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22 08:57 信息来源:市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10月12日,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沅江市水运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对抓好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常存忧患意识、常有不足之戒、常怀敬畏之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使我中心党风政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源头预防遏制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二、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巡察共反馈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工作纪律散漫松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对中心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指纹打卡考勤情况按日如实记录在册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对外出执法人员采取每日签到制度并如实记录在册上报分管领导审批;②制作工作人员去向牌,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脱岗、串岗等不良现象发生;③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约谈。10月9日,驻交通系统纪检组长唐业毅、分管领导黄界伏对汤宪、王可红进行提醒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讨,督促其认识问题,认真改正。

2.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对于2016年支部党员参与义务献血积分记录不实的情况,我中心已如实进行修改,未参与献血党员均未加分;②对于2018年“心连心”关爱资金捐款记录不实的情况,我中心已如实将祝立军的此项党员积分扣除;③2019年,我中心将严格落实积分制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打分,按季度进行公示,根据党员积分情况,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2019年,我中心将认真落实《沅江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参加党员进社区活动,如实记录报到表、登记表、反馈表、情况统计表,做到基本情况清、工作单位清、专业专长清、兴趣爱好清。

4.关于公款代缴等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9月29日,我中心通知蔡忠、刘婵林、李科君、谭兆磊四人限期将2017年公租房租金(共计9084元)退回单位。10月9日,四人已将该笔款项如实退缴单位;②工会所需的工作经费按规定从职工的工资中按5‰的比例扣缴工会经费个人应缴部分已在2019年10月全体职工工资表按标准扣除。

三、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关于“巡察测试时,18人参加测试,1人及格,及格率6%,平均分37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完善的学习制度,规定在每周一晚上组织中心全体党员进行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2.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市委下发了《关于市委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情况通报》的文件,要求全市各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整改。

(1)关于“未按市委要求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如对吃空饷、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并进行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1、应先对照文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2、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3、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按整改措施规范机关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上下班制度的管理,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按时将打卡情况报送到纪检组;进一步加强中心组集中学习,我中心将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每月按时按量的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让中心组学习形成常态化。

(2)关于“落实市政府决策不到位。根据2019年4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关于交通体制改革方案,原则同意市水运事务中心统一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公章行使行政职能,使用公章必须由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实际工作中市水运事务中心未按上级决策落实,至2019年8月仍使用沅江市地方海事处行政公章执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公章使用程序,确保公章使用事项、使用股室、使用人符合公章使用规定。

3.关于党组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存在断章、空页的现象,如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水运安全生产“隐患清零”工作及第三季度工作例会只有议题,无讨论的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要求会议记录人加强学习,记录人充分认识党组会议记录的重要性,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完善会议记录内容,杜绝会议记录出现空页、断章现象;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在每季度召开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再不出现会议议题漏记的情况。

(2)关于“党组会议与处务会不分,无专门党组会议记录本,且2018年的会议记录本丢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水运事务中心将严格区分党组会议记录和处务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记录内容,对会议记录本实行专人保管制度。

4.关于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共租用八百里旅游公司船舶86次,金额17.1712万元,无租用船舶用于公务的党组会议讨论记录,租用船舶用于何种公务用途不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租用船舶用于公务执法,但未经过党组会议讨论记录,我中心党组将进一步对租用船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每一次租用船舶都有详细的会议讨论记录和公务用途,整改到位,按要求执行。

(2)关于“公务艇维修无集体决策记录,管理不严。2016年至2019年6月期间,在海荃游艇公司维修总金额60.7892万元,所有公务艇大额维修事项无党组集体决策和讨论记录。未签订维修合同的业务5笔,金额12.0392万元,签订合同且注明签订日期的业务10笔,金额32.0974万元,签订合同未注明签订日期的业务6笔,金额16.6526万元,其中14笔业务直接付给刘寄勋个人,金额45.41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进一步严格管理船舶维修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记入会议纪要中,签订并完善合同,确保船舶维修有详细的维修合同和维修日期,维修船舶一律实行公对公,支付给船舶维修公司。

