个以上,重点抓好禁捕退捕渔民搬迁安置建设、粮食物资中心储备库、团山中学、楚怡职校、南洞庭生态康养中心、棚户区改造、安全饮水提级扩能、人民医院二期、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市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数字经济建设,以两化融合、两上三化和智赋万企等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产业数字化,打造一批标杆示范。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自然村4G网络全覆盖,全年建成5G基站130个以上。全力争先创优,力争创建4个省级以上产业数字化类试点、示范和标杆类品牌。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市科工局牵头,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5000亩,提质改造2.34万亩。完善农业防灾减灾设施,保障农业农村用水饮水安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县域农产品冷链设施体系建设。加速兑现《沅江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二十条》《沅江市柑桔品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二十条”(试行)》《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2022修订版)》《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等惠企政策。打通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报建审批、融资服务、要素保障等堵点,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市发改局牵头,市优办、市科工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非储备不报”原则,完善项目滚动开发机制,加强项目开发储备,全年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00个以上、专项债券项目50个以上。对纳入年度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以及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项目库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流程、全周期跟踪指导服务。(市发改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坚持“远学江浙、近学长沙”,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战略,主动加强与湘江新区、长株潭城市群、益沅桃城镇群等区域城市的协同发展。力争全年进出口总额突破2.4亿美元,对外劳务营业总额突破700万美元。
1.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畅通对外交通新体系,积极争取汨常高速(沅江段)纳入国省路网修编规划,扎实做好通用机场项目招商工作。拓展对外合作新空间,发动企业积极参加港洽周、厦洽会、中博会、进博会等展会。(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外贸扩规提质。支持6大支柱产业发展,提升沅江大米、沅江芦笋、沅江芦菇、麻香糕、辣妹子等特色产品的国际认知度,努力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出口优势。持续深耕东盟、欧盟、非盟等重点市场,打造地方对非经贸合作高地。深挖迪拜世博会成功签约合作成果,推动一批产能合作项目落地,促成一批采购订单。(市商务局牵头,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坚持“产业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打造沅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做强新型工业集聚集群。全力打造六大支柱产业,培育“一主一特”百亿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产业体系,加强产业链配套,积极谋划工程机械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全力支持中联重科沅江分公司发展,引进中联高机等项目。船舶制造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船舶特色工业小镇建设,全力促成中船集团在沅投资,支持亚光科技壮大总部经济,促进海荃游艇、金航船舶加速发展,推动桃花江游艇、万骏船舶扩大产能。绿色食品产业:持续建强食品产业园,加快陶伍食品、显峰食品等项目进度,依托湖鲜特产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的食品企业;支持辣妹子公司三年内上市,做优做特辣椒酱、预制菜、陈皮加工等产品。纺织服装产业:扶持鑫海股份打造全国新材料绳网具龙头企业,助推泉奇、扬帆、优博等服饰企业快速发展,加快2万吨麻地膜产业化项目落地。新型建材产业:依托洞庭湖区砂石资源,加大巴南湖采区产量,推进东堤拐采区获批,加快中心城区、南大双学垸等砂石集散中心建设,推动建国集团、恒瑞管桩等新型建材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立足资源优势,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推动15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落地,建好德旭新能源、长安新能源等项目,加快建成南大膳镇、新湾镇储能电站,促进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市科工局牵头,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强粮食收储工作,建好粮食物资中心储备库,推进琼湖粮库资产置换。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及溯源体系建设,发挥绿润蔬菜、天邦牧业等基地作用,切实保障蔬菜、肉类等有效供给。推进水产院士研究院项目建设,引进培育新型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发展水产品加工,打造沅江大头鱼、沅江乌鳢等特色水产品牌。推进农业设施标准化,建成3.4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业管理智慧化,建设中联农科“数字农业”、省农科院统防统治服务等项目。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面推广水稻工厂化育秧、油菜机收减损等新技术。推进农业服务体系化,升级改造区域自动气象站,建成沅江国家基本气象站,推广农机合作“十代”服务,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完成农资淡季储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畜水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耕沅江文、用活沅江水,促进“文旅渔体康”加快融合。深入挖掘、保护和弘扬洞庭湖区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加快建设三眼塘村红色研学基地、渔文化博物馆、小河咀渔家文化园。筹划建设文体中心,启动省运会水上运动中心建设,办好各项体育赛事。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断强化服务业企业入规入统,不断增大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广体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开展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新增市场主体6000家以上,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新增产值过亿企业1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新增任务。(市科工局牵头,市市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五好”园区建设。投资1亿元支持沅江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有序有效保障园区供地。积极推进园区科技孵化、现代物流、产融合作平台建设,精准包装、申报园区优质项目,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沅江高新区牵头,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对接“东接东融”战略,发挥中心城区对小城镇的引领作用,推进以“四精八有”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造老旧小区26个,棚户区442户(含往年续建82户)。落实“精、实、专、严、合”五字要求 ,深入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力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逐步提高,达到15亿元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在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互联互通等方面精准发力,高质量完成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疏浚试点工程。(市发改局牵头,市水利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强化资金、资源、能源、人才等基础要素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强化资金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全力立项争资,积极争取国省预算内、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力争立项争资同口径增长10%以上。指导国有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引进民营资本和商业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强化闲置国有“三资”清查处置,加大各类园区土地、厂房等闲置资产和矿产、林业、水利等资源资产的清查处置,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加快推进亚开行“南洞庭生态湿地修复与可持续发展”项目1.5亿美元贷款。(市发改局牵头,市金融事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完成县乡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在“三区三线”划定中为重大项目落地预留充足空间。推进存量用地清查清理及相关证照数据治理工作。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同比下降5%。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用地清单制,探索推进“标准地+承诺制”用地改革。(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能源供应保障。研究出台《沅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统筹管理办法》,梯次推进省批复我市的4个风电项目、10个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沅江市新湾镇100MW/200MWh储能电站、沅江市南大膳镇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沅江东220千伏变电站建成,推进阳罗洲镇220千伏汇流站项目落地。启动并推进沅江天然气储备应急调峰站项目建设。持续深化水电气价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市发改局牵头,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聚焦重点,强化举措,落实保障,积极做好“引”“育”“留”文章,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快《沅江市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等政策的落地落实。(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工局、沅江高新区等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
(一)成立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发改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市监局、市金融事务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发改局。
(二)出台我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3〕4号)和《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益政办发〔2023〕6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沅江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细化相应措施,实现沅江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附件2
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对标省、益阳关于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有关要求,更好地支撑和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达到12%以上,占GDP比重达到2.1%;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建设创新平台3家,备案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200万元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2%。
二、工作任务
(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围绕“四个面向”,精准实施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开发一批创新产品。
1.先进制造业领域。聚焦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船舶制造、新型建材、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建设,在5G设备及元器件、终端产品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深化与中联重科的合作,加大工程机械的研发力度;开展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氢能源、锂电池、超级电容等新型产品攻关。争取在新型海关监管艇的研制、核电冷源系统安全防护特种网具装备研究及产业化、院感防控一次医疗器械研发与应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开发一批创新产品。(市科工局牵头,市发改局、沅江高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现代农业领域。着重科技赋农,充分利用本土资源,深化与中科院麻类研究所、湖南农科院、湖南农大等院校合作,提前谋篇布局打造绿色农业和智慧农业。聚焦稻虾、水产、蔬菜、芦笋、畜禽和休闲食品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发展“一镇一品”“一村一产”,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品基地。研发芦笋低盐腌制发酵、芦笋冷冻等5项加工技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镇、街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社会发展领域。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重点开展水污染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中医药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探索实施民生领域科研项目,力争一批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市内职业学校、医疗机构、龙头企业等,围绕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和重大战略需求,培育1-2家省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实施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投入。(市科工局牵头,市卫健局、市教育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水利局、市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把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4.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建立覆盖全市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全覆盖。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争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国省企业品牌12个以上。组织产学研对接会等活动,促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研发、中试、产业化应用等活动。进一步联动金融部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培训或银企对接会2次以上。(市科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沅江高新区、市金融事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沅江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孵化能力和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沅江工作站)服务水平。深化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成果来沅江落地转化,全年力争转化科技成果2件以上。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个以上。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科技进步奖。(市科工局牵头,市发改局、沅江高新区、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平台建设攻坚行动。支持国家麻类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推动创新平台提质升级,以重点突破带动发展质效整体提升。
6.全面建成沅江国家麻类作物种质资源库。选址琼湖街道石矶湖,总投资1083万元,新建短期库1522.81平方米、试验大棚5760平方米,新增仪器设备20余台(套)以及园区物联网系统。通过该项目建设,有力推进国家种质资源中期库和国家农业科学沅江观测试验站等各项工作在沅江的落地实施,推动种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创新优势,筑牢种业振兴的种质资源根基;同时促进沅江市地方经济和特色乡村产业的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构建梯次接续、多领域协同发展的创新平台体系,围绕我市产业发展与重大战略需求,持续支持规上企业整合企业内部研发资源、引进外部创新要素,积极创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推动高新区建立众创空间,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家以上。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创建市级创新平台2家以上。加强与省内高校院所合作,深化与益阳职业学院合作,组建新能源船舶产业联盟,积极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市科工局牵头,市发改局、沅江高新区、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
1.大力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优化全周期、全要素、全流程服务,抓好“人才新政20条”暨《沅江市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等政策的落地落实,2023年全市计划引进党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健系统、企业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100名以上。以专家工作站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柔性引才,鼓励各类人才来我市从事兼职、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其他服务。(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本地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开发本土人才资源,盘活本土人才存量,突出成长型、实用型导向,切实增强培养本土人才的针对性,充分调动本土人才干事创业、投身家乡建设的热情。面向市内农业、水利、林业领域选派5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深入镇(街道、中心)、村(社区)、企业,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科工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委组织部、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市监局、益阳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科协、人民银行沅江市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工局,负责日常协调和工作调度;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联系人,负责重点任务推进。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深化科技、教育、人才协同改革,重点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技投入机制、科技奖励制度、科技监督机制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金融等领域政策的衔接与配套。
