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司法局
  • 负责人: 罗新洲
  • 机构地址: 沅江市入园路72号
  • 联系电话: 0737-2721980
  • 办公时间: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夏季:8:00-12:00 15:00-18:00
主要职责

沅江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沅江市司法局,接受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相关工作, 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第四条沅江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 面提岀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市政府重大民商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 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 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 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拒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 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宴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七)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 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 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与监督全市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 帮教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 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信息调研、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财务计划股
负责司法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办公室做好机关后勤、办公用品及接待工作。指导并监督市公证处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财务工作。负责各基层司法所的财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参与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参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立诉工作。拟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
    六、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的落实,组织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参与当地社会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行政执法监督股
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八、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
    九、普法宣传教育股
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员名册并公告。负责监督管理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负责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律师工作管理股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津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民商事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并指导政府重大民商事法律活动。负责对重大政府合同文本进行建档备存。负责对市政府交与的其他民商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有关涉法涉诉事务。
    政治工作室
负责全市司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老干、工会、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