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7-31 15:26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市治大院内的房地产、公共设施及公共部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2)负责市治大院内各单位有关公用经费、水电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3)负责市治大院内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邮电通讯等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市治大院内经营服务实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市治大院所有动力、电气设备的养护、维修与运行管理,负责市治大院的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本局职工的管理、岗位培训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市治大院“门前三包”;配合社区归口管理本中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法轮功”邪教等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中的遗留问题;

7)负责市治大院内各单位的协调关系,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制度并监督执行;

8)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的管理;

9)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保卫股(对外加挂市治大院保卫科牌子);(3)公共服务股;(4)物业管理股; (5)公务用车平台。核定机关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9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后附Excel表:2019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39.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25万元,增长4.14%;支出总计123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2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收入增加是因为年初正常预算正常增加,大院专户采购追加经费,公车平台采购公车6台。支出减少是因为一般性开支压缩支出,新增退休2人。

  

二、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23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56万元,占96.94%;其他收入37.95万元,占3.06%. 

 

三、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4万元,占14.13%;项目支出1056.73万元,占85.87%

 

 四、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0.3万元,增长17.6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7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正常预算正常增加,二是大院专户采购追加经费,三是公车平台采购公车6台。

 

五、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0.3万元,增长17.6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7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正常预算正常增加,二是大院专户采购追加经费,三是公车平台采购公车6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4万元,占13.55%;项目支出1038.71万元,占86.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175.89万元,占 97.8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

2. 国防支出15.7万元,占1.31%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支出(武装部建设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9.97万元,占0.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关于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6.14万元,完成预算的9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14万元,完成预算的9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公车平台的司机工资补助经费计入劳务费、其他社会保障科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原有车辆车况很差,公车平台新购公车6辆。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6.54万元,购置数6(其中2台分别划拨给纪委、公安局)入固定资产4台。实际单位管理35台公务用车,另31台暂未过户到本单位。

运行经费支出:149.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公车油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公车运行经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接待支出:无。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保障市治大院的正常运转的同时,十分重视中心机关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和制度,一直坚持机关收支预算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财务透明度高、职工满意度高、积极性高。能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8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5.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75万元,包括大院正常运转395万元,公车平台正常运转280万元。

2019年收入实际完成1239.51万元,比上年增减49.25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年初正常预算正常增加,大院专户采购追加经费,公车平台采购公车6台。其中项目收入1065.57万元(大院专户收入669.03万元,公车平台收入396.54万元)。

2019年实际支出1230.67万元,比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3.16%。其中项目支出1056.73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大院专户采购追加经费,公车平台采购公车6台。一是大院专户项目支出660.19万元(大院正常运转支出407万元,采购项目支出253.19万元);二是公车平台项目支出396.54万元(公车平台正常运转经费支出280万元,追加公车购置采购116.54万元)。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精心组织安排,保障大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我们平时非常重视设施的日常保养,班子成员带队加强巡查,确保能够对水、电、灯、空调、电梯等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迅速解决,保障给机关干部一个正常的办公场所。今年我们对信访局屋面进行了防水改造和信访局办公室进行了翻新升级,对总配电间屋面进行了防水改造;对篮球场配套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都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并得到好评。两个会议厅和一个视频会议室共接待各类会议163次,其中视频会议67次、常规会议76次、演出活动20次。还在8楼新改造了一个档次较高的小会议室,并对常委会议室进行了升级改造,确保了领导开短会、议大事所需的各类型场地。

2.加强统筹指挥,保障公务用车时效。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成本;严格执行调车程序、规范车辆管理,分别建立了“车辆检查、调车记录、车辆保养、一车一卡”等管理台账。确保车辆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近一年来,提供用车服务1831车次,安全行车457490公里,进行大小维修200多次。未发生严重交通安全事故。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3、财务内控有效。已制定相应的内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内控措施,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且能有效执行,会计核算规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支820.42万元,包括机关正常预算145.42万元,大院正常运转395万元,公车平台正常运转280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减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820.42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239.51万元。一是机关正常经费173.9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145.42万元,财政追加经费17.42万元,其他收入11.1万元;二是大院专户项目支出669.03万元,其中大院正常运转经费407万元,追加采购项目资金235.17万元,大院其他单位电费收入26.86万元;三是公车平台项目支出396.54万元,其中公车平台正常运转经费280万元,追加公车购置经费116.54万元。

2、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总计1239.51万元,比上年增减49.25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年初正常预算正常增加,大院专户采购追加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201.56万元,比上年1021.25万元,增长17.6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大院采购项目增加。其他收入完成37.96万元,比上年169.01万元,下降77.54%,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 

2019年,本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230.67万元,比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3.16%;变化的主要原因:正常增减变动,一般性开支压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73.94万元,比上年减少56.41万元,下降24.49%,变化的主要原因:一般性开支压缩支出。项目支出1056.73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万元,增长1.56%;变化的主要原因:大院采购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完成144.39万元,比上年减少36.12万元,下降20.01%,变化的主要原因:新增退休2人,养老保险缴费例降低;公用经费完成29.55万元,比上年减少20.30万元,下降40.72%,变化的主要原因:一般性开支压缩支出,新增退休2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6万元,较上年减少27.78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开支压缩支出,明细科目调整(公车补贴入人员经费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贴科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23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价值5361.28万元;通用设备310.89万元,其中本单位新购车辆6台,有2台划拨到公安局、纪律。帐上实有车辆4辆,价值83.46万元,电脑21台,价值6.61万元;专用设备原值价值13.8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价值24.1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总价值5710.15万元万元。

另外还有31辆公务用车在本单位公车平台管理,但车辆登记证暂还没有过户到本单位。

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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