(三)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深入推进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抓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奖补等政策的落地兑现。全力抓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提升研发经费投入水平。
附件3
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聚焦激发创新活力与维护公平竞争两大核心诉求,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洞庭湖区一流、益阳市内领先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省令第307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18号),着力打造政策、企业、项目、自然人“四个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切实解决制约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在益阳“保二争一”,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优秀”等次,迈入体制更顺、机制更活、政策更好、审批更少、手续更简、成本更低、服务更优、办事更畅、效率更高城市行列,为全面服务“三高四新”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沅江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开展改革、开放、服务、法治四个“一流环境”建设,实施22个大项85个小项具体措施。以改革创一流环境(总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抓好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开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改革,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持续减税降费,更好助企“纾困增效”,推进包容普惠创新。以开放促一流环境(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建设市场友好型投资环境,培植壮大出口主体,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以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推动湘商回归。以服务强一流环境(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放权赋能,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以法治护一流环境(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持续强化法制保障,维护生产经营秩序,推进公正司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三、推进机制
(一)强化工作调度。各总牵头单位协调推动各牵头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月中旬报送市优办。市优办对各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点评、半年测评、年总结”,对工作推进慢、落实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二)强化督查考核。由市优办牵头制订《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1+X考核办法》,重点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任务、省营商环境评价11项指标以及省、市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内容。把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重点督查事项,由市优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直部门和镇(街道、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强化执纪问责。结合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将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监督、查办和通报力度,加强有关问题线索的收集处理,重点查处一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在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效应。执行企业家评议部门制度,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务实创新。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舆论先行,宣传引导”的原则,充分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立体化做好宣传报道,主动发布、解读和宣传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惠商的浓厚氛围。定期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发布优化持久仗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进一步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思想共识,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及时汇编新发现、新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以不同形式曝光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沅江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优办主任任副召集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沅江支行、沅江供电公司、市金融事务中心、市国资服务中心等单位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市优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政府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室,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推进,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效。
附表:沅江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表
沅江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
工 作 任 务 |
工作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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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
(1)全面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增强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快完善公司章程。持续抓好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全员绩效考核、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等制度长效化。 |
市国资服务中心 |
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
(2)坚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协调联动,巩固提升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成果,督促国有企业推进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市场化推进企业重组整合。 |
市国资服务中心 |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各被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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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补充资金资产资源等方式支持企业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进一步精准定位企业核心功能,完善企业主责和主业清单。 |
市国资服务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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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成立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厘清政企边界,引入职业经理人,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
市国资服务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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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 |
(5)尊重企业家,提升获得感。按照第二届“新湖南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我市推荐人选的调研、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工作。积极配合益阳市参加2023年全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配合考察、推荐我市民营企业参加2023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评选。 |
市委统战部 |
市科工局、市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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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继续开展“一册”“一办”“一平台”等工作。开展惠企政策梳理,更新《惠企政策汇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提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沅江工作站)运营效能和服务水平,全年举办科技金融培训或银企对接活动2场次以上,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200万元以上,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0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 |
市科工局 |
市发改局、市工商联、市优办、市金融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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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挥沅江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作用,认真完成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和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开展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益阳市总商会开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归集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沙龙及税务服务沙龙进企业专项活动,激发商协会交流合作活力。 |
市工商联 |
市科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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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2.抓好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 |
(8)认真配合上级工商联建设好湘商会员、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湖南民营企业百强等数据库,充分发挥“网上工商联”、“工商联线上活动中心”等平台作用,为民营企业做好政策咨询、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工作。 |
市工商联 |
市科工局、市税务局 |
3.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 |
(9)根据益阳市2023年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清单,制定我市2023年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定期调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
市发改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科工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沅江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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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有效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生态。 |
市信息数据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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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改革 |
(11)组织参与“湘信贷”宣传推广活动,引导企业入驻平台。积极参与“益阳市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到开户行申领中征码,提高征信数据完备性、可得性,加强水、燃气、科技研发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行政管理类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争及时率、上报率、合规率均达到100%。完善企业增信措施,创新拓展融资产品,推动企业融资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深化“信易贷”“银税互动”,依托益阳市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加大信用贷款和首贷投放力度,力争2023年通过平台为企业授信12亿元以上、投放贷款10亿元以上,提升市场主体获贷便利度,实现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
市发改局 |
人民银行沅江支行、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工局、市金融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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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落实《沅江市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渠道、多方式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融资平台公司的项目对接,深入挖掘信贷需求,针对小微、绿色、科创、先进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持续督促和激励银行推动金融“暖春行动”与货币政策工具深入融合,继续优化信贷资金投向领域,保持政银企走访对接一站式、常态化、高效率,充分发挥“暖春行动”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持续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高效开展金融“百名行长千企行”活动,运用专业团队入企送政策解难题。 |
人民银行 沅江支行 |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金融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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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4.开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改革 |
(13)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的工作联动,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服务活动,加大对民营和小微、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确保年度新增贷款35亿元以上。 |
市金融事务中心 |
沅江高新区,人民银行沅江支行、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
(14)贯彻落实《沅江市“潇湘财银贷”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提质扩面。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落实省财政关于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增量扩面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
市财政局 |
农商银行、浦发银行、邮政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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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全方位加强政务信息等涉企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地方政府负责归集的7类18项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数量和质量。 |
市发改局 |
市科工局、人民银行沅江支行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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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持续推动信易贷创新试点,编制信易贷产品清单、风控模型清单、诚信企业白名单等融资信用服务三张清单,助力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
市发改局 |
市科工局、人民银行沅江支行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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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支持。当年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获得贷款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评估补助。 |
市市监局 |
人民银行沅江支行、市财政局、市科工局、市金融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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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 |