(3)关于“市水运事务中心未坚持分管副职“一支笔”审批财务,而是先由党组书记、主任审核确认后再交分管副职审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程序执行,由分管领导审批-财务审核-联审会签。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专题学习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关于“2016年、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学习主动性不强,存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教育走过场。①方案研讨原文网上照搬照抄,原党组书记卜源光、职工钟李个人专题教育学习笔记他人代抄、原党组成员曾永熙、党组成员郭峰专题学习报告原文网上抄袭。②学习无具体内容。如:职工刘艳玲2016年7月28日关于“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无具体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认真学习各级文件,把各种文件精神吃透消化,在传达落实上级文件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方案,将措施细化,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上级指示要求;②对领导班子个人专题教育学习笔记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在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中认真亲自撰写读书笔记,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充实,是否结合了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等;③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更加崇尚学习,积极改造学习,持续深化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2016年以来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成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机构,也无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党组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中心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3.关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标准不高的问题。

关于“存在参学率不高,个人学习记录请人代抄,个人学习内容与单位工作无关,同一天学习内容不一致的现象。如:①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重复,2017年11月18日与2017年8月18日学习内容相同。②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峰、黄界伏2017年、2018年中心组学习记录由他人代抄。③党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同一天学习内容不一致,2017年9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内容和时间不一致。④原党组书记卜源光2016年11月第13次学习内容为公路局的知识内容,与海事基本知识无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中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丰富学习形式,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领导配合党组书记抓好学习工作,学习秘书做好学习服务工作,负责起草学习计划,了解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及集中学习出席情况,及时组织有关学习文件和音像资料,安排好辅导讲座、集中研讨;②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根据市委及宣传部理论工作意见,结合中心党组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档案制度;③求真务实、突出重点。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学习落实使中央、省、益阳市委和沅江市委的重要方针政策和精神,确保学习内容落到实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部署、同落实。2016年来,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从谈话了解市水运事务中心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组领导班子不重视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理清“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制度工作,党组书记亲自审核;制定党组定期议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协调会议、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管党制度。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2016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材料抄袭现象严重,多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原文抄袭外单位(易兵、郭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举一反三,对以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前审定,确有必要把对照检查材料退回,要求修改甚至重写,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回回炉”。

(2)关于“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内容雷同,且笔迹一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党员民主评议中做到敢评敢议。坚决杜绝“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老好人”思想,敢于较真碰硬、揭短亮丑。坚持实事求是,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坚持用事实说话,联系党员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敢于指出问题,真正互帮互勉促团结,让评议党员的过程成为相互教育、相互警醒、共同提高的过程。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不严肃,评价等次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党员民主评议中做到真评真议。党员行不行交给群众评,扩大评议参与面,让评议结果更客观、更公正。积极运用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对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帮助党员认清自我、提高自我,争做合格党员。

(4)关于“支部委员会与党员大会不分,会议记录混淆在一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区分好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会前由党务专干清点到会人数,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数、实到党员数、缺席人数及原因,说明到会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负责会议记录。开会时,全体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开展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问题和作出有关决策,开会时支部书记要主动启发引导其他委员围绕会议内容发表意见,不能一言堂、主观武断;每位委员都要有全局观念和积极负责的思想,自觉维护集体领导,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遇有重大分歧意见时,除紧急问题必须迅速决定外,不要匆忙作决议,可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

