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档案馆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馆党组立即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整改事宜,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馆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长效管理、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益阳市委和沅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党组主体责任情况。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馆党组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党组成员及各相关股室,明确要求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领导出席。
(三)整章建制情况。馆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目前已制定完善机关上下班及请销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6项制度和办法,不断完善立足眼前、着眼长远的制度链条。
二、限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档案数字化服务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不高,与2025年县级综合档案馆应数字化率85%差距颇大。截至2024年7月,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63749卷,已经完成26096卷,馆藏数字化率为40.9%,还有37653卷档案需要数字化。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二是我馆已向市政府申请了档案数字化专项资金,同时纳入了2026年大事要事的申报。
2.关于方便群众硬件设施有差距。档案馆没有开展互联网或者移动端查询利用服务,没有将查询利用服务融入“一网通办”等服务体系。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目前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和解密工作还在初步开展阶段,数字化率不高,暂不具备“一网通办”查询利用服务条件。二是我们在2017年建立的洞庭湖档案资源系统非国产化设备,无法兼容运行现有的国产化查询利用服务系统。三是目前已完成数字化的相关民生档案已在档案馆一楼查阅大厅基本实现局域网查阅利用,同时,还实行远程利用服务。四是待数字化率达标、开放鉴定与解密工作完成后,我们将重建国产化档案资源系统,实现“一网通办”服务体系。
(二)关于档案馆馆藏接收有短板的问题。
3.关于个别单位到期档案移交严重滞后,落实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即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不到位的问题。如沅江市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仍存有1956年的档案,林业局仍存有1958年的档案没有按要求移交沅江市档案馆;沅江市妇联、审计局等单位到期档案没有移交沅江市档案馆。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
经过电话沟通及上门督促指导,4个单位已完成到期档案移交或正在进行整理。同时对于多次沟通未按期移交的单位已向档案主管部门报告,向6个单位发出督办函。
4.关于督促档案移交质效不佳的问题。2024年11月25日沅档发〔2024〕4号文件要求,2025年4月30日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及沅江高新区等20个单位移交到期档案到市档案馆,但是档案馆没有收到相关单位的到期档案。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定期通过电话与相关单位沟通,了解工作进度。二是针对部分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已向市档案局提交请示,下发督办函。三是截至目前已有7个单位完成到期档案移交工作。
(三)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5.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3年和2024年档案馆党组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时,存在只有一个班子成员领学,其他班子成员没有研讨发言,学习的内容是益阳市工作提示、《公务员考核规定》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沅江市档案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程序要求、责任主体等。二是严格执行。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举一反三引导学习深化。三是签字确认。每次党组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后,由每名党组成员确认会议内容后签字。
6.关于中心组学习有差距。2021年部分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记录本里,有几个月份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记录没有研讨发言、没有小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严格执行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明确一名党组成员撰写学习记录,保证学习符合程序流程。
7.关于学习流于形式,党组会议记录存在造假、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1)党组会议开展不严肃。如:2023年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存在撕页损坏的迹象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起草出台《中共沅江市档案馆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与要求、归档与保管、查阅与保密、责任追究等。二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建立核查与问责机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上述类似问题。三是每次党组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后,由每名党组成员确认会议内容后签字。
(2)关于2021年10月和11月党组会议中间出现2022年1月党组会议记录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制定《中共沅江市档案馆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学习,对党组会议记录存在故意补记、造假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实行“零容忍”问责,确保今后不再发生上述类似问题。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的问题。
8.关于2025年4月16日抽查发现,有的干职工下午签到未填写,个别干部请假条未见领导审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并下发《沅江市档案馆机关上下班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规范请销假手续,并将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三是由办公室督促4月16日当天下午在岗但未签到同志迅速补签,同时请假条领导未审批的及时补审签字。
9.关于公文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沅档案发〔2020〕25号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副馆长向思源名字写错,写成“向思”;沅档馆发〔2020〕7号中共沅江市档案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要求部分出现前任党组书记皮学红和党组成员钟鸣的名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起草出台《沅江市档案馆公文管理制度》。二是分别召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组织全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三是查漏补缺,对发现问题的公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归档,问题公文就地销毁。
10.关于文件签阅不规范的问题。如:2024年2月7日益档通〔2024〕4号和2024年3月1日益档通〔2024〕5号文件处理笺中股室意见未见人员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完善《沅江市档案馆公文管理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二是馆党组领导阅示后需办理的公文,办公室按批示意见转交责任股室,明确办理时限与要求,责任股室需按时办结,逾期未办结的需说明原因并报办公室;跨股室办理的公文,牵头股室负责协调推进,确保按时落地。三是办公室核对以上未签阅文件后,转交相关股室迅速补签并督促落实工作是否完成。
(五)关于财务制度遵守不严,附件不全的问题。
11.(1)关于未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票与收款人不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查阅相关凭证,认识到各自的问题,并已进行了整改。二是制定了《沅江市档案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沅江市档案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后严格按相关制度实施。
(2)关于附件明细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规范财务流程:针对上述问题,加强对采购、报销和付款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行为符合政府采购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合规意识和操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审核查。三是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四是相关凭证已附发票、慰问照片等。
(六)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的问题。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无12月份支委会会议记录,2024年无6月和7月的支委会会议记录,2023年无一季度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召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组织支委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明确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查漏补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支部必须保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讲授一次党课,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三是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不定期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会议记录必须保证实事求是,杜绝出现补记、造假等现象。
13.关于机关支部登记填列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党员基本情况、党员人数都未填写,党组织书记的姓名、联系方式未填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在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机关党支部第一时间核对相关登记本,并补充和完善相关党员基本情况、党员人数、党组织书记信息等内容。二是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三是由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对相关登记进行督促检查,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4.关于政治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查看2024年政治学习记录本存在记录无时间和日期现象;2024年6月13日政治学习,传达学习文件精神47个。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完善《沅江市档案馆政治学习记录规范》,明确记录各项要素。二是组织召开全馆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沅江市档案馆政治学习记录规范》,强调工作纪律,对屡次出现记录差错的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考评工作范畴。三是由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定期对相关记录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并在全馆范围内通报。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月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相关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七)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15.关于2021年组织生活会批评和相互批评环节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3月18日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环节中,党员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没有对其进行批评,而是党员自身继续对其他党员进行批评;最后一些党员仅仅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10月21日召开支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二是整章建制,加强督促,2024年组织生活会按照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的环节有序开展。
16.关于谈心谈话开展不实的问题。2022年3月24日谈心谈话记录仅记录邓菡、刘蓉、傅毅、屈敏轩,仅有4人的谈话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召开支委会明确谈心谈话覆盖范围并向全馆党员群众传达,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谈心谈话全覆盖。同时保证谈话内容有深度、有温度,能够真正触及思想、找准问题、增进理解。对谈话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和问题“反弹回潮”。将整改成效纳入年底考评范围,压实各级整改责任,确保思想不松懈、整改标准不降低。
(二)建立健全整改机制,确保长效常态落实。建立“回头看”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定期开展自查,严格防止思想松懈和工作标准降低。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制度漏洞,扎紧扎密制度笼子。
(三)深度转化成果运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全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效能,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档案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有效统筹,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劲动力。创新服务模式,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档案事业为全市经济文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