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沅江)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到2020年12月1日截止,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意见和情况反馈。
光大环保能源(沅江)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