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黄茅洲镇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22-01-13 10:20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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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黄茅洲镇中心小学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黄茅洲镇中心小学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从事小学教学工作

   

沅江市黄茅洲镇学工路112

法定代表人

王俊平

开办资金

67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沅江市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7

676

网上名称

沅江市黄茅洲镇中心小学

从业人数

4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

2021年度,我校在沅江市教育局和黄茅洲镇中心学校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主要业务活动 : 1、我校加强教学督导,落实各项教研活动。基本做到“五有”:有布置、有检查、有记载、有总结反馈、有整改意见。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十字”方针,即备课要“深”,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学要“活”,手段要“新”,活动要“勤”,考核要“严”,辅导要“细”,负担要“轻”,质量要“高”。教师的备课做到备教法,备学生,备板书,备练习。做到先备课、再上课,杜绝照抄、照搬教案现象。每节课教案尽量做到环节齐全:有教材分析、有三维目标、有教学重难点、有教学设想、有教具准备、教学过程、课堂检测、教学小结、板书设计、教学体会等环节。学校从课堂入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先学后教、练评结合”的教学模式,同时这项课题研究获得市级优秀课题奖。  2、改革的是课堂,成长的是教师,受益的是学生。2021年取得的成绩如下:在市局组织的“三独”比赛中,曹盼、陈诗怡等十多位学生分别获二、三等奖。学校合唱队在沅江市教育局组织的“放飞梦想,唱响校园”首届中小学合唱大赛中荣获集体二等奖。学生的道德素养不断提高,涌现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此,学校在2021年度德育综合评估中被沅江市教育局授予优胜单位称号。 3、学校重视体育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坚持开展阳光运动,增强师生体质。在中心校镇运会上,获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打破多项记录。并获得了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4、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且收到了可喜的成绩。 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改进措施 : 1.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制度建设,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修正,不断完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形成富有激励作用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学校的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人文化。 2.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通过各项活动,进一步构建、完善“先学后教,练评结合”优质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为全市农村小学放模。强化科研兴校,做到“教”、“研”相长,提高教学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在市局组织的“三独”比赛中,曹盼、陈诗怡等十多位学生分别获二、三等奖。学校合唱队在沅江市教育局组织的“放飞梦想,唱响校园”首届中小学合唱大赛中荣获集体二等奖。学生的道德素养不断提高,涌现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此,学校在2021年度德育综合评估中被沅江市教育局授予优胜单位称号。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可立                        报送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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