(18)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措施,编写更新政策“口袋书”,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
市科工局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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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惠企政策专栏”、微信群、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载体,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推送。 |
市科工局 |
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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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全面推广“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政企交流活动1-2次,通过开展政企交流早茶会、“政银企”座谈会、“特定主题”交流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活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
市优办 |
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工商联、人民银行沅江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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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开展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大走访,持续推进“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建立联系服务企业“白名单”制度,严格落实帮扶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等发展要素问题。 |
市科工局 |
沅江高新区,市工商联、人民银行沅江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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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6.持续减税降费更好助企“纾困增效” |
(22)成立“减税办”,切实抓好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推动中央、省、市面向市场主体新出台实施的和延续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减轻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利用湘税通、税企工作群等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 |
市税务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23)认真贯彻落实涉企收费制度,健全完善收费清单公示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发改局 |
市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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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开展企业负担状况调查,跟踪分析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治和营商环境等堵点痛点问题,了解企业面临的负担问题和政策诉求,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予以分类解决。 |
市科工局 |
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市监局、市优办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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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37号)文件要求,延长缓缴费款清缴期限;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落实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及时主动为企业办理缓缴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申即缓”,保障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
市人社局 |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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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春风行动”专班,开展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高电子发票使用面;压缩税务注销时长;推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容缺办理、承诺办理等服务制度;持续优化发票申领,压缩发票邮寄时长;拓展网上办税覆盖面,提速线上业务处理;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实时归集、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快速兑现;实现违规限领发票清零、逾期办结事项清零、纳税服务有效投诉清零;持续压缩留抵退税时间,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将留抵退税年平均审核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 |
市税务局 |
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沅江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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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推行退税业务网上申请、无纸审批,全流程电子化。 |
市税务局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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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包容普惠创新 |
(28)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促进养老、医疗、教育、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宜居宜业基础能力。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创新产业技术体系。 |
市科工局 |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林业局、益阳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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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开放促一流环境 |
8.建设市场友好型投资环境 |
(29)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积极谋划和对接引进一批外资项目,增加外资项目储备。发挥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专班作用,提供专项全程代理服务,协调推进外资项目落地。促进万骏新能源船舶扩产项目的落地,与园区协同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做好该项目外资进入前准备工作。 |
市商务局 |
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 |
(30)主动为外资企业提供投资咨询、指导等服务,持续开展存量外商投资企业走访行动、跨国企业上门拜访行动,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
市商务局 |
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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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培植壮大出口主体 |
(31)做好新开工企业的孵化工作,引导沅江食品、亿昌麻香糕、中联重科、船舶制造等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加快国际市场开拓,巩固扩大和深度挖掘欧美、日本和香港等传统市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构建多元化国际市场新格局;利用国内外知名展会平台,组织湖南星海运动、昌裕纺织、方晟体育用品等企业参加境外展会。 |
市商务局 |
市科工局、市市监局,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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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 |
(32)做好企业跟踪服务,积极运用“单一窗口”服务职能,组织企业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企业业务水平,便利企业开展外贸业务。 |
市商务局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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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1.建好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
(33)持续做好“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沅江政务旗舰店迭代、运营和推广工作,各政务服务事项及高频应用按规范全量接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提升电子证照签章数量,加大电子证照汇聚力度,并对接“湘易办”平台,“湘易办”上线服务事项达90项,其中“一网通办”事达到90项,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超过25类,用户数突破24万。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34)切实提升“湘易办”政务版的覆盖面和推广率,满足沅江市公务人员办文办会办事基本需求,促进政务工作协同化、高效化、体系化。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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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2.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 |
(35)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省直对口部门整体部署,完成2023年既定的主题式、套餐式场景“一件事”。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残联、益阳公积金中心沅江管理部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36)便利企业开办,申请人自由选择全链、分链、单链办理方式,全部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8小时,免费办理公章、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银行开户。 |
市市监局 |
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沅江支行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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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探索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和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现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其他材料,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场景。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市监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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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推进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全力打造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歇业纾困帮扶工作”试点县,出台《沅江市市场主体歇业纾困帮扶实施办法》,对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但客观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将办理歇业时涉及的歇业备案、税务停业登记、公积金缴存等相关申报手续整合,简化材料、专窗办理、信息共享,帮助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在时机成熟时“一键重启”。 |
市市监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益阳公积金中心沅江管理部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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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服务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压缩服务时限,推动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
市市监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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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3.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 |
(40)进一步完善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建立事项动态调整、问题反馈处理机制。针对现有事项进行综合研判,协调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减轻审批部门工作负担。规范“跨省通办”专区运行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跨省通办”服务延伸,力争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办理更多“跨省通办”事项。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1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
(41)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布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设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善中介机构入驻、交易、评价、监管、退出机制,公示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及时限,让企业自主选择,打造服务高效、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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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42)落实工改3.0版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审批质效,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南(第四版)》的时限要求进行审批。运用好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帮办代办、告知承诺等工改事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五好园区建设”。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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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用好用活区域评估,园区内满足区域评估应用条件的项目实现应用全覆盖。 |
市发改局 |
沅江高新区,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益阳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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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深入推进施工图“多图联审”,持续完善优化“多图联审”体制机制,严禁线下审查、体外循环,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确保违反强条处理率达100%,进一步提升审查质量和时效。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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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实施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承诺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改变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结构,不变更使用性质,图纸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等情况下,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无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须提供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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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推进实现“验收即开业一件事”,将新建商业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联合验收事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检查、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的办理整合成“一件事”。 |
市住建局 |
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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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47)全面推行“四即服务”,对园区项目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依托省自然资源智慧平台主动为企业提前做好用地选址、准入评审、用地报批等服务,细化项目分类,开展流程定制化审批服务,实现“洽谈即服务”;在土地供应环节,深化“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将建设条件、经济指标、管理指标等指标清单一并交付,并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精简审批手续,实现“签约即供地”;在施工许可环节,根据工程开工建设实际需求,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项目报建时序,做好“开工即配套”的改革工作;在竣工验收阶段,将园区建设项目的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土地、规划、房产测绘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将“竣工结算备案”和“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等事项调整到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实现“竣工即办证”。 |
