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湖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市市区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9。
二、鸣放载体
本市市区所设全部防空警报器、电视控制分中心。
三、鸣放标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180秒。
三次警报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5分钟,以上警报信号均按一个周期试鸣。
四、其他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大家不必惊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