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沅江市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市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全市工商联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商会工作。
(二)参加全市大政方针及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三)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金融、咨询等服务。
(四)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五)负责会员的发展、联络工作,加强对所属商(协)会组织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会员行为自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负责指导、引导、协调和服务异地沅江商会,联络异地沅江商会及市域外沅江籍企业家,宣传动员异地沅江商会参与“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重大战略,收集招商引资信息,协助政府举办有关异地沅商的大型活动和沅江有关部门外出开展考察调研、招商引资活动,推动沅江籍企业家返乡投资创业,开展助学助残等公益慈善活动。
(七)负责所属商(协)会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开展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做好原工商业从业者思想教育和走访慰问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沅江市工商联现有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席1名(兼),党组书记1名(兼),副主席2名,会员部部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2020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9.6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12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0万元,占78.5%;年初结转和结余31.81万元,占2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2.28%。项目支出37.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7.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了24.14万元,下降15.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两人并退休一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2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5.29万元,下降2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两人并退休一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0万元,占95.51%。住房保障支出4.43万元,占4.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工商联合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4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严重,商会建设进度有所迟缓,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9批次121人次。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9年相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