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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沅江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沅江市总工会单位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沅江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2: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3: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沅江市总工会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遵照市委和上级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建设,审查批准主管范围内的各级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结果,依法协管工会干部。
(三)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和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依法维护企事业单位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并为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四)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指导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同职工的联系;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双联”帮困工作,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兴办工会企事业。
(八)管理已建工会组织单位的女职工工作,负责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
(九)负责全市工会组织的涉外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沅江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直属中共沅江市委领导,为正科级机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主要职责: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依法科学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构建幸福沅江作贡献。
2002年4月机构三定,市总工会设办公室(加挂财务部牌子)、组织宣传部、女工、生产保护部(加挂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直属事业单位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职工技协办,核定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7人。现机关在岗干职工21人(含退伍安置10人,1人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退休15人,共计36人。工人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在岗7人,退休9人,共计16人。市总工会设党组1个,机关设党支部1个。2018年机构改革,12月份市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工会机关实行竞争上岗,内设办公室职责、劳动经济服务部、组织部、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女工部)、权益保障部、财务资产部、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七个部室。
3.人员情况。
沅江市总工会机关人员分工
汤建军(党组书记、副主席):
主持全面工作。
王 萍(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财务资产部、宣传教育网络信息部(女工部)、权益保障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张志敏(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办公室、组织部、劳动和经济服务部。
贾丹(挂职副主席):
分管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吴政(兼职副主席):
联系开发区工作。
熊向明同志任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兼劳动和经济服务部部长。
周荣军同志任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夏 佩同志任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部长,兼女工部部长。
柳炬刚同志任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兼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
梁 畅同志任市总工会财务资产部部长。
刘建平同志任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沅江市总工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沅江市总工会本级部门决算。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支总计426.18万元(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增加71.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抚恤金、专项支出增加。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8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6%;其他收入59.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项目支出219.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18万元(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增加71.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抚恤金、专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4.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抚恤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7.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93万元,占96.76%;住房保障支出15.05万元,占3.2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1.895万元,支出决算为36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9%。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81.21万元,比上年增加8.34%。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万元,比上年减少64.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万元,比上年减少87.88%。项目支出160.57万元,比上年增加72.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47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无“三公”经费。
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纳入绩效考核评价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111.8万元。
其中:1、6.8万元为帮扶基金,上级工会有专项拨款,要求地方财政有配套,用于困难职工帮扶。
2、105万元为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其中40%上交市总工会。
(二)综合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完善了《沅江市总工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沅江市总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报账手续完善。项目实施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财政资金管理与项目财务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实施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同时,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管理的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按年度接受市总工会收支审计。
(三)整体绩效
2019年,全市各级工会在市委和益阳市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三个贴近”的工作思路,以“五个年”建设为抓手,秉持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与职工群众需求合拍同行的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增强“三性”、去除“四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致力当好职工“娘家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主题教育固根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六大精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我会主要负责人撰写的《学思践悟,奋力开创沅江工会工作新篇章》在《湖南工运》发表。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资源,构建工会“大宣传”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职工群众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引导广大职工始终拥护核心、坚决拥戴领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益阳十万职工同声唱”沅江合唱视频网络评选活动,60个单位报送作品参赛,选送自来水公司的《青春中国》参加益阳市职工合唱比赛表演类节目,获优秀表演奖,受到益阳市瞿海书记的高度肯定。开展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以“劳模工匠精神宣传年”为抓手,联合沅江电视台举办了“最美劳动者”先模事迹专题报道,集中今年获评益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劳模教师姜红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职工群众对标先进,为沅江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组织中国梦·劳动美沅江市“农商银行杯”第二届职工气排球赛,历时15天,镇(场)、街道、市直、企业70支代表队800余名运动员参赛。组织“追梦新时代,礼赞劳动美”全市职工摄影比赛,康固生的《鱼水情》获益阳市一等奖,丁璞的《远去的窑工》、李艳的《云雾的味道》获益阳市三等奖。12月,“芙蓉公益讲堂”在城关职高开课,宣讲《增强学习本领,主动走向未来》,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
