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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以拍卖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31 15:39 信息来源:沅江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近期,沅江市处非办在风险监测和排查工作中发现,一些拍卖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保底高收益,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融资或者变相协助融资主体发售理财产品,存在重大非法集资风险。
    主要作案手法是:拍卖行承诺对拍卖品溢价转拍、每笔交易给予固定回报;或者承诺拍品在规定时间内涨幅幅度及交易后获得赠送的虚拟股票、权益或返利等;以拍卖债权资产名义,变相承诺预期受益,作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的通道。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虚假拍卖。拍卖行虚构拍卖标的或者以次充好,竞买者也无真实购买意愿;二是拍卖行放任拍品拆分或反复转拍,公开宣传资金安全、无需担心流拍等进行利益诱惑;三是承诺预期收益率,引诱投资者参与竞拍;四是通过会员间击鼓传花”“拉人头等方式,迅速扩张规模。
    为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沅江市处非办提示您:拍卖公司开展拍卖业务,应当遵守《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建议社会公众参加拍卖前,先查查有关管理规定,判断拍卖机构及其开展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也可以直接咨询商务部门;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建议尽快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
     天上不会掉馅饼。请社会公众理性选择投资理财渠道,防范权益受损。


沅江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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