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十四五”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及芦苇综合利用规划
发布时间:2023-07-26 15:18 信息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作者: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及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精神,结合区域历史与现状实际,实现稳步推进沅江市洞庭湖治理体系现代化和芦苇产业转型高效发展,特制订沅江市“十四五”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及芦苇综合利用规划。

一、“十三五”建设与发展现状

(一)管理机制明显加强。

沅江市于201712月成立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即全面着手抓管护。

1、日常管护制度日趋完善

1)分区管理规范化,实现管护无缝对接。根据保护区功能划分和地域情况,沅江市管理范围划分三个管理区域,制定了分区域管护范围示意图、巡护巡查工作方案。

2)巡护工作常态化,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892批次,联合林业、公安、水务、渔政、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6次。累计发现查处各类涉及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250起,均全部及时予以了处置、转办、交办,做到了日常巡护工作无空档、无遗漏、无死角,有效遏止了各类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湿地生态环境的改善。

3)科宣工作深入化,切实加强资源保护。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永久性宣传标牌等,向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群众进行湿地宣教;用广播、宣传车、电视、动漫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专题宣传;发送新闻通讯,并协助中央、省、市电视正面报道,扩大了保护区生态保护的影响,带动群众参与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突出环保问题有效整改

1)环保督察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自2018年以来的中央、省环保督察、卫星遥感、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等涉及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疑似点位问题150个,均已核实、督促整改到位,并经上级核实确认全部销号,问题整改销号率100%

2)自我排查问题全面得到有效整治。保护区内清拆矮围145个,恢复被两围侵占的保护区湿地面积22.3万亩;截至2020年底,砍伐清理保护区杨树16.5万余亩,恢复杨树林地占用湿地面积16.5万亩;开展了河道船舶清理、全面禁止采砂专项治理工作,恢复湿地面积3000余亩;洲滩畜禽退养、湖泊渔业退养使湿地水体环境显著改善、湿地原生植被恢复较快,改善了水体环境和河湖水质量;对保护区内废弃船只清理问题、核心区、缓冲区个别渔民违规捕捞问题、芦苇资源芦毒蛾成灾、防火等综合情况编制了专题巡护简报,并协调属地单位及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加强了保护区自查问题的整改。

(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1、有效杜绝杨树反弹。为防止杨树砍伐迹地萌芽条生长再次成林造成对湿地生态二次侵害,根据沅江市委市政府安排,财政投入资金2300万元,组织属地14个镇场街道及3个相关部门,连续3年对保护区杨树采伐迹地萌芽条进行了清理砍伐,累计清理萌芽条24.7万亩,有效杜绝了欧美黑杨次生林反弹。

2、统筹推进生态修复

1)全面禁止洲滩开发。对湖洲洲滩全部解除了承包合同,禁止开沟、动土、种植、养殖,使湿地洲滩生态保护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对退化洲滩生态修复上来,缓解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压力。

2)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一是按照省级技术规程,制定了《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9个分区域的《核心区杨树迹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核心区杨树迹地生态修复工程苗圃建设实施方案》、《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缓冲区、实验区杨树迹地、退化洲滩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等,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精准施策,统筹规划。二是在省林业局、益阳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建设杨树迹地生态修复、网围退出生态修复、迷魂阵退出生态修复等不同类型的湿地生态示范样点3处和推广片区1块,在全区域示范推进退化湿地的修复。三是建设湿地原生树种苗木基地100亩,培植川三蕊柳、旱柳等湿地原生树种,已累计提供生态修复苗木40万株、栖息地重建苗木20万株,新培育湿地生态修复苗木70万株,可为洞庭湖区生态修复提供储备。完成16.08万亩核心区杨树迹地及退化洲滩生态修复任务,占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15万亩的107.2%。修复区域内的生境、景观、物种多样性恢复良好,并顺利通过了省级抽查核实验收,修复效果省级对比监测评估为优良。