市住建局 |
沅江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气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48)全面推进企业水电气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通过简化接入流程,提前介入服务,联合现场踏勘,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和线上办理,实现企业用户一次报装,即可获得水电气接入服务。 |
市城管 执法局 沅江 供电公司 |
市科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来水公司、沅江中油燃气公司,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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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抓紧出台《沅江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接入工程“零付费”实施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园区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成本。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执法局、沅江供电公司、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自来水公司、沅江中油燃气公司,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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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推广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经验。持续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专项服务行动。 |
市自然 资源局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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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持续放权赋能 |
(51)开展园区赋权需求调研,围绕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充分考虑园区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实行全链条有序精准放权。持续抓好“五好”园区“放管服”二十条的落实,落实园区“一枚印章管审批”,不断提升园区发展质量效益。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沅江高新区,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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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6.持续放权赋能 |
(52)对沅江市2020年至2022年下放至园区的172项经济管理权限承接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组织赋权部门到园区进行调研座谈,对下放承接不到位的事项督促部门加强对接,对下放实效不高、社会评价过低、机制运行不畅的赋权事项,及时依法收回。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沅江高新区,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17.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行动 |
(53)持续加强“无证明城市”建设。按照益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进度及时承接相关权限,安排部署工作;建立健全沅江市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构建完善集约高效的数据资源基础支撑体系,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为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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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互联网查询与核验,向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开放全国车船税缴纳情况免费查询或核验接口,便于车辆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
市税务局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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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推动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和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信息,以及税务总局的行政处罚类信息等共享共用,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 |
市税务局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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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运用全省集中统一的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立本级日常权籍调查成果与省级数据库的动态更新机制。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依托互联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更大便利不动产转移登记,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水平。 |
市自然 资源局 |
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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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8.持续强化法制保障 |
(57)坚决抬高全市营商环境坐标,持续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参与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力争争先进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
市优办 |
沅江高新区,市工商联、市市监局、市住建局、沅江供电公司、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市人民法院、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科工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8.持续强化法制保障 |
(58)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登记申请人应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因承诺不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市自然 资源局 |
市司法局 |
19.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
(59)深入开展“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强化儿童服装、学生校服(包括絮棉制品)质量监督抽查,让老百姓“穿”(“盖”)得称心;紧密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度落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开展房地产市场广告和重点建材质量监管,让老百姓“住”得舒心;开展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市场整治,让老百姓“行”得安心。 |
市市监局 |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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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监)管责任,持续加大防非处非宣传、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和依法打击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的处置化解,加快推动重点案(事)件的处置进程,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
市金融事务中心 |
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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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进一步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
市发改局 |
市财政局、市市监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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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进一步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
市发改局 |
市财政局、市市监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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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重点关注交易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加强对各行业部门的监督。 |
市发改局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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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治督察等方式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市司法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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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9.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
(65)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多个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上级文件的制修废和本市的执法实践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推行信用监管,健全信用预警提示和修复提醒机制,主动唤醒企业尽早重塑信用。组织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让企业经营发展更安心、更暖心。 |
市司法局 |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
(66)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事项清单应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对象、方式等内容;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3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抽查计划应覆盖所有抽查事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20%。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所有双随机抽查应在11月15日前完成,做到年度计划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结果公示率100%。 |
市市监局 |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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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根据《湖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明确成品油零售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机制。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实现从生产到销售加工的全程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制订或修订各类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 |
市商务局 |
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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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根据职责职能,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
市市监局 |
益阳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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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9.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
(69)严控涉企检查。每月的1-20日为企业宁静日,宁静日入企检查需经分管市级领导批准并在市优办备案。除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违法违规个案线索需立案调查外,所有日常涉企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内。同一部门不同机构对同一企业实行合并检查,同一部门不同层级每年对同一企业不得重复检查,不同部门对同一企业实行联合检查,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五年内最多检查一次”,坚决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作出罚款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其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须将预处罚情况报市优办备案。所有检查结果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益阳”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 |
市优办 |
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市监局、市应急局、益阳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局等相关单位 |
20.推进公正司法 |
(70)探索设立“乡镇、市及各行业”多层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扩大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等适用范围。加强快审团队及专业商事团队建设。推动设立全市法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聘请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完善诉前调解机制,诉前调解率达15%。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不低于80%。 |
市人民法院 |
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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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专题讲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中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配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绩效、法治建设考核。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和争议化解力度,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应用,实现涉企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90%。 |
市人民法院 |
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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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对涉民营企业、民生、金融等领域集中攻坚,推动网络司法拍卖,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费用成本,解决变现难问题,提高资产处置变现率,实现网络拍卖率不低于85%。强化执行管理,坚决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畅通惩戒措施救济渠道,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构建完善执行队伍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
市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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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20.推进公正司法 |
(73)推进涉企民商事案件快审快结。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建立破产业务指导和培训常态机制。深化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将破产财产处置、重整投资招募纳入招商引资范围;落实破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简易注销制度,强化破产企业公共服务;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拯救有希望的困难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推动“僵尸企业”有序规范退出和资源优化配置;持续推动破产积案清理专项工作,加大破产简易审及预重整、“执转破”等工作推进力度,执转破案件数不少于1件,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争取破零,三年以上积案清理率不低于30%。 |
市人民法院 |
各府院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
(74)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
市人民法院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市监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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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和培育,提高破产管理人队伍水平。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增加接受债务人、出资人、主要债权人等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明确该种方式的破产案件适用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审查标准。 |
市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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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
