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局属二级机构3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干所、光荣院,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21年12月,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7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遗属0人。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3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财政拨款随之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0.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5.26万元,住房保障5.0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1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局实有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单位业务工作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0.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5.26万元,占97.03%;住房保障5.06万元,占2.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7.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拥军优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工作等方面;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等方面;移交安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工作等方面;接访及参加各级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工作等方面;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9.30烈士公祭仪式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公祭仪式等方面;企业军转干维稳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维稳方面。
六、无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2.5%,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我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拟召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等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
拥军优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20万元,完成全年拥军优抚工作目标,达到目标成效,获得服务对象满意的收益。
9.30烈士公祭仪式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5万元,完成全年烈士公祭工作目标。
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6万元,用于全年信息系统维护,完成优抚信息收集工作。
移交安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0万元,完成全年移交安置工作目标,达到目标成效,获得服务对象满意的收益。
接访及参加各级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28万元,完成全年维稳工作目标,达到目标成效,获得服务对象满意的收益。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6万元,完成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目标,达到目标成效,获得服务对象满意的收益。
企业军转干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军转干维稳工作目标,达到目标成效,获得服务对象满意的收益。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