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了巡察。3月2日,市委巡察办向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为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办对我大队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3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大队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参加。会议由教导员杨灿华主持,大队长李勇通报了市委巡察办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对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归纳为事故风险防控、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放管服”改革和窗口服务、财务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党建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对问题的根源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确定了基本原则和具体整改措施。坚持主要领导抓整改,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表,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全队上下要紧紧凝成一股绳,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合,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有力。大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大队长李勇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导员杨灿华任常务副组长,总支委员、副大队长邬振华和钟艳贤任副组长,总支委员陈铮、黄建新、秦剑平和各中队、所、中心负责人钟双剑、罗婷、曹锋、符滨、郭清泉、李煜、吴柏军、谭浩明、文宇、钟雄、何践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灿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建新、钟双剑任办公室副主任,何践知任联络员,办公室设综合指导中队。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检查督导、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工作报告以及与巡察办的对接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改进度,点评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促推工作。
(三)目标任务明确。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一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巡察办的巡察整改意见。坚持直面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和实事求是、扎实整改、立行立改。从根本上杜绝了整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首要任务,统筹处理好政治建设、党的建设、业务建设的关系。将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和政治建警,努力解决突出问题的突破口,实现了领导班子能力和队伍战斗力明显提升、交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截至6月20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问题
1、关于推进交通文明城市创建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开展了创建交通文明城市专项宣传周活动,坚持主流媒体、官方自媒体、社会自媒体联动互动,开展舆论引导,夯实工作基础。印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灌制2盒专题录音带、安排2台车宣传车在城区巡回广播宣传一周;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文明交通城市公益广告,民辅警到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板报、挂图巡回展,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大造宣传声势。
(2)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月。在车辆、行人密集的桔城大道城市之星路段、沅江大道天成酒店路段、琼湖路妇幼保健院路段分别设立3个现场查纠点,每个执勤点安排4名警力,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停车或减速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当月查纠处罚826人次。
(3)优化城市交通管理勤务。坚持警力向路面一线倾斜,车流高峰时段,大队内设机构的警力轮流到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路口、重要交通节点、重点学校守点执勤。在指挥疏导交通的同时,制止、查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分别在桔园学校、桔园学校南校区、琼湖中学、政通小学、南洞庭实验学校设立5个平安护学岗;在洞庭宾馆路口、狮山路口、政府路口等重要交通节点设立高峰勤务岗,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在严格落实高峰守点勤务的同时,坚持平峰巡逻,安排3台巡逻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实行无缝隙对接巡逻管控,及时疏导交通,制止交通陋习,查纠交通违法。
(4)推进文明交通劝导。主动与市创建办对接,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在中心城区设立8个文明交通劝导点,开展以“礼让行人、各行其道”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点劝导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主动停车或减速避让行人、行人自觉走人行横道,增强全方位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2、关于部分道路交通设施维护不及时、设计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
(1)桔城大道城市之星路段的人行横道斑马线、沅江大道交沅田路路口的人行横道斑马线、沅江大道交人民路3个路口(政府大门前方网格状标线除外)的人行横道斑马线已重新施划到位。
(2)撤销了琼湖路中国银行门前设计错误的斑马线并重新施划,对中央隔离护栏进行重新设置,人行横道斑马线中央设置了防护墩,既充分考虑了童车通行,又能控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行。
3.关于执法过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匹配率、交通违法信息按时录入率和准确率,分别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分别增加了10分、4分的权重分值。二是大队、中队分别举办了规范执勤执法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交通违法信息录入的具体要求和法定时限,路面执勤执法常识,全方位提高全体民警规范执法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了执法检查监督。大队分管领导和内设执法监督机构坚持每天深入路面一线、执勤执法现场、业务窗口现场检查督导,并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进行突击抽样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和异常情况。
(2)整章建制。一是严格执法记录仪及音像视频资料的管理,执法记录仪由各队、所统一集中保管,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发放、登记,由大队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记录仪功能完好有效。现场执法和事故处理记录以及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视频信息、数据集中下载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有投诉、信访、诉讼事项的适当延长保管期限。二是执法记录仪使用的监督管理归口法宣中队,科技中队负责指导使用和维修保养。三是严格工作责任,发现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的,包括不按规定开启,人为关闭录音录像功能,记录不完整,擅自删除信息等,按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扣分,同时倒查原因和责任人;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大队主要领导约谈直接责任人;第三次出现类似问题,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纪律责任。四是健全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坚决杜绝非正式警察带队执法或独立执法,严禁辅警使用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或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单独调查取证。
