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安排,我委对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专项名称为综治政法维稳专项资金 ,系延续专项,资金总额360.5万元,其中市级综治专项67万元。
根据编委核定,政法委内设股室6个、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截至目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40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23人,遗属1人,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党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省、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的实施;
2、研究和处理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协调指导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政策,向市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实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5、研究和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措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镇、街道、中心、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法措施;
6、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与办法并进行全程督查,跟踪问效;
7、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任免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指导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调研成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创新;
9、承办上级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专项立项依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国家安全保护法》《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国安领导小组办〔2012〕1号文件、《2016年第二次编委会议纪要》沅编会纪〔2016〕2号等文件精神。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我委有专项项目9个:维稳工作经费14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8万元,国安工作经费8万元,办案经费2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万元,反邪教外勤工作经费2万元,反邪教工作经费5万元,反邪教联防联控费用4万元,教育转化工作经费4万元,共计67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委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专项实施内容
2021年度项目专项用于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社会治安管理有序、确保全年各特护期稳定、综治考评覆盖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涉法涉诉救助金发放到位、全年召开政法综治专题会议12次、解决执行难专题协调会议10次、组织涉黑涉恶案件碰头会15次……
4、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下达—项目审查—项目经费财政预审—项目日常支出审核—项目绩效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支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21我委的所有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21年我委的所有专项资金项目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先申报后开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社会和谐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综治民调“进位争先”。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广为传播,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我委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基层单位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