(76)对《沅江市关心关爱企业家“二十条”》《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沅江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二十条”》等涉企文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责任单位将文件全面落实到位。 |
市优办 |
沅江高新区,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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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推进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提升工程,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督和信用核查。持续开展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将政府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决等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修复,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
市发改局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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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21.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
(78)积极推进信用城市建设。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和信用核查。建立健全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机制,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认定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为基础,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市场主体,优先财政资金支持,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提供加快办理、容缺办理,在行政监管中减少抽查频次等守信激励措施。拓展“信易+”惠企便民应用,加强信用核查,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真正做到让守信主体获得便利和实惠,让失信主体受到警示和惩戒。 |
市发改局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79)探索建立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机制,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关键节点进行风险告知与法律后果告知。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多部门协同,就涉公职人员、政府部门诉讼执行问题,联合发力、精准督促。强化非诚信诉讼执行行为惩戒力度,按失信程度不同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及时高效处理政务失信诉讼执行行为。 |
市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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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无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 |
市发改局 |
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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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持续深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大中小企业欠款投诉受理办理和督办力度,定期开展专题研究,严格落实“投诉受理、书面交办、现场督办、约谈通报、追责问责”五大机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各单位在采购工程、服务等项目中是否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相关问题,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动态清零。 |
市科工局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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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继续做好民营企业投诉举报清欠问题线索的交办督办和跟踪落实。开设沅江市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工作室等民营企业投诉举报欠款问题专用通道,按照“投诉一项、核实一项、督办一项”原则,限时答复解决。 |
市科工局 |
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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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2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8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和联系服务制度,充分利用湖南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湖南营商码、“12345”政务热线政企通专席等平台,及时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举报,对于受理并交办的投诉件,3个工作日内核实到位,简单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15个工作日内有明确初步结果。 |
市优办 |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 |
(84)从严查处损商案件。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深挖细找,严查重处,扩大曝光度和教育面,强化震慑和警醒作用。 |
市纪委监委 |
市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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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强化测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开展企业家评议部门“好差评”,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市优办 |
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沅江高新区、市工商联,各镇(街道、中心) |
附件4
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升忧患意 识、底线思维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一)严格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和决策,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须报益阳市财政部门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资金来源论证;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须报省级开展资金来源论证。积极按省要求开展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清查整治工作、聚焦假借PPP名义变相举借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止血止损,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在风险提示区内且稳中有降,持续深化全省“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落实债务问责闭环管理和结果公开机制,提高市级直接查处案件比例。(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纪委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持续推进国有“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出台盘活国有“三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机制。争取2023年全市盘活国有“三资”2亿元,其中缴入财政国库的处置收入不低于1亿元,缴入财政国库的处置收入要优先安排用于债务化解。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形成部门化债合力、降低全市债务率,市直部门对本系统年度化债情况进行考核时,原则上按2022年的债务率的基础上下降10%-20%,对本系统化债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奖补。以超出2023年度各单位计划预算收入部分的5%-10%进行工作经费预算开支。(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资服务中心等相关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优化债务利息结构。指导全市运用“六个一批”措施减息置换到期债务,力争2023年全市非标类债务规模占比持续下降,利息负担持续降低。协调湖南银行、长沙银行等加大支持力度,两家银行缓释到期债务合计不低于4亿元。积极发挥市级社保定期存放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沅江经济建设和化解债务重点难点工作的作用,并将金融机构支持情况作为额度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支持沅江经济建设的银行给予重点支持。(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沅江中心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长沙银行、湖南银行、建设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好管好用好政府债券。加大政府债券额度争取力度,争取省财政厅对我市政府债券限额分配支持10亿元。建立专项债券跨年安排、滚动管理机制,对在建项目支持比例不低于50%,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健全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预警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2023年底前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不低于60%。加强专项债券资金投后管理,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规模不低于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的单位,等额收缴至财政专项债券专户。市财政部门在还本付息日10个工作日前向省财政厅上缴偿债资金,确保政府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市财政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严禁市新设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严禁以经营性项目名义包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清理整治市政府通过平台公司违规向个人和民营企业借款问题,加快推进26家融资平台子孙公司“关停并转”工作,通过关闭注销、留壳化债、公司重组、清债转型等方式,压减平台公司数量、层级、全市承担隐性债务平台公司数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服务中心、市金融事务中心、人民银行沅江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健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聚焦重点单位、重点平台、重要时点,每月形成债务监测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每半年开展一次债务风险评估,向全市各单位通报预警结果,全面及时提示风险。开展收看债务管理政策“宣讲”、上级制作的债务风险教育专题片,债务问题典型案例集,专项债券简读手册,通过“一讲、一片、一集、一册”,提高市县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债务管理工作考核,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纳入市委巡察、绩效考核、真抓实干、审计等重点范围,对出现债务风险事件的,相关考核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持续分级建立债务风险平滑基金等储备应急政策工具,压实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中心)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各镇(街道、中心)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街道、中心)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排查风险隐患。各镇(街道、中心)要对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常态化排查,密切关注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养老服务、电子商务、房地产、涉农组织等高发领域,对虚拟货币、预付消费、信息科技等新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摸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分类建立好线索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处非办。
(三)做好信访维稳。对信访事项重点隐患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做到矛盾不扩大。加强与存在隐患的人员沟通,及时了解问题最新进展,并做好信访人员的安抚工作。
(四)加大宣传教育。各镇(街道、中心)要积极配合市处非办等部门,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群众,正确引导舆论,加大有关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广播、入村讲解、设立展板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及其严重危害。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的辨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根本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三、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一)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
(二)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逐步化解相关问题。
(三)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充分发挥网签备案系统联网的优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同时,做好交易月报的统计汇总,有效掌控本地商品房销售及库存变化,促进商品房销售有序、透明、规范。
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一)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加强全市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发热病例诊治;及时采取科学措施加强对阳性患者的管理,如果发热门诊出抗原检测阳性,应立即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并将原样送沅江市疾控中心复核后送益阳市疾控中心(或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基因测序;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做好大疫情网、优质服务基层行、湖南省新冠信息管理系统三网数据一致,市疾控中心专人专管做好报送指导与监管。
(二)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市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确保ICU床位和可转换ICU床位均不低于总床位的10%,市人民医院需达标的重症总床位数为55张;加强人员培训,各医疗机构统筹好全院的人力资源,切实加强同质化培训和人力资源储备,将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采取混合编组排班模式开展救治工作。市人民医院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规范培训,确保足够的重症专科医务人员,并按国家文件要求,增配ECMO、呼吸机、高流量湿化治疗仪等紧缺医疗设备,调配及合理储备小分子治疗药物。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规范诊治轻型患者,及时发现并转诊重症或重症倾向患者;市人民医院发挥县域医疗“龙头”作用,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并及时将康复期患者下转基层,将危重症患者向益阳市中心医院集中。
(三)加强物资机构保障。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加强发热门诊建设改造。规范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合理扩充发热门诊区域、增加诊间,加强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梯队,进一步提高发热门诊服务能力。加强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提升医院多学科综合救治能力,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科室管理水平,同时提高其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储备。市中医医院按照新冠疫情中医药防治方案,采取实物储备、供货商协助提供储备等方式,按三个月日常使用量动态储备中药方药和相关中药饮片。
(四)加强人员保障。完善基层医务人员配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临床救治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关心爱护基层医务人员,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在岗率和基本诊疗服务秩序。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专层次本土化人才培养,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支持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身体健康、急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通过现场培训或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加强新冠药品和设备保障。按照服务人口15%-20%的标准储备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小分子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配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氧和血氧监测设备、救护车配备,以持续满足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人群包保团队、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巡诊监测、访视监测、就地监测需求。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加强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开放,确保发热诊室24小时开诊。督促各发热门诊(诊室)每日将接诊的数据上报“优质服务基层行”系统,并监测发热诊室的运行情况,及时动态调度。通过沅江发布将开放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便于广大群众知悉并及时获得医疗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服务情况监测机制,动态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和医疗资源储备情况。及时了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解热镇痛药、止咳药、抗原检测试剂、小分子抗病毒药物储备及制氧机、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医疗设备的配备情况,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优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及乡村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利用电话、微信、联旭健康APP面访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及科普宣传活动,指导群众出现重症风险倾向时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通过多种形式动态监测确保对红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随访3次,黄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随访2次。动态监测重点人群基础疾病健康情况,指导标识人群对症用药,持续评估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及时指导与就诊转诊服务。加强县级及以上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共(联)体建设基础上,建立巡查会诊制度和双向对口转诊制度,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安排县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畅通转诊救治通道。加强县、乡、村新冠急危重症患者应急转诊调度,建立新冠急危重症患者应急转诊绿色通道,顺畅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内部衔接运转。对于基层首诊的重症患者,迅速准确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供氧,采取积极措施及时转诊。
