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函〔2023〕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22〕304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23〕146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计划7743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2.29万元(补助标准300元/亩),经实施单位(业主)自愿申报,林业局技术人员调查设计与检查验收,林业局党组集体研究,拟按以下方案实施(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20日-11月28日,如有不实或质疑,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受理电话:0737—2889253(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沅江市林业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