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13 09:49 信息来源: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 作者: 浏览量: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根据省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年度接收安置计划,负责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安置和接收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重要问题。

负责荣军老人供养、收养工作,实现复员退伍军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承办上级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局属二级机构3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干所、光荣院,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2112月,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40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9人,遗属0人。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3.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3.1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461.52万元,住房保障21.5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局实有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减少了维修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61.52万元,占95.53%;住房保障21.59万元,占4.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81.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1.7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拥军优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工作等方面;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等方面;移交安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工作等方面;接访及参加各级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工作等方面;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9.30烈士公祭仪式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公祭仪式等方面;企业军转干维稳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维稳方面。无军籍职工工资项目支出58.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无军籍职工工资方面。信访维稳处置经费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等方面。住院老人生活费、护理费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老人生活费等方面。

六、无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13%,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我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186万元,增加原因是业务交流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拟召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等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11230日,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军休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37万元,项目支出201.7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退役军人系统).xlsx

         2.2022预算公开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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