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沅江市司法局,接受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相关工作, 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第四条沅江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 面提岀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市政府重大民商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 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 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 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拒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 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宴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七)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 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 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与监督全市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 帮教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 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