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10 08:46 信息来源:水利局 作者:水利局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319日至4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沅江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收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成立了由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切实强化整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整改成果,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成果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保障水利工作整体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的问题

1.党组抓干部政治学习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局党组把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养摆在特别重要位置突出抓好。二是落实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完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会议精神。三是强化监督,严格学习纪律。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的权威平台,成为全体党员干部修养党性、锤炼品质和学习知识的能量源泉。

2.财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迅速通知违规事项当事人,并责成当事人在巡察办规定时间前将违规将资金上缴到水利局账户;二是两台电脑已计入固定资产;三是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3.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和对二级机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指导方案,建立舆情处置台账,及时回复网络舆情。三是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确保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显加强。四是单位的文件、文稿、重大信息等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形成严谨的公文规范管理制度。

4.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机关制度管理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二是组成班子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从严处理。三是对去向牌未起作用的问题,会议明确规定,干职工外出一律到办公室报备,局党组成员的去向牌交办公室负责,其他各股室安排专人负责。四是干部日常管理执行情况与年终绩效奖励挂钩。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题教育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按照《2020年市委和科局级党委(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阶段性和全年学习安排与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确定重点思考题目和中心发言人。学习成员自己做好个人笔记,撰写讨论发言提纲材料,严格按照中心组“六环节”,推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2)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党员干部接受思想洗礼,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

2.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和意识形态“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6月上旬,局党组会议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组织学习了沅办﹝201638号文件。

(2)已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各项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年工作总结及绩效考核自评材料相关内容。

(3)调整了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发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4)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下发了《关于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个纳入”的工作提示》,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

3.对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不健全和未建立物资的借用、调拨、增库、减库、消防等相关制度,仓存物资管理欠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迅速健全物资的借用、调拨、增库、减库、消防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

(2)汛期后对所有的物资进行清仓盘库,对物资进行重新堆码存放。

(3)补登2019年部分采购的物资,重新制作登记牌,做到账实相符。

(4)将外借的水泵收回入库。

4.行政执法力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宣传,提高用水户法律意识,规范用水秩序。搞好用水户情况摸排,建立取用水许可制度,核定取水量,安装计量装置,建立用水户台账,加强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

2)对12处生产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查登记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对全市没有办理国土手续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

(3)在砂石执法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密度、打击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与业务培训学习,狠抓落实。执法人员主动作为、重点攻坚,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5.对农饮工程运营指导不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强化责任管理,重点抓好35处供水水厂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水厂的巡查,及时解决水厂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将采取统一配送消毒药剂、工程改造等措施,确保水质达标。更新设备保证正常供水。                 

2)责令基层水管单位对所在地的水厂建立具体账目,加强管理,提高职工责任意识,保证水费收缴率达到95%及以上。                         

6.市水利局在推进污染防治中存在水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整改,202012月底完成。

1)由河道站、水资源管理局(暂未更名)、胭脂湖水管站联合开展工作,协调周边县(区)立行立改。

2)协同查找问题源头、建立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力争今年年底,使水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7.推进项目工作力度不够,工程进度实施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整改,2020年底完成。

1)共双茶垸蓄洪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分为2014年度项目和2015年度项目,2014年度项目已全部完工。

22015年度项目,截止2019年底,已完成土方填筑575.25万方,2020年土方填筑任务为307.36万方,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土方填筑,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违规列支酒水开支,已责令当事人将违规开支584元于2020416日缴存水利局账户。

   2)河道站主要负责人办公房超标,现已整改,并对当事人予以诫勉谈话。同时,从严从细开展全系统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                                   

3)公务接待无公函,无开餐通知单和菜单问题,已调取相关凭证,查实接待内容,已开出开餐通知单和点菜单,并长期坚持。

   4)超标准列支住宿费问题,已责成当事人将多报销的住宿费于2020623日缴存到水利局账户。 

5)公车管控不严,维修费用把关不严问题,认真学习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2020年已取消单位公车,不再有公车维修费用。

9.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赔偿款现金未缴非税收入专户问题,立行立改,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规范票据使用。

2)因房屋、车位存在权属纠纷和司法扣押,房屋处置未向国资部门申报,现车位尚未处理,拟向市国资局专题报告,确定处置方式。

3)因房屋纠纷、质量及市场行情,市河道站班子集体研究适当予以降价和调价处置。

4)房屋欠款于6月底催缴到位,逾期将通过司法程序追缴。

5)赔偿款已记收入,房屋款暂列应付账款,在房屋权属确定后再按程序记转为收入。

加强水管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保障水利资金安全;加强水利专项预算和支出的管理,实行水利专项资金监督制度化;强化水利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及时收回往来款,对其中1.68万元往来款,已通知本人,查清原因,督促尽快归还。系统个人借款18.4万元,已全部收回至水利局账户;工程项目往来款,已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办理工程决算交财务,及时办理账务调整,核减往来。

2)差旅费把关不严,无发票报销住宿费问题,经查实为个别工作人员2019623-25日,差旅费填列时误将市内交通费300元填到住宿费一栏。在今后审核差旅费报销时,严格按财政差旅费报销文件规定执行。