3、切实加强珍稀物种保护。一是制定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候鸟保护工作方案》,规划了巡护路线、重点保护区域,实行了分片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二是建设了蒸钵湖青头潜鸭等6种世界濒危鸟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保护保育区;三是改善了明山湖、朗山湖天鹅、小天鹅栖息区生境;四是加快推进了湿地岸线修复;五是加快了万子湖珍稀湿地原生水生植被保护小区恢复重建、漉湖麋鹿栖息地重建等工作。

世界珍稀濒危鸟类青头潜鸭不但在蒸钵湖留下繁衍,在明朗山也有栖息;在漉湖区域最多观测到一次聚集12000余只候鸟、监测发现麋鹿种群最多一次达34头;在漉湖的东湖脑、下塞湖、万子湖的白沙长河、南洞庭洪道以及与湘阴交界的横岭湖均有江豚重现,各处发现的江豚达100多头;朗山湖发现的800亩荇菜群,面积之大为近20年首次;湿地鱼类资源也恢复较快。湿地生态资源动态变化表明南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改善明显、生态修复成效良好。

(三)助推产业有效转型

1、芦苇造纸传统产业全部退出。芦苇是造纸的优质主要原料,芦苇造纸产业一直是沅江市拳头产业之一,曾为沅江跻身湖南省经济十强县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36号)文件精神,环洞庭湖三市一区(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和望城区)要于2018年坚决退出制浆产能和落后造纸产能,2019年全面退出造纸产能。沅江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工作,负责的6家造纸企业均已按时限要求全部关停了制浆生产线,并按退出标准对制浆主体设备及相应电器设备张贴了封条。

2、科学谋划芦苇综合利用发展。科学利用南洞庭湖湿地资源,积极助推社区产业转型。一是打响“沅江芦笋”品牌,进一步壮大产业;二是积极引导并探索出了“沅江芦菇”产业新模式,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南省农科院编制了《沅江市芦苇食用菌发展规划(2019-2022)》,明确了芦菇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芦菇生产企业8家,芦菇种植合作社7家,芦菇种植面积已达300多亩,已建成10个芦菇培育基地,培育大棚189个(智能温控大棚10个),利用农村空闲房种植芦菇达70000多平方米,产量达1500多吨。三是积极探索其它利用资源发展产业方式。如芦苇生态板材、芦苇生产乙醇、芦苇生物质颗粒燃料、芦苇环保碳、芦席加工、芦苇艺术品编制、湿地野生植被中医制药等等。

目前,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及芦苇综合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1、芦苇经营生产短时间内无法全部转型,渔民、樵民上岸转型安置仅解决了上岸问题,未完全脱离对湖区劳作的依赖,仍然对保护区湿地形成人为干扰。

2、湿地生态保护依然存在基础短板。一是是保护区管理机构执法授权不集中、远程监管体系建设不完善,生态保护执法不能完全到位。二是县级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设备设施建设基础薄弱,专业人才缺乏。

3、芦苇造纸传统产业全部退出后,如果没有其他产业消纳芦苇,其将失去管护,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一是影响船只航行和行洪安全。退出造纸产能后,芦苇绝大部分都没有砍伐,一到春汛涨水时期,枯萎的芦苇在高水位期会产生大量的漂浮物,从洞庭湖流入长江,将严重影响船只航行与行洪安全。二是易引发火灾。苇山中的芦苇入冬后逐渐干枯,火灾隐患严重。三是污染水体。大量的芦苇残体在水中腐烂,会污染洞庭湖水质,造成水质富营养化。