3.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个别职工个人档案资料不完善、混乱,如:职工李扬缺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表中个人总结出现4种以上的不同笔记,缺工龄认定表;职工陈督档案缺2015年考核材料;职工符军缺2001年、2002年、2012年、2014年、2015年考核材料,年度考核表中个人总结出现多种的不同笔记;职工潘振华个人档案资料归类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还未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提升管档人员的担当意识,妥善处置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规范人事档案查借工作。一是强化库房管理。执行档案库房钥匙专人专管,加强档案室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二是强化管档人员担当。管档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树立共产党员风范,坚守各项管理规定。三是强化内部查阅管理。管档人员加强对查阅人员审核,做好查阅登记工作;②进一步提高规范档案完整性。管档人员进一步强化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对于缺失的档案材料按要求补齐,个人档案内容必须自己亲笔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对不符合档案要求的档案材料及时的进行清退,保障收集的档案材料真实、规范、完整。

4.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存在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党费的现象的问题。

(1)关于“2015年1月7#凭证反映,从个人工资代缴2014年党费3208.57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未下放至沅江前,未按要求交纳党费,从2016年下放至沅江后,党费已按沅江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党费由个人每月按时自行上缴。

(2)关于“2015年12月10#凭证反映,从个人工资中代扣2015年党费6638.52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未下放至沅江前,未按要求交纳党费,从2016年下放至沅江后,党费已按沅江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党费由个人每月按时自行上缴。

5.关于党员材料造假的问题。

关于“个别党员入党材料存在造假的现象。如:①职工郭俊入党材料中自传与入党申请书笔记不一致。②职工李翔入党材料中考察人曾永熙签字笔记不一致。③职工陈朝晖入党介绍人意见党组书记卜源光与党组成员黄界伏笔记为同一笔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对于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党员档案中自传材料和入党申请书笔记不一致的,要求重新整改,入党介绍人签名笔记不一致的要求重签。在以后的工作中,发展党员既要守住入口关,又要严把质量关。党支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入党关口,规范审批程序,坚决防止“带病”入党问题发生。

6.关于提任干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2016年8月10日原港航所合并至原海事处,人员岗位调整分工未经审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公示等程序,直接宣布任命,且党组书记率先表态发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7.关于支部学习记录与个人学习记录不相符的问题。

(1)关于“2016年5月26日支部会议记录的议题为党员发展及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而支部委员刘艳玲、符军个人学习记录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手抄党章一百天”展示交流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支部会议记录必须准确。要客观的记录会议的真实情况,包括个人发言的主要观点、会议形成的结论、决议等;②记录必须清晰。记录要围绕会议的主题进行,与议题无关的不要记录;记录要着重反映参会者的主要观点、要点,关联不大的可以省略;③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指导检查会议记录的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2)关于“支部会议记录的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的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而个人学习记录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支部会议记录每次要记好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主题,以及记录人的签名。

8.关于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与学习计划不一致的问题。

关于“2017年2月9日与2017年11月9日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的内容分别为学习沅江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而市海事处支部这两次主题党日实际学习的内容与计划内容无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水运事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在集中学习、交纳党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再开展学习讨论、业务培训、重温入党誓词等创新活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全体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永葆先进性、纯洁性。

(四)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腐败方面的问题

1.关于日常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关于“市地方海事处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的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工作制度等都为原文抄袭市总工会文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①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拿出新思路、新方案、新举措,始终围绕我市水运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

2.关于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的问题。

关于“超标准配置制服,2016年4月54#凭证反映,报销原党组书记卜源光制服费用7167元,据调查,市水运事务中心制服采购标准为每年不超过3000元/人,超标准配置了墨镜、公文包、行李箱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湘海事办[2012]147号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海事系统制服装具管理办法》的通知,具体规范了海事工作人员制服配备,包含了护目镜、公文包、行李箱等。卜源光2016年1月调往我单位,工作人员在上班与执法期间必须着装规范,所以我们给其配备了一整套装具,价格在七千左右。2016年8月单位合并又调入了34名工作人员,由于单位工作经费有限,根据财务实际情况,经班组成员商定后定于每人每年制服采购3000元,逐年配齐装具。但该商定未记录于会议纪要中,“三重一大”、“三不一末”制度执行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要求执行。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无公函,购买茶叶、日用品无明细的问题。

