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片区棚改工作,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益政办发〔2019〕1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鼓励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市杨泗桥棚户区片区改造,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计划拟改造住户527户,改造区域土地面积约589.09亩,拆除后预计可得净地约451.50亩。
(一)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2.5;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商住比≦5%;限高≦80m。
(三)供地模式:棚改片区用地均按网上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分批次供地。
(四)供地价格:项目用地按土地综合评估价挂牌。
二、基本原则、合作方式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
(二)合作方式
1.业主方及投资方共同参与该项目棚户区改造工作。
业主方为沅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资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或我市已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市场化运营且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市属国有企业。
(2)具有与棚改开发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参与棚改开发的投资方应在沅江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2.本项目区域红线外周边市政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由业主方负责与本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三、前期棚改资金额度及投资方提供资金的方式
(一)投资方组织筹措项目前期棚改资金约3.4亿元。
(二)投资方提供项目履约金5000万元,并支付到指定的项目专用账户。
四、基本建设要求
(一)综合开发、自求平衡
通过棚户区改造与片区产业开发的紧密结合,确保棚改开发收益自求平衡。
(二)统筹兼顾,配套建设
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改造的总体计划。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三)民生优先,安置先行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就近异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征为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安置房源由投资方按成本价供给。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如有诚意投资者与我办联系。公示截止时间6月6日。
联系电话: 许先生 15873713828
董先生 13873723905
0737-2721299
沅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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