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是国家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了促进我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综治政法工作现状
全市政法战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沅江、法治沅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健全平安建设机制。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相关协调机制,发挥政法委在平安建设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格局。完善部门齐抓共管联动机制,注重发挥各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领头雁作用,抓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化矛盾的各项工作,履行好协同推进平安建设的职责使命。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照益阳模式,成立沅江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和社会协同推动机制,最大限度动员、组织群众,汇集民力、众创平安。不断完善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平安主题宣传,形成平安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平安镇(场、街道)、平安社区(村)及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八大平安创建活动。成立沅江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平安建设督导组,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各镇场街道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先后成立了近20家专业性的行业调解组织,“婚调委”和“医调委”在化解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调解成功率100%,从源头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中力量实施重案攻坚,全市共捣毁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黑涉恶团伙刑事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亿元,破获十四类涉恶刑事个案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案24人,一审判决3案9人,破获了夏顺安涉黑案、“4.26”刘某被诈骗案、四季红戴某光案、腾辉砂场专案等大案要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从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督办线索入手,采取明察暗访、走访举报人、重新核查等方式,以深挖打击“大黑大恶大伞”为目标,打掉一批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发现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严肃追责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到中央第16督导组下沉沅江督导时的充分肯定。
(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治政法工作,严格落实定期议稳制度,确保了“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的实现。仅2019年,市委常委会8次研究政法工作,深入分析我市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全年召开政法综治专题会议6次,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敏感时段召开信访维稳工作安排部署会、调度会商会等30余次,指导和推动信访维稳工作,党管政法工作的原则落到了实处。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应评尽评,全市备案的重大决策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件,全都准予实施,从源头上防范了不安全、不稳定问题发生。
(五)推进法治沅江建设。严格落实《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沅江市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展净化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等行动,严厉打击聚众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众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功侦破谭某武等人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经济犯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市审判机关打造“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推行“互联网+”网络诉讼服务,开启民事审判网络远程庭审新模式,通过网络视频系统公开直播、庭审录播,依法为特困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沅江营造了浓厚的法治环境。结合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采取交叉检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形式,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专项行动,重点评查案件,发现瑕疵案件,及时督促和建议司法机关补正,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政法机关依法执法办案行为。
(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确保顺利通过项目检查验收,全力推动“雪亮工程”、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台”有机融合,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一村一辅警”“城市快警”建设,完善责任清单、组织运行、队伍管理、薪酬激励等机制,充分发挥驻村专职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化解矛盾纠纷、便民服务、治安巡防、法制宣传、交通疏导等方面的作用。深化“八大平安”系列创建活动,特别是要突出平安校园创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无非正常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公共安全事件”镇(场、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平台,加强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人民法庭、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二、“十四五”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与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市场改革,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现代农业改革试验等战略机遇,以建设“产业强市、生态名市、文化特色市”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立市、项目兴市、创新活市”战略,推动沅江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沅江。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益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沅江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创特色、补短板、强根基、建制度,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依法治市,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政法队伍,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沅江“二次创业”、打造“产业强市”“生态名市”“文化特色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
围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市直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平安建设考核、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等考评体系,细化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等制度规定,完善政法机关重大事项由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建立党委政法委参与、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评议、推荐、考察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制度。建立完善党委政法委参与、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制度。改进完善考核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推动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着力政治建警,打造政法铁军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筹办好政法委员、市直局以上单位分管负责人专题学习班和政法干警警示教育大会,掀起四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热潮。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深化轮值轮训、实岗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制,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司法腐败问题,坚决依纪依法查处。从剖析夏顺安案、聂纯昌案等典型案例入手,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找准政法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中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开展政法队伍正风肃纪活动,建立警示教育和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倒查追责制度、加大政法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和轮岗制度,形成抓源治本的长效机制。加强履职保障和多元激励,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医疗保障、困难帮扶抚恤优待等政策,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
(三)维护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
