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区四湖水域生态养殖经营权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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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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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现拟将持有的沅江市城区四湖水域生态养殖经营权拍卖按本公告内容在沅江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拍卖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经营权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处置权; 2、我方资产使用权拍卖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沅江市城区四湖水域生态养殖经营权委托拍卖竞价文件》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该资产经营权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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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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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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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与期限 |
位置为沅江市城区四湖,具体为:石矶湖,面积2280.25亩;廖叶湖,面积2875.83亩;浩江湖,面积9923.68亩;榨南湖,面积3750亩,合计18829.76亩。期限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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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1. 竞价中标人需对城区四湖水域进行水环境治理,主要为:湖底清淤、投施微生物制剂等净化水体、投放底栖动物、种植水生植物、拆除沿湖非法构筑物、建设生态护坡护岸、环境整治等。 2. 拍卖价款可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为买受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即前10年经营权);第二期支付为买受人在10年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需经政府同意并出具延迟付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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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竞得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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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拍卖挂牌底价 (金额: 人民币)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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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 保证金 |
需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成交后竞买人与委托方另行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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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拍人资格条件 |
一、所有具有水产养殖、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及相关资质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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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拍卖相关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相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意向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采取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意向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则上述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的次日起3日内与拍卖人签署《竞价成交确定书》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该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价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5、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后当日签订《竞价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首期应付价款、拍卖佣金等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沅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沅江支行 账 号:4300 1500 1670 5000 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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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竞价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人民币)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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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31日16:00时止。 (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价报名的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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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标的 时间 |
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31日16: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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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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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 |
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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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30981446909024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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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沅江市莲花路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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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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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公告期 |
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31日16: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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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得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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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连续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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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沅江市政府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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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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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与现场查勘:黄先生 18673739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