(二)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化解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不力的问题。一是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不到位,临水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普遍缺失。二是道路客货运输隐患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对重点监管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三是夜间路面动态管控勤务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及风险隐患路段。组织警力对全市交通事故多发及风险隐患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确定了第一批事故多发风险隐患路段15处,提出整改建议报市人民政府。黄育文书记作出了批示,由丁晓明常务副市长牵头,代虹宇副市长、王倜夫副市长组织交通运输及公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其中,省级挂牌督办整改的2处重点隐患已整改到位,验收销号。234国2093KM+500M处(胭脂湖街道赤塘村路口)采取主路设置减速振荡标线、太阳能警示灯、反光道桩、警告标志,支路设置减速振荡标线、停车让行提示标志等整改措施;313省道145KM+300M处(南大膳镇小波集镇路口)主路安装了20米波形防护栏、双向设置减速振荡标线、路口设标柱桩,支路设置减速板、停车让行提示标志,并砍伐了路口2株妨碍行车视线的大树。其它13处事故多发点正在整改中。
(2)“2019·2·13”事故隐患治理到位。针对黄茅洲金南村平交路口发生了3死1伤较大事故存在的道路隐患,对涵闸面进行了降坡改造,临水段设置了波形护栏,路口设置了警告标志,支路设置了减速板和停车让行标志。省道安办已验收销号。
(3)稳步推进农村公路隐患治理。目前,我市有11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不完善,根据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整体实施计划,交通运输及公路部门已将11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分步实施,其中2021年完成255公里安保工程。属于事故多发的风险路段,将由市道安委督促先行治理。
(4)深化道路运输隐患治理和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了交警、交通运输、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两客一危一校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联合进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运输企业、校车公司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交警部门完善了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及时更新信息,准确掌握动态信息,开展隐患清零。督促154台重点监管车辆消除了交通违法记录,168名驾驶人清分,122台车辆按期检验,23台车辆按期报废。并将重点车辆作为路检路查的重要内容,坚持逢车必查,有违必纠,隐患必治,今年查处上述车辆交通违法562起。三是分期分批对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参训率100%。四是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一校一货”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车辆34台、驾驶人12人,责令停车整改。五是对“两客一危一校”企业开展了一次企业主体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约谈了运输企业法人代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六是在客运班线集中的市际、县际交界处设立临时执勤点,强化对“两客一危一校一货”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
(5)强化路面动态管控勤务。严格落实主干公路和中心城区夜查夜巡常态化勤务,加强夜间动态交通管控,严查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深化“三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路警联动,优化234国道竹莲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的勤务,节假日和防护期启动全天候工作模式。
(6)开展“十点十队”行动。6月1日至6月30日,在农村地区国省道、集镇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中小学校和农贸市场路段,开展农村地区“百点百队”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组成10支执法小分队,由大队领导带队,整合交警、派出所、村辅警等管理力量,每天在辖区重点路段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做到“一队一领导,一天一行动”。严厉整治容易诱发事故和诱发事故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实行“六必查”,对营运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六类车辆必查;对突出违法行为实行“三必拘”,对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违法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的违法人员一律刑事拘留;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违法人员一律吊销驾驶证;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一律罚款并责令配齐头盔。充发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组建执法小分队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流动车管所”深入镇、村办理摩托车牌证,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泛滥的问题,并组织媒体随警作战、跟进报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欠缺、攻克交通秩序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效果不明显。二是城区停车难和机动车乱停乱靠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扎扎实实搞好“护学岗”建设。根据湖南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十个一律”整体要求和市公安局“护校安园”工作方案,在城区中小学校设立了12个“护学岗”。其中,交警大队负责琼湖中学、桔园学校、桔园学校南校区;巡特警大队负责南洞庭实验学校、莲花塘学校、政通实验学校和政通小学;庆云山派出所负责琼湖书院和凌云塔学校;万子湖派出所负责沅江一中;浩江湖派出所负责玉潭学校;琼湖派出所负责芙蓉学校和团山中学。护学岗警力不少于2人,上、放学时段在校门50米范围内巡逻值守,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处理突发性事件。
(2)深化堵点乱点治理和机动车违停整治。以创建交通文明城市为载体,开展城区治堵治乱专项行动,集中警力和时间对湘北市场区域、八角亭区域、金富城市场区域、百合车站区域交通秩序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了整治,达到了缓堵提速的效果。同时,重拳整治机动车违停,规范人行道停车管理。采取宣传发动、现场查纠、移动抄牌、强制锁车、拖移现场、电子监控和视频抓拍相结合的整治措施。整治范围辐射到背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和小区进出通道以及消防通道,一并清理“僵尸车”。今年已查处违停21000起,拖移僵尸车45台,停车秩序有所好转。
3、关于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不够,道路安全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没有按国务院“三同时”要求执行,“光头路”多,二是道路标线维护不及时,设计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对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了集中排查,查漏补缺,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结合交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已纳入“文明建设”整体规划,由市城建投组织分步实施。目前,部分老化脱落的标线已重新施划,施划标线4.5万米,新增标线1.2万米。制定了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经市委常委会同意,由市政府办下发。
