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监局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活所需
发布时间:2020-02-18 08:45 信息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廖炳文 浏览量:

当前,随着各类经营主体陆续分批有序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主责主业,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周密安排,充分发挥职能,全力以赴为复工复产服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防疫期间不发生疫情扩散和食品安全事故。

对疫情防控期间开业门店发放《告知书》。一是告知开业门店要加强对员工、顾客的健康管理,员工全员佩戴口罩上岗,在出入口开展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进行体温检测的顾客坚决拒绝其进入商场;要加强场所内消毒通风,最大限度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要严把食品和婴幼儿用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可溯和质量安全;要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消毒”和“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卫生管理和清洁消毒。二是农贸市场禁止销售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入市交易。三是药店要加强药械质量管理,严格把关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同时,积极做好口罩、体温计以及防治新冠肺炎药物等储备工作,满足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用药用械需求。四是开业门店要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从事囤积居奇、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制定《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食堂标准》一是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特殊期间全体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口罩潮湿或佩戴超过4小时必须及时更换。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有记录),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从业人员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并立即就医。二是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没有合法来源、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禁止现场活禽宰杀。三是所有职工就餐采用分餐、轮流用餐制,避免人员聚集。四是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严格落实餐饮具、场所等清洗、消毒制度(有记录)。

目前,面对疫情形势越来越可控,该局正在积极谋划、提前准备、规范设置所有门店的开业条件,特别是餐饮行业,将严格制定相关举措,确保安全有序开业。


责编:喻浩    审稿: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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