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琼湖街道办事处
  • 负责人: 李博文
  • 机构地址: 沅江市沅纸路与新沅路岔路口
  • 联系电话: 0737-2736832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琼湖街道办事处是沅江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一、机关职能

(一)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社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三)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

(六)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八)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九)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本办全面工作;

2.负责对外联络,对内综合协调及来宾接待工作;

3.负责党政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4.协助机关支部书记抓好机关管理;

5.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党建办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

1.拟订社会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政、残联、优抚工作,落实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工作;

3.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经发办  

1.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汇总和分析生产、商贸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

2.组织招商引资活动;

3.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及劳动保护,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4.负责科学技术及信息统计工作;

5.制定环境与自然保护规划,协助上级开展环保工作;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1.负责全镇违法建筑防控、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2.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相关工作;

3.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纪工委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教育;

2、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

4、查处街道所属党支部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5、抓好纪检信息、调研工作;

6、承办街道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 

1.负责编制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

2.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收支、财税政策等基础工作;

3.制定、贯彻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监督和管理好镇村财务及预算外资金管理;

4.负责基本建设的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督;

5.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报告等;

2.负责应急情况处置、群众受灾情况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

3.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水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和乡村企业服务等工作。

1.及时收集辖区农业、水产、农技事业发展动态,为领导决策参谋;

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11)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

3.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

4.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5.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退役军人事务站  主要负责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13)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