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及《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拥军优抚股、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5个股室,下设3个公益类二级事业机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光荣院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截止至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5人。
2、项目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我局的绩效目标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严格按政策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各类生活补助金,并做好优抚对象医疗疗养等工作,切实保障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我局八一慰问项目共收到财政专项拨款资金14.82万元。该专项资金财政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专项资金组织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内部实现了专项资金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制订完善的财务检查、内控管理等各项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进展良好,打开了退役军人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全面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我市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17960条。在此基础上,对全市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上门悬挂“光荣之家”牌匾18000多块。针对部分退役军人反映光荣牌悬挂不到位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光荣牌悬挂工作进行了督查,确保光荣牌悬挂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严格按政策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各类生活补助金,并做好优抚对象医疗疗养等工作,切实保障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开展向烈士敬献花篮活动,缅怀英烈,弘扬光荣传统。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专项工作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到位,整体完成较好,运行保障有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与配合,希望各相关部门单位多心关爱优抚对象。
(二)相关建议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多与各部门联系工作。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