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1、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协同有关单位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和后期扶持的中长期规划,具体实施年度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资金投资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协助督查验收;负责全市移民规划与年度计划的业务指导。
2、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和资产,做好移民资金年度预算和内部审计;负责做好移民统计与上报工作。
3、负责移民的信访工作,协调、指导镇、场、街道办事处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4、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市移民干部的业务和技术培训,移民的农业实用技术、就业技能与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