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保护渔业资源及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保证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益阳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由沅江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沅江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到2021年4月1日截止,共收到群众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两人,我局将认真分析研究并邀请以上两名群众参加听证会。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