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茶盘洲镇
  • 负责人: 李慧
  • 机构地址: 湖南省沅江市茶盘洲镇幸福路187号
  • 联系电话: 0737-2336101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江市茶盘洲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乡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镇村和社区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公共服务。围绕镇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村)、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承担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职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监管执法。负责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       

(七)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居(村)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组织城乡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对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辖区内与居民(村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职责。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职责。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 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有关赋权事项相关工作。

(二)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 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湿地保护、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

(五)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六)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 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镇纪委和监察机构、人大、人民武装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置;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由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