二、“十四五”主要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湖南省委、省政府保护好洞庭湖“一湖碧水”精神,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三大战略为重点,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优化洞庭湖(沅江市)生态保护及生产力发展布局,系统配置生态保护天、空、地立体监控监测基础体系,保护与恢复湿地珍稀物种栖息地、保护小区等生态空间,科学综合利用湿地资源,引导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洞庭湖(沅江市)“生态保护修复日趋完善、湿地文化旅游影响深远、芦苇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强劲”的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加快湿地生态修复、发展湿地旅游、加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洞庭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带动芦菇种植基地扩展,实现芦菇产业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补链强链建设,稳步推进芦菇产业发展。推广芦菇种植面积1500亩,通过工厂化生产和大棚生产,实现年产量约2万吨,实现产值5亿元的基础上,创建“沅江芦菇”全国知名品牌;推动芦菇向精深加工和菌糠料(有机肥)资源的利用,实现芦菇年产量约20万吨,加工鲜菇11万吨,菌渣资源化利用35万吨,消耗芦苇23万吨,综合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带动约2万名群众创业就业,人均增收30000元,把沅江市打造为湖南省第一大食用菌生产市(县)。实现利用芦苇生产生物质颗粒、绿色机械芦苇纤维、机制木炭等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产业,至“十四五”期末实现综合产值30亿元。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污染问题整治。分类施策对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农业面源,生活污水直排整治与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垃圾乱堆整治与垃圾处理利用建设、垃圾渗滤液污染整治等生活污染进行有效整治;淘汰落后生产线和清洁化生产改造、工业污水减排、园区污水处理建设等工业污染整治;船舶污染物排放整治和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等船舶污染整治。加强河湖“四乱”清理,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湖泊、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种植碍洪林木与高秆作物,设置网围、泥围进行水产养殖与捕捞等“乱占”湿地问题整治;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修建砂场码头等“乱采”问题整治;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乱堆”问题整治;对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乱建”问题整治。

2、加强湿地修复保护。加快杨树迹地、岸线、河湖洲滩及退化湿地、湖泊水生态修复进程。加强珍稀物种栖息地、保护小区的恢复与重建,恢复和改善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将南洞庭湖区建成长江中游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功能区和珍稀动物栖息地。加快实施中华秋沙鸭、白鹳、黑鹳、白头鹤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生态修复工程和漉湖麋鹿、漉湖白鹤、蒸钵湖青头潜鸭等栖息地保护工程。实施南洞庭湖南方大口鲶青虾自然区生态环境修护工程,疏通鱼类洄游通道。加大重点水域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迷魂阵”、电力捕鱼、网围、滚钩等有害作为方式。加强对胭脂湖、后江湖周边地带性林草植被的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区域生态环境。对胭脂湖、后江湖等水体及周边现有的草本沼泽及浅水洲、滩进行保护,创造适宜水禽、鸟类栖息的良好环境,实现水禽招引目的。在水禽、鸟类栖息与繁衍季节,规范农村用火,严禁噪声污染,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规范旅游活动,防止人为破坏,保护水禽栖息环境。结合“洞庭湖国家公园试点建设”规划完成以自然为主、人工辅助促进修复缓冲区、实验区杨树清退迹地、岸线、河湖洲滩、退化湿地、湖泊水生态修复共计15万亩,完善“蒸钵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栖息地”“漉湖麋鹿栖息地”、“明朗山天鹅栖息地”、“万子湖珍稀湿地原生水生植被保护小区”的恢复与重建,提高珍稀物种保护保育能力。

3、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启动重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以南洞庭为主体,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加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在适宜区域建设相应物种的监测站、增殖站和救护站,建设必要的集鱼护鱼设施,提升管护能力。开展入湖河流已建水利工程鱼类游通道研究,逐步恢复洞庭湖与四水及主要支流的水生生物通道。同时,全市湖泊退出水产、珍珠养殖,以及两围与迷魂阵整治。

4、打造一批湿地观鸟、观光精品旅游线路、景点。建设南洞庭湖湿地文化宣教展示长廊,依托南洞庭湖宽阔水面扶持水上休闲运动项目,以亲水休闲、国际水上运动竞技比赛等项目为开发重点,进一步提升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品牌影响,推进南洞庭湖湿地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整合湿地旅游资源,打造“中国洞庭湖国际观鸟节”南洞庭沅江境内的“漉湖蒸钵湖-铁板桥”、“万子湖保民垸-明朗山”、“石矶湖大堤-廖潭口、莲花坳”、“石矶湖大堤-野鸡坳”等4条湿地观鸟、观光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建设2-3个观鸟平台、2-3处湿地观光码头;建设1条湿地文化、湿地景观宣教长廊。