(2)已做好灯控监控设施建设规划,沅田路交沅江大道、沅江大道交金竹路、狮山路交新沅路和山巷口路的4组信号灯和配套监控设施已列入琼湖投公司城市交通设施项目计划。
(3)针对部分市民提出的红绿灯配时不合理的情况,科技中队已对所有红绿灯信号配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根据交通流量和机动车、行人出行规律,分五个时段实施不同的配时方案,变优先保障机动车通行为“行人优先”,重新配时12组,使路口通行效率有所提高。红绿灯配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科技中队会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变化及时调整配时方案。同时,已在所有红绿灯路口设置分道牌。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为民执法理念树得不牢,满足于完成任务,工作中缺乏主观能动性。大队和中队疲于完成任务,对如何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科学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等工作缺乏主动性、前瞻性。二是窗口服务效率不高,质量不优,服务群众不够深入有效。处罚中心窗口排队等候时间过长;车驾管窗口位置偏僻,场地狭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无法办理大型汽车注册登记等业务;处罚中心与车驾管窗口业务关联性大却分设两地,导致群众重复往返;车驾管业务向农村延伸服务落实不到位,农村交警中队无法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补换等业务。三是对服务外包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以政治建警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为民服务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激发队伍活力。深化实战大练兵活动,全面加强法制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本领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事故预警研判机制,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工作的主动性、瞻前性。
(2)对接帮扶重点企业。中联重科沅江工业园是辖区生产规模最大的“涉车”企业,机动车临时号牌年需求量3万以上。过去,由车管所确定专人对接中联重科并实行即办制度,但仍满足不了实际需求,经反复磋商,根据企业需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在沅江车管所专门为中联重科开设一个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3)建立上门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民意引领,用民意主导警务,建立了“流动车管所”,巡回到镇、村为群众现场办理车驾管业务。“流动车管所”下乡上门服务办理摩托车、电动车注册登记1.2万台,办理其他业务3.2万件。大队分管领导和正、副所长轮流带队,亲力亲为,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又减少了“三无”车辆。
(4)三是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坚持直面问题,严格落实业务导办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业务回访制,改窗口作息时间为“朝九晚五”工作制、改群众站立排队等候办理业务为“坐等叫号”。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团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把为民服务宗旨贯穿于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彻底拚弃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满意写在人民群众脸上。
(5)做好了新建车管所的前期工作。车管所和交通违法处罚中心建设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土地征用、拆迁、青苗补偿已经完成,发改部门已经立项,进入规划设计阶段,年内将正式启动建设。
(6)在对涉案车辆停车场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讨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外包合同,取消了停车收费、违停车辆和违法车辆拖车费。并加强了对交通施救收费的监管,明确停车场管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停车场外包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5、关于思想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干警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纳入”不到位。二是对民警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牢不实。抽查发现部分干部对“四个意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警察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不了解。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实行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明确由综合指导中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明确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与“五位一体”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深化政治建警和优秀警队创建活动。加强民辅警政治思想教育,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周一夜学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警察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时刻牢记于心、见言见行。对“十六字”方针进行测试知晓率100%。
(三)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挪用场地租赁费。二是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三是违规拨付工作经费。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五是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针对涉案车辆停车场场地租赁费未及时支付给琼湖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问题,经与琼湖投商定,2021年一并支付。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
(2)对虚开发票报销的17480元费用已如数追缴。进一步加强了费用支出管理,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发票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杜绝违规套取资金和不合理费用支出。
(3)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大额费用支出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杜绝随意扩大开支范围。
(4)严格合同管理,所有合同以大队名义签订,中队、所不得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合同签订由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综合指导中队把关,法制中队审核,经领导审阅后,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订,同时加盖大队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5)严格票据管理,对纳入报销范围的发票凭据实行审核、审查、审批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报销。不准用发票冲减其他不合理开支,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合理、有效,杜绝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
7、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学风不端正。三是奢靡之风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修改完善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考勤,增加考勤权重分值,加班补助按实发放,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
