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2 10:39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一、反馈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湖南省受污染耕地管控存在薄弱环节,耕地土壤镉点位超标率较高,污染面积大,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控攻坚战,确保严格管控区受污染耕地得到有效利用。

三、整改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镉大米”批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将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生产工作当作一项事关粮食质量安全的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会议先后三次研究问题整改工作,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

2、制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在出台《沅江市2021年受污染耕地技术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沅江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联合制定了《沅江市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沅农联发〔2021〕9号),并下发技术指导意见3000多份;制定了《沅江市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坚持了"市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党员组长包户"的"四包一"监管责任机制。要求我市被划定为严格管控类水稻面积 972.09亩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3、完成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2021年涉镉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2轮工业企业涉镉排查、2020年中晚稻镉超标地块排查及2021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地块涉镉污染源的排查,未发现涉镉污染源。

4、调优了产业结构,严管区受污染耕地全部退出了水稻种植;我市严格管控类耕地所涉及的5个乡镇街道6个村的972.09亩水稻,严格按照"四包一"监管责任机制有效引导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全面退出水稻生产。目前,我市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模式为改种油菜、改种饲料玉米-油菜、改种黄豆-油菜、改种冬南瓜-油菜、改种莲蓬、改养殖小龙虾等,已全部按要求退出水稻种植。

5、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我局成立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检查组,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今年来,开展了在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20多次,配合省人大、益阳市委、市人大督查4次。并且开展了严格管控类耕地专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到位,确保了严格类管控区全面退出水稻种植。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作为农业农村的底线工作任务来扎实推进,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压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上下衔接和左右协调,形成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2、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扶持,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补助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应调整粮食种植任务要求,提高当地农户种植结构调整补助标准。并且,今年下半年,我市对严格管控区种植农户按照所涉面积全面补助油菜种子,确保农民种植结构调整效益。

3、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继续加大加强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的力度,确保农民土地利用率和农田效益。在正确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的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的力度,以确保管控工作落实落稳。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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