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切实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政府和益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面实行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的备案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益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细则》已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出了明确具体部署。加强和统筹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推动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尊重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二、健全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工作台账。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被诉行政机关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负责人出庭情况、判决结果、败诉情况、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等,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
(二)落实行政应诉案件报备制度。自2022年7月起,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每月底应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报备以下案件资料: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台账,有关案件的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表、败诉案件判决书、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等。
(三)加强行政应诉案件信息核校。每个季度末,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与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核对报备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台账及相关材料,会同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桃江县人民法院、沅江市人民法院核对法院系统建立的工作台账,对各单位报备的行政应诉案件进行核校,确保报备案件信息准确无误。
(四)严格行政应诉工作绩效考核。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应当客观、及时报备工作台账及相关材料,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对未依法履行答辩举证等行政应诉职责的,特别是人民法院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的,将视为未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收到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未及时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报备且未在规定时间反馈和落实;对被法院判决败诉责令履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将按规定在2022年度绩效考核中扣除有关单位相应分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三、加强领导,切实推动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仔细梳理本单位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报送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有较强参考借鉴意义的,将予以转发推介。对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沟通,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贡献。
联系人:曹宏波 0737-2721468
附件:行政应诉案件工作台账式样
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行政应诉案件工作台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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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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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级 |
审理法院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收到《负责人应诉通知书》的情况 |
收到《负责人应诉登记表》的情况 |
出庭负责人姓名、职务 |
开庭时间 |
判决结果 |
败诉情况 |
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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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月已开庭审理的案件;2.审级包括一审、二审、再审;3.案号、案由以法院制发《负责人应诉通知卡》信息为准;4.填报单位为政府的,仅统计以本级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记台账,每月底将此表格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有关材料,反馈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子版也请一并报送。邮箱:537038957@qq.com。联系电话:0737-2721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