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经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将沅江市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单位对外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规划总用地面积(亩) |
拆迁房屋户数 (户) |
拆迁面积 (㎡) |
用地性质 |
专粮库 |
东至盐业公司,南至沅江造船厂,西至巷口路,北至庆云山路。 |
218.4 |
258 |
89331.2 |
国有土地 |
注:表格中的拆迁户数和拆迁面积均为初步摸底数,最终以实际数为准。
二、中选单位义务与工作
通过遴选产生的前期工作单位,主要承担项目的下列前期工作与义务:1、组织落实资金,保障该地块在土地出让之前所有的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拆迁)所需要全部资金;2、协助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拆迁)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3、拟订项目策划与方案设计;4、做好参与土地挂牌竞拍准备工作。
三、适用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四、遴选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①企业(含子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②信誉良好。无逾期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税收和报建费用等不良信誉;
③经济实力强。申请人须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供征拆资金准备证明。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
3、报名地点: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沅江市阳光世纪9栋13楼1320室) ,联系电话:15616241745
4、有意报名者可到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沅江市阳光世纪9栋13楼1320室)报名并领取有关资料。
(二)初审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3日对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三)评审
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或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四)公示
中选单位确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签约
中选单位与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署参与棚改前期工作协议书,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放项目前期工作意见书。
(六)上报备案
将项目前期工作意见书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附件:沅江市棚改项目前期工作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沅江市棚改项目前期工作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 |
得分 |
备注 |
项目开发方案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出让指标与各类经济技术指标 |
8 |
优(8-6)、良(6-4) 合格(4-2)、不合格(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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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 |
6 |
优(6-4)、良(4-2) 合格(2-1)、不合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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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
8 |
优(8-6)、良(6-4) 合格(4-2)不合格(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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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建设组织实施与专业管理技术人员配置 |
6 |
优(6-4)、良(4-2) 合格(2-1)、不合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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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融资实施方案 |
5 |
优(5-3)、良(3-2) 合格(2-1)、不合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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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含子公司)开发资质,以四级企业为基准 |
/ |
底分5分,每高一级加1分;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企业荣誉称号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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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含子公司)房产开发业绩以五年以内开发量达10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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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国土、规划、住建部门有关许可证明文件 |
企业实力(含母公司)以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具的中长期授信证明书(5000万元)为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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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分15分,每多1000万元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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