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情况:
1.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3个,即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2.根据编委核定,我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正股级职数3名(含兼职)。2021年底有在职全额行政干部6人,退休干部2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1.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2.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3.协调并争取支持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扶贫,帮助妇女脱贫致富,开展技能培训,加大妇女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
4.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的政策文件的制定。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6.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7.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绿色家庭”“书香家庭”等创建活动,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8.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8.862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43.8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75万元,其中:妇女儿童工作项目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婚调工作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婚姻状况进行指导、调解,促进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乡镇妇联组织工作项目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加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
2021年,我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方面。我会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管理情况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沅江市妇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财务人员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认真检查。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财务人员登记核算。
2.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主要领导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理,所得资金交财务入账,不得坐支或直接用于购买物品,估值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处理时,要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和手续,上报财政审批、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益阳市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挥妇联组织教育、引导、服务广大妇女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治理等工作,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先进表彰推选方面。本级评选表彰了三八红旗手10名,三八红旗集体5个,推荐评选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评选表彰了“巾帼文明岗”3个、“巾帼建功标兵”10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5个。同时推进湖南省巾帼文明岗沅江市税务局与胭脂湖村结对帮扶,开展岗村共建帮扶活动;2021年寻找到县级“最美家庭”10户。
关爱妇女儿童方面。开展2021年女童权益保护公益宣讲53场;累计完成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人数12006例;实施中国妇基会“母亲邮包”项目,募集到价值约4.1万元的母亲邮包136个,3月8日前后配送到各乡镇贫困母亲手中;实施“出手吧姐姐 温暖2021”公益项目,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为贫困母亲、残疾母亲、重病母亲、留守母亲、困难女性老党员及女干部等特殊困境妇女群体筹集资金8.6万元,对32名困境女性进行慰问;启动“hello小孩”公益项目,为四季红中心小学的学生送去50份爱心套餐。
家庭教育服务方面。宣传贯彻《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常态化开展儿童“防溺水防性侵防抑郁”教育和党史亲子阅读活动;开展家庭教育进校园百场巡讲活动,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16名讲师深入全市97所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宣讲,受益家长达到17000余名。
妇女创新创业方面。开展湘女素质提升工程、湘女健康工程、巾帼双创工程等工作。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了育婴师、家政服务员等培训;按要求宣传发动做好“湘女关爱保”工作,助力两癌检查民生实事和妇女健康扶贫,共同为脱贫攻坚和妇女健康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政策法规宣传方面。依托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反家暴日、世界科普日、世界艾滋病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20余场,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双减政策”等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建设。
社区结对共建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乡村振兴等指示要求,与琼湖街道五岛社区、凌云塔社区和义和社区结对,扎实开展疫苗接种清零、街道卫生清扫、政策法规宣传、结对帮扶走访等活动,入户深入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立足中心职能职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合理,要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部门必办事项尽量提前规划,编入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