关于“①2017年2月2#凭证反映,购茶叶560元,无明细底单,无采购数量和单价,无领用记录。招待来客开支498元,无公函,无接待人员情况,无用菜底单。②2017年6月15#凭证反映,购茶叶580元,无明细底单、无采购数量和单价,无领用记录。购日用品5160元,无明细底单,无采购数量和单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对公务接待工作的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接待程序,确保公务开支有公函、底单、单价和明细,物品领用有数量记录;在财务工作上细化管理,所有的报销凭证完善好附件。

4.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单位公车名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际公车和加油卡都由单位司机个人保管,无公务用车登记台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公车的管理,公务车加油卡和车钥匙及时归还办公室,公务出车一律先申报后使用,对车辆的公务事项和用车股室进行详细登记。

5.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立档案卷文书不规范,封面与案卷内罚款不一致;案卷内无缴款凭证;封面与案卷内办案人员不一致;案卷不同,案卷号却相同;调查询问笔录中,只有执法证号,无执法人员名字;案卷中船号填写错误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2)关于“执法程序不严谨,海事行政处罚立案报告有经办人未签字、负责人未签字和未盖印章的现象,负责人签字由他人代签的现象较多;无结案报告,审查意见无人签字;减轻行政处罚审批表无责任人签字现象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行为,建立健全执法案卷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3)关于“自由裁量权过大,减轻处罚现象较多,审批人为执法大队长。如违法行为相同,船舶吨位相同,罚款却不同。罚款2万元,却只缴1万元,也有罚款2万元,减轻处罚至五千元的现象。减轻处罚没有集体讨论程序,签字责任人为执法大队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轻处罚经案审会讨论决定,签字责任人为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主任。按照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6.关于拨付无隶属关系单位工作经费的问题。

(1)关于“2017年1月36#凭证反映,拨付北港村新农村建设款3万元,北港村非本单位定点扶贫村”问题。

(2)关于“2017年1月40#凭证,拨付蠡山村扶贫款2万元,蠡山村非本单位定点扶贫村”问题。

(3)关于“2017年1月32#凭证反映,水上专项行动整治经费中列支黄茅洲村扶贫款4万元,未专款专用,且黄茅洲村非本单位定点扶贫村”问题。

(4)关于“2017年1月33#反映,从水上专项行动整治经费中列支群兴村扶贫款2万元,未专款专用,且群兴村非本单位定点扶贫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精细化管理,相应的经费列入相应的项目中,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7.关于差旅费审批、报销乱象丛生的问题。

(1)关于“超额报销开会学习出差费,且开会学习无通知。如①2017年8月43#凭证反映,报销卜源光、谭兆磊两人8月1日长沙开会差旅费700元,其中车船票500元,报销超标,且无会议通知。②8月13日报销谭兆磊长沙学习差旅500元,车船票超标,且为加油票,无学习通知。③8月22日报销卜源光、谭兆磊益阳开会差旅费200元,无会议通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整改按差旅费标准报销:车票往返320元,市内交通费160元,合计480元,退还至单位20元。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所有公差报销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差旅费报销按要求提供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明细单、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提供邀请函、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正规有效的发票,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2)关于“报销休息日外地餐饮费的现象。①2017年5月7#凭证反映,钟李报销2017年4月30日(休息日)长沙市天心区朱理餐饮费183元。②2017年8月1#凭证反映,谭兆磊报销2017年4月2日(休息日)长沙五十七度湘饮管理公司八一分店餐饮费725元。③2017年8月37#凭证反映,钟李报销2017年7月15日(休息日)长沙芙蓉区海鲜一族酒楼餐饮费255元。④2017年12月37#凭证反映,刘伟报销2017年10月14日、5日长沙天心区同一新餐馆费用497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报销休息日外地餐饮费,报销钟李、谭兆磊、刘伟餐饮费均为休息日到长沙的工作接待用餐,报销武汉出差的工作用餐。在今后的工作用餐报销中,按要求注明清楚接待事由与用餐人员。

