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09:39 信息来源: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 作者: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 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⑴人员、机构构成情况

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为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沅发[2015]14号)文件规定,共有九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安全监督股、运输综合股、航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海事行政处罚中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处核定总编制数为7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3人,退伍人员15人,人事代理3人。

2、项目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⑴宣传、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负责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⑵负责编制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制定港口、码头、航道、渡口渡船的新建、改建、养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⑶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水上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负责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碍航性进行审核和监督;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负责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港口生产、设备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对辖区渡口、渡船、游船实施安全监督。

⑷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审核港区岸线、水域使用权。

⑸负责辖区规定航道的行政管理和航道建设、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秩序。

⑹抓好我市辖区水域内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以及处置工作。

⑺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㈠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情况: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849万元。

年终决算情况:单位本年度总收入117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76万元,其他收入46.19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8.104万元。

本年度总支出为11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1.8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24,资本性支出1.029万元)、项目支出297.067万元。

㈡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297.067万元,其中专用燃料费96.941万元,是用于水上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中船舶加油与垃圾回收站船舶加油开支;差旅费78.284万元,是用于水上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中人员出差巡航开支;维修(护)费36.148万元,是用于水上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中船舶维修(护)开支。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我中心绩效目标是巩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保障船舶、水上设施、水上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以及处置工作,坚决有效地开展船舶污染物治理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洞庭湖生态环境。

1、对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巡航及整治,确保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2、对渡口、渡船监管形成常态化。

3、对砂场、违规涉砂船舶进行整治与处罚。

4、应对处置因洪水、枯水及突发事件影响通航安全的灾害和事故,做相应的“应急抢通”工作及各类水上交通事故。

5、负责牵头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动及处置;负责监督船舶污染物集中收集、联单处置;负责监督船舶防污染设施建设。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3、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019年我中心的专项资金项目基本上能按项目下达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规范,专项资金全部专款用于项目运行中,专项整治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中心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专项整治科学合理,整治管理规范,整治监管到位,整治工作完成较好,运行保障有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序,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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