(2)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夜学制度,加强检查督导,严防“夜学”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夜学活动的,按考勤考纪扣除当月精细化考核分。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大队与中队、大队长与中队长、中队长与民警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加强了廉洁从政、廉法从警教育,倡导厉行节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和铺张浪费。同时组织对益阳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组织观看了警示片。
8、关于党总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班子成员党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按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三是支部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1)将“一岗双责”作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扎实履行管党治党、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轮流给党员上党课。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交心通气和谈心谈话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改进和加强支部工作,已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拟根据现行机构编制和人员分布状况,大队设总支,总支下设机关支部和一、二、三、四中队支部共5个支部,以便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
9、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敷衍塞责,个人心得照搬照抄,政治觉悟和党性理念有所缺失,二是党员积分公示不及时,三是党员进社区活动未按要求开展,四是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不到位,未将他们纳入交警大队支部进行组织生活管理。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1)进一步加强党员民警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党性教育,明确专人对支部成员、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勒令整改,坚决杜绝敷衍和抄袭现象。
(2)进一步加强党员积分管理,确定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公布党员积分,明确专人负责党员积分管理。
(3)定期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将此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常态化工作,积极与街道工委和杨泗桥社区总支对接。根据当月党建工作提示,制定相应方案付诸实施,力求实效,进一步聚集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4)加强党员辅警管理,将16名党员辅警的组织关系转入支部,纳入本单位党员队伍进行管理。
10、关于班子民主决策水平不高的问题。决策过程中论证不充分,导致资源浪费,工作被动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书记末位表态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问题,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理,防止决策失误,杜绝资金浪费。
11、关于从严治警力度不够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一是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机制流于形式,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不够深入,在队伍管理上存在“好人主义”,二是整肃警容警纪警风不到位,三是未充分落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铁腕治警,加强廉洁从警教育,组织党员民警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隐患开展了专项排查和自查自纠。强化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车驾管和处罚窗口岗位的日常监督,有效防止了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结合政治教育整顿开展队伍顽瘴痼疾整治。
(2)以优秀警队创建为载体,将警容警纪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警风警纪专项整治。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和为民服务宗旨教育,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3)对2017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党员队伍中进行通报。针对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达到了“以案促改”的目的。
12、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益阳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时发现的“交警查处酒驾和处理事故不规范、无法提供执法记录仪数据、执法违法”等问题在此次巡察中仍有发现,如个别案卷的询问笔录和告知笔录未经交通违法当事人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1)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健全执法监督约束机制,坚持日常检查监督和定期考核评议、通报相结合。
(2)制定民警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突出现场执法、事故处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办理方面的程序以及交通科技执法装备的使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
(3)加强对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定期进行抽查,防止证据灭失。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问题整改的目的在于推动工作,为巩固好、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把忠诚教育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坚决服从党的命令、听从党的指挥、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全方位领导,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公安姓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好管党治警责任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全面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加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切实把有能力、有魄力、有潜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始终强化廉洁自律和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干部选拔、任用、经费开支,全局性工作部署等始终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按时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课学习,遇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支部党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藩篱、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同时,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提档升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722166;电子邮箱:2645036145@qq.com。
中共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委员会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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