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
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
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
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5 个,所属事业单位 3 个,局属二级机构 3 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干所、光荣院,全部纳入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00 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 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0.00万元,事业收入 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00 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其他收入 0.00 万元。2024 年收入较去年减少24.75万元,减少 12.98%,主要是精简开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 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5.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75 万元,减少 12.98%,主要是精简开支,财政拨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88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 0.00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7 万元,占 95.41%;住房保障支出7.61 万元,占 4.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96.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 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9.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B 接访及参加各级维稳工作经费 17.92 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工作等方面;B 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维稳经费5.12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维稳方面;B 清明、9.30 烈士公祭仪式12.8 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公祭仪式等方面;B 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经费10.24万元,主要用于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B 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经费3.84 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等方面;B 移交安置工作经费 6.4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工作等方面;B 拥军优抚工作经费 12.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5万元,主要是今年精简开支,财政拨款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23 年减少1.4万元,主要是精简开支,财政拨款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 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6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6 万元,项目支出 69.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