(二)同频共振促发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市总工会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迎战经济下行压力,为实现经济稳中有进作贡献。一是劳动竞赛活动强劲开展。以点带面,竞赛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覆盖面进一步扩展。辣妹子公司、中联重科、新马制衣、供电公司、学校、政务中心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工业企业、重点工程、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女职工芙蓉杯“四位一体”竞赛格局逐步深入,竞赛实效性逐年增强。推选省、市“芙蓉杯”芙蓉杯标兵岗3个、百岗明星3个,沅江市市税务局第一分局获评省芙蓉标兵岗。3月,组织3名女职工讲师甄选课题、录制教学视频参加《益阳市女职工公益讲堂讲师比武》,周子鸣的《让法律撑腰 向家暴说不》获湖南省三等奖,益阳市一等奖。5月,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王娟、国网沅江供电分公司运检部主任卞超、琼湖初级中学教师姜红、湖南新马制衣有限公司大烫郭容获评益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织网车间荣获益阳市工人先锋号,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评益阳市五一劳动奖状。8月,联合人社部门组织中联重科钳工、焊工选手参加益阳市职工技能大赛。8月,组织全市职工参与安全网络知识竞赛,800多人次参赛,居益阳第一。10月,组织参加益阳市女职工学前教育职业技能竞赛,袁丽获益阳市二等奖。二是“安康杯”竞赛常抓不懈。各级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检查96次,排除处理安全隐患40处。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我会积极参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履行工会监管职责。各级基层工会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三是积极搭建职工创新平台。以辣妹子劳模创新工作室为标杆,创建中联重科曾辉钳工工作室、徐宏铆焊工作室。积极开展师徒结对子活动,沅江一中、琼湖初级中学、中联重科公司、税务局等相继开展了师徒结对子,选树了15名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劳模工匠师徒结对。四是开展劳模志愿帮扶活动。成立了劳模和先进人物志愿帮扶服务队,畜牧业专家郭继先“送科技下乡”。申报沅江市建成绿色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新马制衣新安分厂(扶贫村)2个劳模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新马制衣李向荣(沅江市级劳模)、付强(益阳市级劳模)把扶贫工厂开到了乡镇,免费为职工群众提供技能培训,并助力农民就业增收。
(三)合拍同行善维权,促进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市总工会与职工群众需求“合拍同行”,坚持以维权构筑和谐,持续实施职工法律援助,使职工有问题能反映、有矛盾能化解、有困难能解决,提高了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一是全面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市总先后制定出台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规定》《建筑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考核评分办法》《创建和谐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奖励办法》《职代会操作流程》等,将厂务公开融入到社会管理的大体系中深化发展,形成了“三重一大”、“两建六有六公开”的推行模式,指导企业工会加强源头参与,落实职代会职权。二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市总工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重视和支持,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推进、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共同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全市现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498份,覆盖职工25337人。其中公有制企业13家,涵盖职工1553人,非公企业98家,涵盖职工11938人。区域性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3份,涵盖小微企业234家,职工6866人,区域行业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7份,涵盖小微企业153家,职工5213人。50人以上78家建会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职代会召开率、厂务公开率、集体合同建制率均达到80%以上。三是健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党对工会维权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会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市总工会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制度,切实做到职工队伍重大情况、工会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断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主动争取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总体格局,和党建一并部署、一并考核。聘请了7名工建联络员,实现了支部建到哪里,工会就建到哪里。四是建立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职工利益、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五是积极参与和促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工会与人社部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络,把劳动关系方面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推动纳入三方机制研究解决的重点议题。协助政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六是探索建立工会服务职工满意度评价制度。通过会员评家活动、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听取对工会服务的意见建议,根据职工的需求对服务内容、形式进行调整改进,做到职工满意就坚持、不满意就立行立改,服务得怎么样让职工群众评判,健全督查制度,提高工会工作执行力。3月,举办了两期“花韵时光”插花体验课,启动“女职工维权活动”,全市120余名女职工参加。
(四)换档升级搞服务,精准帮扶惠及职工
围绕幸福沅江建设,市总工会积极寻找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契合点,根据发展需要和职工需求推动帮扶困难职工由粗放式向精准式转变,“换档升级”搞服务,有效提高了工会服务职工的工作水平。一是精准帮扶持续发力。立足全市扶贫脱贫攻坚大局,尽工会所能,协助党政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我市工会更加突出精准帮扶、更加注重制度保障、更加注重政策衔接。以精准帮扶为重点,成立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实困难职工(农民工)摸底统计、建档立卡工作,按照“职工个人申报,两级工会核审、公示的程序”,市总工会对城市困难职工精准建档,责任帮扶,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和整改,摸清底细,明确对象。市总工会领导带头深入困难职工家中,了解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询问致困原因,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脱困解困29户,发挥市总工会职能作用。深化“双联”帮扶,送科技下乡,积极开展“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加强与人社等部门帮扶资源的共享和联动,以城关职校为基地,设立新马制衣、辣妹子、鑫海绳网3个技能培训示范点,大力开展“订单式”、“委托代培”等多种“定向式”培训,促进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与企业无缝对接。12月,组织“一户一产业工人”缝纫工技能培训,为期7天,100余名职工群众参加;组织沅江市总工会女职工“育婴师”技能培训,为期5天,市直各单位工会主席、女工主任、女职工、改制企业下岗女职工、扶贫对象5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全程免费,并为参训人员发放技能合格证书,促进其就业增收,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二是做优做精工会服务品牌。①开展“两节”(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筹集送温暖资金70.63万元,慰问困难企业25家,困难职工1531户。慰问困难劳模60人,发放补助资金3.5万元;②2月13日,联合人社部门开展“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送岗位下乡活动,设漉湖芦苇场、南洞庭芦苇场、南嘴镇三个专场,将岗位送到求职者的家门口,为中联重科、新马制衣等十余家名优企业招聘工人近2000个。市总工会现场设立了咨询台,为求职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系列服务。③7月30日,启动全市“夏送清凉”活动,深入中联重科、华兴玻璃、新马制衣、交警大队等企事业单位慰问室外高温作业和企业生产车间的一线工人、农民工,发放防暑降温物品700余份,价值10万余元。④发放金秋助学金16.6万元,帮助43名困难职工子女顺利上学。⑤城市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发放生活救助25.3万元惠及106人,发放医疗救助9.77万元惠及12人。⑥组织14114名职工参加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发放补助金71万余元,616人受益。组织5444名女职工参加特殊疾病保障,5人获赔付5万元。
