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政法委内设股室6个、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截止目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41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22人,遗属1人,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党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省、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的实施;
2.研究和处理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协调指导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政策,向市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实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5.研究和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措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镇、街道、中心、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法措施;
6.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与办法并进行全程督查,跟踪问效;
7.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任免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指导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调研成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创新;
9.承办上级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用途及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8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14.35万元,公用经费58.53万元;项目支出420.11万元。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30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68万元,比上年减少9.54%,占本年总收入100%。没有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
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308.68,其中:基本支出233.68万元,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6.0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住房公积金14.07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包括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
3.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收入为308.68万元,决算支出为791.15万元,预算差额482.47万元,差额156.30%。
决算数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万元(调补追加项目收入),其他收入26.5万元(包括益阳市政法委拨款、2021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示范乡镇款、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金、见义勇为慰问金等。)
4.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支出为308.68万元,决算支出为793万元,预算差额484.32万元,差额156.90%。
决算数中工资福利支出29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41万元,资本性支出5.29,对企业补助15万元。
2022年度年末结转结余5.579万元。按资金来源,其他资金结转结余5.579万元;按资金性质,其中基本支出0.025万元,基本支出5.554万元。
5.“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本年度我委实际支出0.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比预算节约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3万元,减幅92.36%,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专项支出75万元(财政拨款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我委有专项项目7个:维稳工作经费17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8万元,国安工作经费8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万元,反邪教工作经费15万元,司法救助工作经费5万元,办案经费2万元,共计75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项目支出中用于采购货物、服务类、拨款类等资金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他支出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2022年度无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项目支出中用于采购货物、服务类、拨款类等资金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他支出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中,经济科目不能完全按照预算编制的执行,主要原因是在实际业务发生中,有些费用不能完全精准预估。总的来说,我委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书记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业务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人员参加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