5、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以洞庭湖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扩大珍稀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研究和保护中心数量和规模,改善和提高野生动物栖息地质量。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野外种群数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完善野生动植物档案。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在候鸟越冬期间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干扰。

6、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加强加快保护区基层站点站房、远程监控中心、野生动植物救助中心、巡护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漉湖、五门闸、廖潭口、东南湖4个基层巡护管理站站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漉湖五门闸、东湖脑、万子湖安澜阁、廖潭口4个多功能湿地巡护码头;建设南洞庭湖沅江远程监测监控中心和湿地科研宣教综合大楼;建设远程监测监控体系、野生动植物救护体系;建设生态危机应急管理体系、湿地保护宣教体系。

7、推进芦苇资源综合利用。依托南洞庭湖芦苇资源优势,拓展芦苇综合绿色利用空间,支持芦笋、芦菇产业芦苇原材料基地建设,引导两大产业实施从食品到功能保健食品再到药品三步走的战略,打造沅江市成为湖南省内第一大芦笋、芦菇食用菌生产市(县)。利用湿地芦苇资源扩大“沅江芦笋”产业规模,力争达到年产3.5万吨左右;打造“沅江芦菇”产业,扶植5家以上龙头企业,生产芦菇鲜品达到20万吨,发展“千城万店”终端销售网络,创建“沅江芦菇”全国知名品牌,推动芦菇向精深加工和菌糠料(菌渣)资源化利用方向发展,以“公司+农户”模式促进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群众1.5-2万人增产增收;支持芦笋、芦菇产业芦苇原材料基地建设10-15万亩。

按照“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科技支撑、品牌培育”的思路发展芦菇产业,秉承“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完善芦菇产业发展机制和模式。采用工厂化栽培、仿野生栽培和轻简化栽培三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实行“企业+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的模式,由公司提供菌包和生产技术,定好价格包回收,公司和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机制,充分利用本地食品加工企业和引进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的技术和规模优势,积极完善生产、加工、销售体系,带动芦菇种植基地加速扩展。

8、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洞庭湖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为契机,争取将南洞庭湖(沅江)纳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偿资金5亿元左右,严格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将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资金用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管理体制建设。结合地方机构改革,逐步解决保护区土地三权不统一问题,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益阳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即将出台的《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大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和完善保护区法制建设。

2、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制度。充分体现湿地生态保护公益属性,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推动生态保护改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二是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探索建立与国家财力增长、工资物价水平、生态服务价值等相挂钩的动态补偿机制;二是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三是建立生态投资执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监管三位一体的投资管理体系,实现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在线监管,加大生态环保资金稽查力度,确保中央投资的有效落实和效益发挥。

3、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规划实施责任。保护区建设社会性、公益性、系统性很强,推动保护区发展需要成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明确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任务落地,责任到人,确保实效。二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本规划是指导洞庭湖生态保护(沅江市)改革发展、实现未来沅江市洞庭湖湿地保护及芦苇综合利用五年发展蓝图的纲领性文件,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地、实施、见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4、推进绿色创新驱动。一是紧扣支撑生态建设、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绿色发展三大主题,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促进协同发展;二是培育全民参与生态保护新机制,鼓励社区、群众、企业、社会团体参与保护区生态保护;三是构建保护区管理新模式,加强生态安全监测和预警制度建设,服务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四是打造“互联网+”保护区发展新引擎,应用新时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夯实和提升保护区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形成协同高效、安全可靠、高质量发展的“互联网+”保护区发展新动力。

5、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培养和引进一批自然保护地管理专业人才,采取培训、跟班学习、招聘等多种形式,整体提升保护管理队伍专业水平。分期委派一批技术骨干参加培训、跟班学习,招聘一批自然保护地管理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专业人才,实现专业人才中高级职称人数达到15-20名。加强保护区基层技术人才储备,多渠道引进和培养自然保护地管理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