(六)加强疫苗接种和宣传引导。加强属地政府和部门单位宣传引导疫苗接种责任,进一步组织辖区医疗机构所有接种人员进行线上线下培训,重点培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的调整,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力推第二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全市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对未接种疫苗和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重新甄别接种禁忌,确保“应接尽接”。
五、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一)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上级批示精神,高度警惕本次灾害天气过程的复杂性严重性,结合沅江市落实《全省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行动方案》细化措施,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沅江平安稳定。
(二)明确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供应、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落实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特别要最大程度减轻对交通出行的不利影响,引导公众防寒保暖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炭”安全,避免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各类事故,确保沅江绝对平安。
(三)压实责任
1.市指挥部:市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应对处置工作。
2.市应急局:具体统一组织、全面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预警发布、应对防范、灾害救助、应急救援、灾情核查报告等工作;收集汇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
3.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灾害天气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畅通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城乡供气等正常运行。排查整治户外广告设施等安全隐患。
5.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行业监管,根据灾情果断采取措施,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和安全,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6.市交警大队:加强路面勤务,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7.市公路建养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公路桥梁灾情应对工作。
8.市住建局:负责城乡房屋、建筑工地等灾害天气防御的指导和监管,做好工地宿舍用电、用火安全管控;负责组织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应对灾害天气。
9.市消防救援大队:参与灾害的抢险救援和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10.供电公司:负责道路覆冰与输电线路冰情预测预警,加强电力线路和重要电力设施的巡查,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防止因输供电中断造成长时间停电,确保重要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
11.市住保中心:负责公租房、廉租房安全防范和灾害天气对应工作。
12.市科工局:组织系统有效应对灾害天气,指导有关工业企业做好应对工作,协调相关供电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协调和督促做好灾害天气期间通信保障工作。
13.市教育局:协调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应对好灾害天气,确保师生安全。
14.市民政局:做好灾害天气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个人救助工作。重点加强对养老机构、弱势群体、社会流浪人员的管理和救助救济工作;对敬老院、养老院的房屋设施、集中取暖设施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1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加固等措施准备,有效防御灾害天气。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情况。
1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灾害天气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17.市水利局:指导做好灾害天气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项目建设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农村居民供水。
18.市文旅广体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旅游企业做好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19.市林业局:负责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灾害天气的技术指导。
20.市发改局: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电、油、气、运正常供应工作;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稳定。
21.市公安局:负责灾害天气期间公共安全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灾害天气影响的群众。
22.市财政局:负责灾害天气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2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应对工作。
24.市卫健局:负责协调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
25.市市监局:依法打击囤积货物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做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6.市武警中队:负责协助地方并参加抢险救灾。
27.市融媒体中心: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灾情信息,协助做好应对宣传报道工作。
28.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9.市城投集团:督促做好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灾害对应天气工作,协助指挥部做好应对工作的人员物资装备的保障。
30.市砂管事务中心:负责采区范围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31.应急救援益阳中心:按指挥部要求,调集人员装备保障沅江市全力应对灾害天气工作。
32.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负责辖区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四)强化举措
1.广泛宣传。镇(街道、中心)及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村村响等媒体,及时向各小区、村社区、在建工地、企业等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做到属地群众和监管对象全覆盖。通过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避免交通、煤气中毒、小火亡人等事故发生,尤其是要保障全民取暖用火、用气、用电、用炭等安全。
2.备足力量。镇(街道、中心)及市直各部门单位成立应对灾害天气应急分队,储备好工业盐、铲雪除雪工具等应急物资,做好行业和属地应急准备工作,并随时听从市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其中城区范围内: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队伍20人,铲车5台;调度社会应急力量,随时市场化参与应对工作。
(1)市城管执法局应急队伍80人,铲车10台。
(2)市住建局应急队伍30人,铲车5台,协助城区道路保畅,督促城区各物管小区组织人员和设备做好小区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督促建筑工地组织人员和设备负责工地灾害天气应对。
(3)市城投集团组织队伍50人、铲车10台。
(4)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队伍负责大院及院外前坪灾害性天气应对。
(5)沅江高新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灾害天气应对。
(6)应急救援益阳中心:协调准备中心前置专业救援力量和装备。
(7)琼湖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做好背街小巷灾害天气应对。
(8)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单位及其小区内部灾害天气对应。
(9)镇(街道、中心)(琼湖街道除外)比照城区确定应急队伍和除雪设备设施。
3.全力保畅。交警、交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发布交通流量信息,加强对国省县道、城市道路等交通设施的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动员力量和物资装备进行应对,抢通受灾的交通设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有效运行。
4.加强值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启动预案响应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每日下午4:30前定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和灾情信息。
5.强化落实。气象部门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测信息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局)根据预警预测信息和工作实际,负责应对调度和指令发布,行业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及乡镇应对进行业务指导,各部门、镇(街道、中心)必须执行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实施、从严从实督导。
六、推进机制
成立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审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投集团、人民银行沅江市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主任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财政局。
附件5
沅江市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地,根据省政府“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益阳市“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组织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提升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涉安事故、大幅降低一般涉安事故发生率,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数与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左右,实现“两争一保”目标,即“争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争省厅真抓实干激励奖项、保沅江绝对平安”,为沅江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守牢安全底线。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专项整治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人、车、路、企”,开展“建、管、罚、宣”专项整治。
(1)明确“县道市管、乡道镇管、村道村管”,建好覆盖市镇村三级、权责清晰的公路管理机制。
(2)明确公路牵头管理责任单位、联点协助单位,明确“两站两员”,定期巡护、守护和执勤。
(3)系统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交通事故易发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对近三年事故多发道路点段,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装监控设施和警示标志,分批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4)在建工程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开展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未完成“三同时”的新建道路,不得投入使用。
(5)推广应用“道交安”手机APP,安装率达到100%。建立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群”,驾驶人员管理全覆盖。分类建立农村道路安全风险隐患“红黄蓝”工作台账,落实重大风险隐患“一单四制”。
(6)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超限、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超标违规电动车,禁止超标违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和机动车安全带使用率。
(7)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
(8)强化警示教育提示,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工作群、村村响、横幅标语、固定宣传、上门服务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市交警大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财政局、市科工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2.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等科技兴安手段。
(2)加强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等源头企业的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
(3)依法查处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5)建好“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企业、司乘人员、车辆工作台账和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工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3.以加强渡口、码头日常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渡口、客运码头视频监控利用,保障客运船舶安全运营。
(2)加强采区挖砂船、运砂船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等重点船舶的动态管理。
(3)严格执行渡口签单发航制度。
(4)落实农用船登记、使用管理。
(5)加强水上运输、经营等各类船舶企业、业主的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业主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6)建好水上运输、经营等各类船舶企业、业主工作台账和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7)依法打击运输船舶超载、非客船载客、客渡船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4.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明确消防、住建、商务、科工、文旅、城管、应急、公安(派出所)等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和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工作群和管理台账,将行业监管对象、属地管理单位(属地群众)分门别类纳入监管服务范围,加强消防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两敲三喊”和典型案例曝光,有效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2)由住建牵头负责物管小区、由属地镇、村(社区)和负责非物管居民区,由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小门店、小场所等经营单位,推行“楼栋长”制度,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各类电池入户充电、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基层突出的消防问题隐患,有效预防“小火亡人”。
(3)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宾馆酒店、高层建筑、医养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等高风险场所,紧盯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群租房、公租房等低设防区域,紧盯“沉浸式”体验场所、密室逃脱、校外培训机构等新业态火灾防控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专项治理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堵塞消防车“生命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动火动焊等消防突出问题隐患,开展消防救援预案演练。
(4)开展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关爱活动,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①常态开展弱势群体活动、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相关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协同配合做好弱势群体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乡镇(街道)要结合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郊边缘地带耐火等级低、房屋陈旧的弱势群体公共活动、居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②精准推广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宣教服务。构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消防教育进校园活动。
