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数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沅江、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定、落实地方指标标准规范,指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组织拟订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务基础底座的建设管理。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全市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五)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协同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六)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技术、设备等科技攻关。
(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统筹规划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九)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维护营商政务环境。协调、推进全市行政效能工作。
(十)协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督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