对报账不及时,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的问题,20206月起,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务出差规定(公务出差一个月之内必须填列差旅费报销)规范填报;对出差手续申报把关不严问题,已责成当事股室认真核对出差天数,对多报销的差旅费1000元,已于2020623日退还至水利局账户。

3)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对2018年防汛抗灾视频制作费85000元,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已责成视频制作费经收人将差额100元于2020623日退还至水利局账户。

4)对白条列支食堂人员工资22400元问题,我们将规范食堂内部管理。今后凡机关食堂报销票据必须开据合法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5)打字复印费用未由办公室集中办理问题,对2017230号凭证相关股室报销打字复印费22000元,属专项支出,未由办公室集中办理。今后,无论任何专项资金支付的打字复印资料费,由办公室统一集中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6)工会开支标准不一致问题,严格遵守上级政策,结合实际,已制定统一标准,从201910月起执行。

7)超合同规定多支付物业管理费4851元问题,该笔款项是物业管理费98000元的税费,当时合同约定价为98000元,不含税费支出。我们将在以后的物业管理合同定价时,严格规范合同内容,确定合同金额,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8)挤占水利建设项目资金问题,专题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规划。完善水利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及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办法,增强水利计划管理的科学性,明确责任。

9)违规支付职工借款52000元,长期未归还问题,该款已于202065日前已缴30000元存入水利局账户,其他借款已经办理账务报销手续,核减往来。 

11.施工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对本系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水利工程的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努力营造勤政清廉,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对项目设计变更不够重视等问题,邀请省及益阳有关专家来沅江就一期工程、分洪闸工程的设计变更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今年326日、420日、424日,三次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梳理确认,对不符合变更程序的变更全部推倒,重新进行变更手续集中办理,重新核定工程量及项目单价,会审会签,保证变更的程序合法。

(四)聚焦党组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2党组议事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认真执行《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结合实际,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应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2)已要求党组(扩大)会议记录人员加强责任心,提高文字记录水平,会议记录真实体现会议精神与全过程。   

13.组织生活不严谨。

整改完成情况:除第4项需持续整改外,其余已整改。

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一会四评”制度,把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党支部学习的主要形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实效性。             

3)提高组织活动数量和质量,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活动,确保单位全体党员参加,并采取参观调研、交流讨论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4)在202012月底前,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批复,完成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

14.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学习教育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办公设施、人员配备、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开展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一步健全流动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外出报备等制度,建立管理台账;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实行流动党员经常联系制度,确保流动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全覆盖。                 

3)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格式要标准,会议记录内容要详细,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党员积分管理,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党员积分标准;规范党员积分评定程序,让党员实时了解自己积分情况,动态掌握其他党员活动情况,激励党员创新争优、比学赶超;严格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严格监督,党务公开透明。

15.“一岗双责”压实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1)对自查自纠发现的“乱补滥发”问题已经全面整改。                                                        

2)巡察中指出河道站2014年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班子成员违规发放包干经费问题,已全额退款到河道站对公账户。河道执法中涉嫌存在人情执法,人情办案的风险问题,要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依法依规执法。站长办公室使用超标的问题,现已立行立改,同时,对全系统办公用房重新进行了清理。关于房屋出售降价问题,主要考虑当时房屋市场行情低迷,没有集体研究,属于程序违规,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吸取教训,全面改正。                                                              

3)修改完善考勤制度,确保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对机关干部职工考勤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把考勤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奖优罚劣,奖罚兑现。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体谈话和单独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准备谈话提纲,“量身定做”谈话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把严的要求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加强对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岗位风险点的有效管控和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6.执行干部人事政策程序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第2项、第3项持续整改,在2020年底完成。其余已整改。

1)充分认识干部任免前报备意义,对局机关从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执法执收工作的中层干部在任免前报组织部审查备案。 

2)规范全局人事调整和中层干部轮岗工作,认真研究全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问题,结合本局实际,按要求建立符合本部门的中层干部调整、交流机制,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3)认真做好混岗混编清理整改工作,结合基层水管站改革实际,理顺在岗在编人员组织人事关系,按要求落实各项待遇,维护稳定局面。

420205月起,长期聘用人员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凭劳务发票才能报销。

17.自行设置股室和机构。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整改,在202012月底前完成。

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编制事项规定》已报市编委审核,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定化、规范化,对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三定”规定,对自行设置股室和机构进行理顺。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1.全力抓好整改,确保落到实处。我们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水利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3.聚焦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奋斗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各项水利目标圆满完成。围绕全市安全度汛,以度汛岁修工程为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及其他水工建筑除险加固等项目,确保汛期不溃一堤一垸,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围绕水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水利项目及水保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重点,抓好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确保与全市脱贫目标同步完成。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以河长制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易操作、能管用、可复制的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良好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4.提升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利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全面开创新时代沅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信函地址:湖南省沅江市桔城路水利局302室;联系方式: 0737-2721148;电子邮箱:jhq6325@163.com

                 

 

中共沅江市水利局党组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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