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7-31 09:25 信息来源:市公路养护中心 作者:市公路养护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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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

3、具体组织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及县道的日常养护、危桥改造、安保工程、水毁处置、应急抢险、公路战备等工作;

4、负责全市路政管理、路政执法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5、负责全市立项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安全。  

6、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指导镇(街道)对镇(街道)、村级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应急抢险等工作;

7、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8、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9、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0个,我中心内设股室10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统计信息股、农村公路管理股、公路养护股、计划股、工程质监股、法制股、机务安全股;3个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人员情况:2019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99人,比上年减少3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退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决算只包括: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决算、没有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年度收入总计6800.48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115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44.14万元,减少25.65%;支出总计5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82.07万元,减少37.56%。主要原因:是政府重点项目X011线已基本完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 564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94万元,占 52.06%;其他收入2708.33万元,占47.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17万元,占 15.9%;项目支出4661.83万元,占8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4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3.02万元,增长15.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85.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21.34万元,下降57.65%。主要原因:是X011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减少了专项资金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4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3.02万元,增长15.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85.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21.34万元,下降57.65%。主要原因:是X011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减少了专项资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4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4682.09万元,占99.47%。住房保障支出25.13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881.1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4万元;公用经费5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2. 按经济分类: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210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公路路政治超工作经费、渡口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公路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0.8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62万元,完成预算的87.3%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各县市公路部门参观、学习增加了,公务接待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占6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62万元,占30.67%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因:由于机构改革,各县市公路部门参观、学习增加了,公务接待开支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

运行经费支出:6.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6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5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县市公路部门参观学习交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总的来说,我单位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单位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的来说,2019年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总的来说,2019年我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依法行政,规范路政、治超执法管理。一是严执法。今年来,路政执法大队超限站在公路辖区内检测车辆98631台,查处超限运输案件230起;以 S204线益沅一级公路和S204线赤山路段(白沙大桥至茅草街大桥)为重点,辐射我辖区公路全境,组织全队路政队员进行大小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4次,清理路旁摊点、棚亭、预石板、沙石、红砖、晒谷等路障235处,消除安全隐患83处,办结非公路性标牌许可2起、非标延续许可2起,损路事故13起,埋设管线2起,违建房屋1起。二是抓宣传。组织治超站长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法制办的学习培训和换新证工作,进行大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6次,发放张贴《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单150多份,重点做好了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公路保畅工作。三是强设备。目前已完成科技治超设备建设,已投入使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的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主要表现在:

1.经济效益:通过省投入专项资金522万元、1111.96万元,使我市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路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消除了安全隐患,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       

2.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提升了路况水平,进一步改善了沿线乡镇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3.生态效益:本项目为基础建设项目,与生态效益无直接联系。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财政预算要求,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133万元,比上年增减31万元,增长1.4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133万元,比上年增减1,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50万元,比上年增减-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111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事业收入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经营收入年初预算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年初预算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5,649万元,政府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

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133万元,比上年增减31万元,增长1.4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861万元,比上年增减66万元,增长7.7%;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272万元,比上年增减-35万元,减少2.8 %。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减少了专项支出,因为X011线2018年基本完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31万元,较上年增加33.46万元,增加37.05%,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18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8.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点击下载:

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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