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与《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伤残评定工作制度>的通知》(湘退军人发[2021]36号)文件要求,我市刘子瑶等三名伤残人员按规定经省、市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残情鉴定,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院鉴定意见,我局拟按相关程序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现对初审审批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
附件:沅江市部分伤残公示人员表.xlsx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