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益阳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学校的设置、更名和撤销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以及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和组考工作;指导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市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校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负责教育系统的禁毒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全市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外: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主要职责:
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二)负责对全市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考核。
(三)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组织培训教育督导人员,科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