1、贯彻中央关于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的意见,以组织实施“铸墙工程”“净土工程”“攻心工程”为牵引,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水平。推动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反奸防谍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防范香港版“颜色革命”倒灌影响。要持续深化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侦察打击和教育转化攻坚行动。动态完善政治重点人信息库和教育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信息库,分级、分类、逐人落实教育转化管控责任。协同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控,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健全涉恐重点人动态管控、常态化打击整治等机制,坚守暴恐案事件“零发生”的底线。健全网络政治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深入打击整治“翻墙”工具、“喂料内鬼”“网络水军”,开展清理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倒灌境内专项行动,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网上勾联煽动、网下落地行动。健全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2、完善落实排查预警、风险防控、节点管控、重点稳控、依法处理、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着力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风险大排查、民情大走访、开门大接访“三大活动”,扎实推进“三无”乡镇(街道)和“无信访问题”村(社区)创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政策落实、服务管理、党建引领、防范处置、依法打击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网上信访、法治信访,做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深入开展重复访越级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信访依法分类处理,推动实现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双向规范”。
3、充分发挥政法综治职能作用,构筑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治安管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舆情应对等工作,依法快速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疫情结束之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问题,全程跟踪、超前研究、分类指导、有效化解。
(四)推进扫黑除恶,建立长效机制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经常性对标对表,及时防止思想出现松懈、工作出现偏差的情况出现,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各方面全过程,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形成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整治。从源头治理上再落实。继续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做好纪检部门深挖彻查、组织部门组织建设、政法部门打击整治之间的协同推进,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线索核查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着力补齐短板。认真总结、归纳、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五)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沅江
1.巩固治安防控体系。确保“雪亮工程”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全力推动“雪亮工程”、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台”有机融合,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一村一辅警”“城市快警”建设,完善责任清单、组织运行、队伍管理、薪酬激励等机制,充分发挥驻村专职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化解矛盾纠纷、便民服务、治安巡防、法制宣传、交通疏导等工作中的作用。
2.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平安镇(场、街道)、平安社区(管区、村)、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突出平安校园创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大平安”“大综治”格局。深入开展“无非正常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公共安全事件”镇(场、街道)、村(社区、管区)创建活动。
3.提高禁毒工作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健全完善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全环节服务管理吸毒人员、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全方位毒情监测预警、全层级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的“六全”毒品治理体系为核心,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防控化解涉毒风险,最大限度减轻毒品社会危害,加强全民禁毒普及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加强易涉毒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广泛开展禁毒采访报道活动,加大主渠道、常态化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吸毒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情报研判、重嫌必检、举报奖励等工作措施,落实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常态化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落实吸毒人员关怀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制贩毒犯罪,建立缉毒侦查合成作战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力争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四个百分之百、四个零发生”目标。
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能解决”。推动加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完善镇(场、街道)政法委员制度、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基础要素管控措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五治”有机融合,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六)全面依法治市,优化法治环境
1.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保障作用,依法严惩损害经济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正高效审理涉“三大攻坚战”的案件。为扶贫对象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诉讼费减免等服务,让“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扎实推进大通湖禁航禁捕专项行动,助力大通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按照《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涉企(项目)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
2.健全落实执法司法保护机制。完善涉企错案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法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化解。
3.着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抓手,着力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着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4.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全面完成政法综合信息网扩容改造工程,实现市、镇、村和基层政法单位全面覆盖、纵横联通。加快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打造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政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目录,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建设大数据办案平台和基本证据标准指引、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完善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语音识别录入文书智能纠错、法条案例自动推送等智能技术,推动执法司法方式手段创新。
5.深化政法领域各项改革。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持续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政法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改革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动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落实。抓住关键环节,根据“三定方案”,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职数框架,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精细操作实施。
6.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度。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加强案件评查工作。采取交叉检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不起诉或判无罪、涉法涉诉、非访、重大疑难等案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专项行动。规范公益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好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健全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党委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党委政法委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沟通机制和重大执法活动(事项)报备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
(七)树立民本思想,维护人民利益
1.找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难题。基层矛盾风险多发,而统筹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资源能力不足,人民群众面临的难点问题较多。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平台,加强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人民法庭、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3.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着力推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整合检察互联网平台,构建融检察服务、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深化“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加快建成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资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微信公众号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