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10 17:05 信息来源: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2019年,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拥军优抚股、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5下设3个公益类二级事业机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光荣院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人员情况

我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4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四)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初结转结余27.8万元,2020年我单位预算内总收入为489.7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总收入为215.08万元、其他收入67.98万元,年中追加经费152.13万元、年终结转54.5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一、年初预算总收入

215.08

1、基本支出

130.08

2、项目支出

85

二、其他收入(特设专户)

67.98

、年中追加经费

152.13

、年终结转

54.56

年终结转资金其中包含军转干资金 10.48万元,特设专户 44.0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23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万元,资本性支出0.5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职工伙食费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委托业务、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0.32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减少64.44%。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总计223.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09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资本性支出36.97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我单位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进展良好,打开了退役军人工作的新局面。

1、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席卷全球。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我局积极参与全市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的疫情防控。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单位庭院小区做好每日排查、测体温和消毒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暂停接待来访的公告,防止人员聚集。积极配合社区的疫情防控,做好社区路口和局机关大门的值守工作,严防外来人口出入。二是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广大退役军人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退役不褪志,退伍不褪色。有的志愿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一方平安;有的踊跃捐款捐物,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2、扎实推进拥军优抚工作

优待抚恤方面。目前我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数据为1.82万条,我市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对各类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优待抚恤金。按照价格补贴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水平。对改制企业困难人员进行再就业援助,对身患疾病的及时给予医疗补助,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拥军褒扬方面。在春节、“八一”,召开全市慰问工作会议,制定慰问方案,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摸查全市的散状烈士墓情况,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和散状烈士墓的管理维护工作。充分利用本市的红色教育资源,在保证安全、文明、绿色、和谐的条件下,代表全市退役军人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在“9·30”烈士纪念日,由市五大家牵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在新湾镇烈士陵园举行大规模向烈士敬献花篮活动,900余人参加公祭活动。哀乐声中,在场人员向烈士纪念碑深深地三鞠躬,并有序地向烈士敬献鲜花,深切缅怀为了正义与和平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表达无限敬仰和哀思之情。坚持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今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人武部,对荣获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曾峰和女兵张倩送喜报,激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对弛援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现役军人王亮、刘兵的家属走访慰问,送上“五个一”,为前线“最美逆行者”消除后顾之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提升退役军人的荣誉感。

3、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

一是积极化解退役军人群体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广西军区原独立师部分人员要求享受参战待遇问题,经多次向市局及省厅汇报,现已经落实。退役军人社保、低保、危改、补贴、公益性岗位等问题,通过相关部门的协商均已得到落实。二是加强全市退役军人群体的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及时向他们宣传贯彻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对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退役军人加强教育。三是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退役军人重点人员由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具体稳控,综合运用政策、教育等各种办法,即时对退役军人稳控工作分析研判,依法按政策解决退役军人上访人员合理诉求。四是密切关注退役军人重点人员动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问题,严防退役军人群体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清明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退役军人群体比较稳定,发生群访、闹访的现象。

4、组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团队     

今年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决战决胜年,我局服从大局,积极支持我市创文工作。全市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以来,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报名参加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我局从中挑选了36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组建了一支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团队。经过培训上岗,从5月25日开始,在全市8个主要交通十字路口进行文明劝导服务活动,主要职责是秩序维护、监督市容、环境保洁、咨询服务等。6月11日,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团队经过集体休整,调整到“护学岗”岗位,在全市10个重要中小学护送学生安全上学、放学,维持交通秩序。退役军人志愿者正能量高涨,爱岗尽责,担当起“护学卫士”,赢得一片赞誉。8月7日,在局机关成立了“老班长值班室”,由退役军人老班长、股室长和局领导共同值班,接待来访人员。老班长发挥自身优势,在信访维稳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5、积极推进社保接续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接到关于开展社保接续工作的通知后,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社保接续工作十分重视,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调度会,建立了沅江市退役士兵社保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组建了沅江市退役士兵社保专班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办副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工作。随后,召开了全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动员部署会,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期间联合市政府办督查室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科学分工,稳步推进工作。按照市社保接续工作部署会的要求,各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基本上都成立了不少于三人的专班工作小组。专班小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设置了发放表格填写表格区、审阅档案拍照上传区、资料装订区,分区开展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细化工作任务,边学边改边提高。在工作开展中,全市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负责社保接续的人员,在工作中提了很多较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市社保接续工作的快速开展。各单位建立通讯备忘录,详细记录“谁通知、谁办理、谁负责”,确保了我市社保接续工作顺利进行。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了“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部分业务工作缺少资金保障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无其他自有资金,建议将单位经费不足部分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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