由市民政局牵头,卫健、住建、教育、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5)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率100%,对火灾亡人事故100%实施挂牌督办。
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科工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5.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含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推进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建筑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2)开展高层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化解现有高层建筑风险。
(3)对在建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监管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分包商)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4)严格按照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整治举措,严格督查督办。2023年6月底前,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5)建立在建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台账和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6)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实现建筑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
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6.以加强老旧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老旧燃气管道工程巡查排查、补测补绘工作,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对在燃气管道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督促经营企业和单位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4)建立燃气管道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5)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发改、住建、城管、市监、应急联合执法机制,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单位、燃气施工企业、燃气用具经营单位、燃气用户等加大入户检查指导频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商务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7.以加强打击“黑加油点”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对“黑加油点”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严控重大危险源风险,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抓严抓实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工作,确保企业自查率和隐患整改率均达到100%。
(3)强化专项整治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取得实效。
(4)对精细化工企业“四项清零”和涉及氯化等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相关指标达标率和整改率达到100%。
(5)加强化工企业资格审查,严格项目安全准入,严禁新建、扩建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限制类的化工项目,严禁新建、扩建涉及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有关工艺技术或设备的化工项目。
(6)加大重点人群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率不低于80%。
(7)加大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检查,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科工局、市商务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8.以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涉粉涉危涉氨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将安全责任、管理、培训、投入、救援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落实达标企业优先和不达标企业联合督促政策。
(2)加强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新调整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率100%。
(3)督促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自查自纠,有效辨识和管控危险因素,全面建立和规范“双重预防”机制。
(4)严格源头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到100%;推进安全设施设计诊断,现有未履行“三同时”企业诊断完成率达80%。
(5)定期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6)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广使用省工贸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初步实现监控和预警功能整合。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科工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9.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源头管控,对全市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重点监管,进一步推动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水平,确保“六严禁”落实率100%。
(2)规范零售秩序,严格审查零售布点审批工作,零售经营单位数量“只减不增”,对现场安全条件从严把关,严格控量销售,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3)加大对门店的规范整治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率100%。
(4)强化打非治违,加强部门联动,应急、城管、市监、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全过程的打非治违力度。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10.以加强旅行社经营活动和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对文旅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星级旅游饭店和旅游民宿等旅游住宿企业、文保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游客流量控制、安全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等安全防控措施。
(2)加强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的升空物体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
(3)强化对网红打卡点、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新事物、新业态安全监管。
(4)对涉文旅经营企业单位、场所加强监管检查,督促经营企业单位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5)建立涉文旅经营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6)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达到100%。
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11.以火源管控为重点,深入开展森林和苇山防灭火专项整治。
(1)明确林业、湿地保护管理等部门监管责任和镇村(社区)属地责任,森林(芦苇)所在辖区镇村(社区)对群众管理、用火管控、巡逻防控、火险监控、野火扑救等森林(苇山)防灭火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森林(芦苇)邻近周边镇村(社区)对辖区内群众进山(滩)管理、防火宣传、用火监控、就近协助扑救等工作负有主体责任。
(2)应急、林业、湿地等部门和镇(村)等属地要定期加强森林(芦苇)防灭火的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水平。
(3)林业、湿地等监管部门和镇(村)等属地单位要加强森林(芦苇)火险预防工作,做实进山(滩)道路卡口管理、用火管制、巡逻巡查、防火宣传、责任落实、杜绝违规生产开发等源头控火工作。
(4)行业主管部门要利用现有资源,组建或完善森林(芦苇)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属地镇村(社区)要整合综治、消防、民兵、干部等力量,统筹建立森林(芦苇)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积极筹措资金购置专业装备设施,开展灭火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火灾扑救能力。
(5)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全市森林(含苇山)火灾预防体系。
市应急局牵头,市林业局、益阳市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6)着力森林火灾预防,强化森林早期火情处置,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24小时火灾扑灭率95%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7)开展森林(含苇山)火灾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组织1次以上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系统森林消防尖兵队伍。
(8)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林业发展改革项目、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等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接长防火短板。
市林业局牵头,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中心)等配合。
12.以加强校车运营、防溺水和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1)突出人、车、路、企的整治,规范校车运营。
①严格校车公司经营资质管理,严格驾驶员、照管员的入职从业查询,严把准入关。
②每学期开学前对所有校车公司法人代表、驾驶员、照管员开展一轮以上专题培训。
③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促校车公司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特别要督促校车公司落实责任,加强校车路检路查及发车前的查验,建立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台账,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④加强校车运行线路隐患排查与整改,完善临崖临水路段的防护设施。
⑤加大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力度,加大对校车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的打击处理。
⑥压实校车办监管责任、乡镇校车办属地责任、校车公司主体责任和乘车学生自身安全防护责任等“四方”责任,开展乡镇长、交警队长、派出所长、校长、村长等“五长”护校试点。
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市监局、市公路养护中心等配合。
(2)强化防溺水工作。
①健全防溺水市乡村校“四级书记”齐抓共管机制,推进“游泳培训进校园”“技能训练进场馆”工作,夯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体系。
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要紧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
③加强家校沟通,学校要采取各类有效手段,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④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反复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不盲目施救。
⑤教育部门牵头,水利、应急、公安等部门配合属地乡镇,及时对辖区内易发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重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⑥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通过“关爱措施、定期家访、学生相互提醒”等方式防溺水。
市教育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畜水中心等配合。
(3)食品、建筑等其他校园安全
①开展“护苗行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②加强校外供餐的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把食品质量关。
③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小卖店、小吃店等周边市场环境,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④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继续落实“放学前三分钟讲安全”活动。
⑤抓好实验实训安全,严格危化品管理,完善学生实验实训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⑥开展学校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学校管、管学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涉生用房排查整治管控长效机制。
⑦强化教育部门下属管理部门和学校在校园安全方面的职责任务,确保校园安全和学生和人身安全。
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市市监局、市交警大队等配合。
13.以加强新能源项目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在建电力项目(含电化学储能项目)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管。
(2)强化传统能源、新能源等在建电力项目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
(3)对能源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督促经营企业单位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4)建立能源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市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配合。
14.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及辐射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涉危险废物单位特别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组织开展社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检查,确保涉危险废物单位特别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4)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5)建立危险废物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6)完善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7)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辐射事故应急能力、辐射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
益阳市生态环境沅江分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市监局等配合。
15.以加强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业气瓶充装标准化管理,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专项整治。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改造电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3)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单位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4)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5)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充装行为,及时曝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
市市监局牵头,市科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局等配合。
16.以加强工业专委管理和电力生产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
(1)发挥工业专业委员会牵头抓总工作职能,强化全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紧盯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的外包施工,加强船舶建造企业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管控。
(3)组织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着力强化工作督导巡查,全面加强包括风电、光伏发电运行企业安全监管在内的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4)对工业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单位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5)建立工业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领域企业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市科工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配合。
17.以加强砂石开采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砂石领域专项整治。
(1)强化砂石开采区域及周边安全生产宣传和氛围营造,提高砂石开采、经营、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定期开展砂石开采、经营、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层及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员工作业必“戴安全帽、穿救生衣”),提升安全防护技能。
(3)对开采、经营、运输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4)建立开采、经营、运输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5)建立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做好预案、物质装备、演练等工作。
市砂管事务中心牵头,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应急局、市国资服务中心等配合。
18.深入开展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专项整治。
(1)以“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时,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大中型城市、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迅速启动和铺开各项备汛工作。
