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9年(沅江市光荣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 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2019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2019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沅江市光荣院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沅江市光荣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光荣院是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对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社会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是优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光荣院坚持全心全意为孤老优抚对象服务,实行以养为主,民主办院的方针,依靠国家、社会、群众力量,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合法权益,使他们安度晚年,为他们养老送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沅江市光荣院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沅江市光荣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光荣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3.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38.64万元,减少37.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合计62.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39.65万元,减少38.9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6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万元,占本年总收入77.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 %。事业收入14.02万元,占本年总收入22.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5.7%。项目支出2.6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3.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38.64万元,减少37.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合计62.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39.65万元,减少38.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1%。与2018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6.71万元,增加52.91%。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9万元,占95.65%。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5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4.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7%。商品和服务支出3.96万元,比上年增加0.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光荣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项目支出,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集中供养优抚对象13人,老人住院合计486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作人员全心全意搞好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优抚条例。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在2019年度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沅江市光荣院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单位零星采购办公设备0.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