(五)强筋壮骨夯基础,推进工会自身建设
市总工会按照“三个着力”的要求,坚持“强筋壮骨”夯基础,着力把基层工会建全、建活、建强、建优,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出新活力。全市125家重点民营企业配备了党工共建联络员39名(含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4人),健全完善了全市125家企业的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建设。二是采取务实举措,开展“八大群体”集中入会行动。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工会组织建设,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创新工会组建形式和入会方法,规范建会、吸引入会。今年全市共新组建工会组织140家,发展会员4752人。会员实名制录入完成4.8万人。三是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将资金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心下移、服务职工”原则,统一设立专用账户,统一财务审核,统一会计核算,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安装使用湖南省基层工会财务集中核算平台;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镇场(街道)工会每年2万元;调整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和使用投向,今年通过以奖代投等多种方式下拨工会经费120余万元,积极给予基层工会经费支持,为做强镇场、街道、园区、系统工会夯实了基础,工会服务职工的体系更加完善。因历史遗留问题工人文化宫收回遇阻,已走司法程序, 12月对其进行房屋鉴定。四是扎实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通过开展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78家民营企业基本实现工会组织机构、基层工会工作任务、制度,女工委职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标准规范上墙。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六好乡镇评选活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会联合会、阳罗洲镇工会联合会创“五型”之家建设,会员评家活跃,成为全市创建活动的标杆。复查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8家。推荐省、市“职工最信赖的娘家人”“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9人。五是加强“互联网+”工会建设。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工会信息化建设,树立互联网思维,发挥好“沅江工会”微信公众号作用,吸纳粉丝3万余人,建立互联互通平台,为职工提供高效快捷服务,让职工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六是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市总工会经审办对卫健局工会等50家进行了工会经费审查,根据湘工办[2018]20号文件规定,对超范围和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规范了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七是扎实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服务工会干部服务职工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查找“四风”问题,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3月22日上午,沅江市总工会开展全市工会系统禁毒工作培训暨“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普法学法宣传活动,各镇、场、街道、园区、企业工会主席130余人参加。9月29日,完成沅江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三个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产生了沅江市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充实了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的力量,为提升我市工会工作水平和激发活力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会后,举办了全市工会干部培训班,重点宣讲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沅江市工会第十五次全体代表、各镇(场)、街道、园区、各市直单位、各企业的工会主席及市总工会机关干部26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干部的业务正常水平和整体素质。注重把主题教育成果应用于指导和服务基层工会建设的工作实践上,信息调研完成市级网站上载33次,省级以上报刊发表2篇,工会统计、工会报刊订阅按时按质完成。市总工会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强“三性”、去“四化”,引导机关干部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基层意识和职工观念,努力做到重心下移,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总计0万元。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沅江市总工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2.04万元,比上年减少64.77%。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电脑8台,价值3.668万元;复印机1台,价值2.218万元,打印机2台,价值0.296万元,资产总价值6.182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 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 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 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 政部本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 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 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如: 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文件印制等后勤保障服务 的支出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 (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
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
(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主要是财政部信 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单位除上述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
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 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
反映我国政府(包括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 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八、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包括国务院主管部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十九、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单位经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单位除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赴外参加 国际交流活动及接待外国政要来华以外其他用于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二十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三、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单位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单位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 护方面的支出。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单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 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四、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四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沅江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