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安排,我委对本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政法委内设股室6个、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截至目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40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23人,遗属1人,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党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省、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的实施;
2、研究和处理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协调指导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政策,向市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实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5、研究和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措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镇、街道、中心、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法措施;
6、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与办法并进行全程督查,跟踪问效;
7、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任免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指导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调研成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创新;
9、承办上级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310.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682万元,比上年减少9.54%,占本年总收入100%。没有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
(二)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为487.8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人员经费269.89万元,公用经费24.38万元,项目支出447.85万元。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1万元,资本性支出8.54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56万元,均为接待开支。
(四)政法委财务管理工作纳入了机关管理制度,成立了专门的决算机构,由政法委主要领导负总责,财务室负责具体编制、分管财务领导负责审核。
(五)所有预决算的报表及数据均在沅江市信息网及财政局网站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我委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书记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委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政法、综治、维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建设“平安沅江”,综治民调有提升;二是着力构建维稳防线,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严打整治取得新成效;四是着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基层基础得到夯实;五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重塑政法队形象。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特别是确保了元旦、春节、春运、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各个特护期平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人员编制不足。目前,我委工作量越来越大,人员紧缺已成为突出问题。建议增加人员编制,配齐人员,统筹解决问题。
(二)业务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人员参加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
(三)信访维稳问题突出,维护社会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建议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
(四)新型犯罪问题突出,公共安全风险加大。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