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委编办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及预算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2-05 15:51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市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工作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工作职责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市委编委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和市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

(2)拟订全市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机关、工商联、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承担全市各部门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道)之间职责分工;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审定股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

(5)承担全市科级(含副科级,下同)机构设置和调整及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和调整等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全市股级事业单位设置;审定全市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股级事业单位调整、股级领导职数在限额内的设置和调整。

(6)承担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分配方案;拟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分配和调整方案。

(7)承担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

(8)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机关群团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9)承担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全市机构编制统计、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市委、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编办内设办公室、登记管理股2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7人,实有职工5人。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截止20201月,我办纳入预算编制7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5人;离退休2人。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1.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总收入767.11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7.11千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78千元,主要是根据市委要求,全市单位财政专项预算整体缩减。

2.支出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支出767.11千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分:

基本支出507.11千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457.11千元(含),公用经费支出50千元

项目支出260千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

2013101行政运行418.42千元。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千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38.69千元。

3按支出经济科目分:

工资福利支出457.11千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0千元

项目支出260千元

2020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二)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7.1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78千元,降幅3.12%。减少原因为根据市委要求,全市单位财政专项预算整体缩减。

2.“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数1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千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有车辆

3.预算绩效评估情况

2020年度,我办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767.11千元,其中,基本支出507.11千元,项目支出260千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编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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