(3)关于“出差期间餐饮费未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超标准报销。2017年6月1#凭证反映,报销在武汉出差的工作用餐1000元。2017年6月2#凭证反映,报销在武汉出差的工作用餐费5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用餐报销中,按要求注明清楚接待事由与用餐人员,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

(4)关于“差旅伙食费重复报销。2017年1月13#凭证反映,报销卜源光报销差旅费680元,包含300元的伙食费,同时卜源光会议出差期间长沙市天心区乾星新沙饭店餐饮费用84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会议出差期间报销了工作用餐费外,还报销了差旅费300元伙食费,整改退还多报销的伙食费300元。

(5)关于“差旅费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2016年2月31#凭证:李翔、祝立军等4人1月18、28、29日出差,审批单申报日期2月3日。刘亮、刘毅等1月25、26、27日出差,审批单申报日期为2月3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出差人员按要求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报销单中注明办事、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以及出差时间、地点,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财务部门在审核结算报销时,做好审核把关。

(6)关于“外出学习、培训、开会无通知,无领导审批。①2017年12月11#凭证反映,刘润芝报销11月17日到长沙统计培训车船票350元,车船票的附件为加油票,加油地点草尾镇,车船票报销超标准,且无培训通知。②2017年12月42#凭证反映,刘艳玲报销长沙开会差旅费320元,无会议通知。③2017年12月43#凭证反映,钟敏、薛梅芬报销长沙学习的差旅费640元,无学习通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整改按差旅费标准报销:车票往返160元,市内交通费80元,合计240元,退还至单位110元。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所有公差报销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差旅费报销按要求提供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明细单、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提供邀请函、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正规有效的发票,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执收罚没收入未进行账务处理,不符合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未依据行政处罚单和六联单缴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上做到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收罚没收入依据行政处罚单和六联单缴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2)关于“往来账款未调平。2015年2月收何国忠付吴望来事故赔偿款55万元,账务上一直以应收账款的形式记入何国忠、吴望来的往来中,未调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将调平何国忠与吴望来事故赔偿款的往来帐。

(3)关于“收款未记收入。2018年12月29#凭证反映,船舶工业园拨付公务艇购置款79.2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中,未记收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按要求已将公务艇购置款79.2万元记收入中。

(4)关于“党费往来未及时调整。①2015年1月7#凭证:从个人工资中代扣2014年党费3208.57元。②2015年12月10#凭证:从个人工资中代扣2015年党费6638.52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调平党费往来帐。

(5)关于“购入固定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①2016年4月13#、77#、80#、84#、11月21#凭证:分别购入得实2100打印机,金额2980元;购入静音发电机组,金额7475元;购入戴尔一体机,金额3300元;购入对讲机4个,金额3840元;购入HP1005一体机,金额1780元。未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②2017年2月13#、3月21#、4月2#凭证:分别购入指纹机,金额2760元;购入卷闸门,金额8747.80元;购入防护窗,金额11860元。未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章办法,对还未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的打印机、电脑、对讲机、指纹机、卷闸门等在内的各类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9.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1)关于“2016年来,市水运事务中心未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党组班子会未详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中心在此后的工作安排中,党组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做出总体谋划,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关于“党组领导班子(袁军明、郭峰)2018年廉政党课全文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党组领导班子将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改进作风,无论是写心得体会还是党课报告,坚持将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自己的报告材料由自己亲自撰写,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3)关于“2016年原党组书记卜源光与全体职工的廉政谈话记录内容雷同,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组将重点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求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教育逢会必讲,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帮助筑牢廉洁防线。

四、总结经验教训,发挥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中心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721011;邮政信箱:湖南省沅江市白沙大道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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