(2)不断提升防办能力建设,包括且不限于“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加大业务培训”等方面,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夯实防汛抗旱基础,包括预案、预警预报、人员物质准备、技术力量储备,防汛“三石”集中储备、水利工程建设维护修护、险工险段整治、水工程调度、防汛抗旱知识宣传、防汛抗旱实战演练等,提升公众的防灾抗灾意识,提高队伍抢险和群众避灾能力。
市防办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水利局、沅江市供电公司等配合。
19.以狠抓日常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农业、水利、粮食储备、园区、商务、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责任,加强临时性、季节性施工和户外作业安全,强化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加大检查、巡查、排查力度,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2)各监管部门对行业监管服务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
(3)建立监管服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管理群,加强安全信息提示、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曝光。
(二)严格监管执法
1.强化隐患排查
(1)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检查、一月一督导、一月一点评”等“四个一”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清零,形成工作台账、建立管理群,精准管理到位。
(2)各行业部门和监管部门对重大风险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尤其是要对近三年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规定落实整改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法;对部门履职不到位发生事故或被上级公开通报或曝光的,提请纪委监委严格追责问责。
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严格依法行政
(1)做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执法工作,对高危企业监管执法实现100%全覆盖。
(2)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考评,按季度实行监管执法排名、通报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乡镇年度内季度执法工作沅江市排名两次为倒数第一名的,有监管执法任务的部门年度内季度执法工作益阳市安委会两次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深化打非治违
(1)严格落实市、镇两级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渔船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六个一律”,每季度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2)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罚,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全面深挖背后“保护伞”和“猫鼠一家”腐败问题。
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强化事故调查
(1)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决不放过一起”的原则,对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业主、施工单位、发包方、承包方)、属地乡镇及责任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到位。
(2)对被益阳市及以上安全生产牵头部门挂牌督办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取消责任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对被预挂牌督办的、且未及时整改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取消责任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
(3)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部门或属地乡镇,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部门或属地乡镇,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
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严把安全审批关口
(1)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新上马项目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2)严禁项目企业违规落户进园,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按照上级要求终身追责。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和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不得违规转移下放监管执法责任。
(3)强化外包队伍和资质管理,强力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
2.健全双重预防机制
(1)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所监管企业依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2)严格落实“一会三卡”,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积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尤其是高危企业要100%落实到位。
(3)鼓励高危企业积极主动选聘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管理和抵抗风险隐患能力。
3.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1)不断构建新时期“村主防、镇主救、市统筹”“市镇村组”四级联动大应急格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以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为基本框架,确保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决策协调、分级响应、社会动员、资源配置和使用等环节灵敏高效运转。
(2)镇(街道、中心、园区)依法明确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配齐监管人员,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加强镇(街道、中心、园区)应急办建设,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民兵、防汛、森防等队伍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4.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强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安全宣传“五进”,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奖励标准,鼓励群众、企业员工通过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5.推动科技成果运用
(1)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应急管理“五级联动”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国家灾害事件、安全事故电子地图建设与成果运用,用好“智慧消防”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覆盖危险化学品、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粉尘涉爆加工企业等重点单位。
(2)在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灭火、消防救援、“两客一危一校”等方面,逐步推广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四)严格责任落实
1.压实党政属地责任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制定并落实市级、市直部门、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治巡察内容。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1)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原则,健全部门专委和联合会议机制,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切实强化工作合力。
(2)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和“业务相近”的要求,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及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梳理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高危企业“一会三卡”100%全覆盖。
(2)创新开展企业负责人考法工作和重点抽查检查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员的检查方式。
(3)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高危企业安全责任人员分类分级开展安全管理能力抽考。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5)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压实公民防护责任
(1)对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100%全覆盖,全面掌握基础安全生产知识、岗位安全技能、应急处理措施,知悉安全生产自身权利和义务、举报方式和途径。
(2)加强全员安全宣传,让安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通过电视、广告、微信、责任状和告知书等形式传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公民知险、防险、避险能力。
5.严肃追责问责
(1)严格落实《益阳市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八条铁律”的通知》,对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2)引入纪委部门政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年度考核、挂牌督办、政治巡查等举措,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和事故调查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三、推进机制
(一)成立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商务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市砂管事务中心等。专班办公室设市应急局,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典型工作经验总结推介。专班设综合、宣传、督导3个工作小组,6名工作人员,在市应急局集中办公。具体人员由住建、交通、科工、教育、消防、交警部门各抽调1人,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镇、街道、中心及园区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巩固提升工作专班,确保安全生产巩固提升工作落实到位。
(三)市直部门及镇、街道、中心、园区安全生产巩固提升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安排专人每天下午4:00之前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汇总工作情况每日编制工作简报,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附件6
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打好我市重点民生保障仗,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办好我市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十件实事均达到预期;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交通要道建设,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工作任务
(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
1.打造品牌特色学校,努力争取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全面建成沅江一中图书馆。(市教育局牵头)
2.“湘易办”超级服务端用户突破24万。“一网通办”事达到90项,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超过25类,用户数突破24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3.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增城镇就业5300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创业培训640人次。(市人社局牵头)
4.开展妇幼健康守护行动。农村适龄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2万人。(市妇联牵头)
5.推行异地就医结算与基层医保代办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异地结算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实现全部43个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经办服务事项直办或帮代办全覆盖。(市医保局牵头)
6.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完成631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市民政局牵头)
7.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0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46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不低于75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80元/月·人。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最低保障标准从95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养育从135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市民政局牵头)
8.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康复救助残疾儿童93人;完成6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市残联牵头)
9.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个。(市住建局牵头)实行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接收。(供电公司牵头)
10.提升乡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快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行政村5G网络和千兆光纤网络覆盖,深化2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覆盖,积极拓展农村地区宽带业务,高效服务数字乡村信息应用。(市科工局牵头,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二)2023年十件实事项目
继续办好2022年十件实事后续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办好2023年十件实事。
1.加强农村交通建设。投资1.8亿元支持交通项目建设,完成S220四共轴线(一、三标段)60%序时进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建成一个招呼站。农村“三路”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任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加强农村电力保障。投资4.6亿元建成“三线一站”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项目。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地区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电网供电能力。(国网益阳供电公司牵头)
3.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资1亿元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楚怡职校、团山学校改扩建项目各40%序时进度。(市教育局牵头)
4.提升防汛抗旱灌溉及供水保障能力。投资1亿元提高防汛抗旱保水保供保安能力,完成丘陵区山塘清淤增蓄1052口,新增蓄水能力81.5万立方米(其中移民后期扶持项目31.7万立方米),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41万亩(其中移民后期扶持项目0.82万亩)。(市水利局牵头)完成大通湖垸集中供水工程草尾河、黄茅洲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全市1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
5.守住粮食“底线”。稳粮食物价,投资2.3亿元建成粮食物资中心储备库。(市发改局牵头)
6.完善安置区建设。投资4亿元支持安置区建设,完成丁家坝安置区二期、荷花安置区项目各50%序时进度。(城投集团牵头)
7.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资1亿元进行支持。(市卫健局牵头)
8.支持文旅事业发展。投资1亿元进行支持;推进胭脂湖沙滩旅游度假区、城区五湖夜游等文旅项目建设。(市文旅广体局牵头)
9.支持园区产业发展。投资1亿元支持沅江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华兴玻璃三期项目70%序时进度。(沅江高新区牵头)
10.启动两湖新区配套设施建设,建成浩江湖南路、康复西路;完成温德姆五星级酒店项目50%序时进度。(城投集团、两湖新区牵头)
(三)2023年重点监测民生项目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启动实施“温暖社保”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2023年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达到省定目标。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提升“两率”水平。(市人社局牵头,市税务局参与)
2.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推进职业教育“楚怡”行动,2023年底,完成“楚怡”行动的40%序时进度,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3.提高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市人民医院确保ICU床位和可转换ICU床位均不低于总床位的10%,需达标的重症总床位数为55张;加强人员培训,确保足够的重症专科医务人员,并按国家文件要求,增配ECMO、呼吸机、高流量湿化治疗仪等紧缺医疗设备,调配及合理储备小分子治疗药物。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规范诊治轻型患者,及时发现并转诊重症或重症倾向患者。市人民医院发挥县域医疗“龙头”作用,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并及时将康复期患者下转基层,将危重症患者转向益阳市中心医院。(市卫健局牵头)
4.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率达92.8%,全市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Ⅲ类以上比例稳中向好,力争达到100%。(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
三、推进机制
成立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各镇(街道、中心)、市城投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管负责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