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指示精神及相关要求,围绕保护区生态保护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保护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以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依法履行职能、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严格公正执法等多个方面对全年法治工作进行了细致规划,同时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有效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履行职能,优化生态服务
一是严格生态保护执法。保护区执法队伍持续加强对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巡查监管力度,全年累计开展日常巡查700次,专项执法行动30余次。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侵占湿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24年,共计现场处置或交办处置各类涉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118起,有效遏制了侵占、破坏湿地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护区生态安全。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生态环境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向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游客以及涉区企业广泛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参与志愿者达60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于涉及保护区生态保护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决策,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开展风险评估,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年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均依法依规完成决策流程。
(四)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活动,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技能培训、执法案例研讨等,全年累计培训6人次,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合法的执法资格,目前保护区执法队伍中持有执法证件人员比例达到35%以上,来年更是增加执法证考核人员,大大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了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同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以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执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2024年共受理群众执法投诉举报1件,均已妥善处理,回复率达到 100%。
(五)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了由保护区管理局、周边社区、相关职能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协调机制,对于涉及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共处。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意识。
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保护区生态保护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的执法队伍在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难以满足全方位、高频次的执法监管需求,特别是在应对一些跨区域、复杂的违法案件时,执法力量显得捉襟见肘,需要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整体执法实力。
三是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但宣传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社区居民和特定群体的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部分群众对保护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程度仍然较低,需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
四是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在涉及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中,与周边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还存在一些衔接不畅的地方,例如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生态补偿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形成更为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保护区法治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制定系统培训计划。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制定涵盖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法治思维培养等方面的年度法治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法律从业者等进行授课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丰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将考试成绩与绩效挂钩,激励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保障
一是增加人员配备。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通过招聘、选调等方式,充实保护区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优化队伍结构,引进具有生态保护、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才,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完善执法装备。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先进的执法设备,如特种车辆、环境监测仪器等,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和精准度,同时加强执法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的维护保养,确保执法工作能够高效开展。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一是打造特色宣传品牌。结合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特色,策划推出具有地域特色和影响力的法治宣传品牌活动,如“南洞庭湖生态法治文化节”等,通过系列活动集中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今日头条等,制作发布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短视频、图文信息等,同时加强与学校、社区、企业等合作,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周边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动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对接,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保护区内跨区域、多发性的违法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明确责任分工,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保护区生态安全。
总之,2024年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保护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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