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81MB1H73741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沅江市湿地保护站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沅江市湿地保护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宣传、执行国家及省、地、市有关湿地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申报湿地保护和建设规划,协助制定、申报湿地保护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域范围内非自然地保护区范围的湿地保护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湿地巡护中发现的湿地违法案件。 |
|||
住 所 |
沅江市琼湖街道鑫海路 |
|||
法定代表人 |
邓劲松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沅江市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8 |
|||
网上名称 |
沅江市湿地保护站 |
从业人数 |
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10月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1、长期坚持湿地巡查监管 一是坚持对大通湖(沅江区域)入湖口、瓦岗湖、五七河、塞阳河、草尾河、北港长河、黄家湖、赵公湖、周公湖、巴南湖等非保护区湿地开展常态化巡护,对漉湖、目平湖、巴南湖、下塞湖、南洞庭湖等保护区湿地开展了不定期的巡查;二是发现湿地可能违规问题时,通过口头警示、现场处置、发放督促整改函、上报督请整改报告等方式及时制止与督促整改。全年累计巡护湿地100余次,填写巡护记录50余份和动植物监测记录20份,发放督促整改函、上报督请整改报告15份,确保了全年未出现对湿地有较大影响的违法违规问题。 2、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 开展了湿地日、爱鸟周、科技日专项宣传和《长江保护法》专题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并在省林业局网站进行了报导。 3、强化涉湿项目审核监管。 一是严把负面清单禁入关,凡属禁止性项目一律不予支持,为保护瓦岗湖鸟类栖息环境,坚决拒绝了瓦岗湖光伏项目;二是把好生态影响评价与湿地占补平衡关,凡涉及天然湿地的国家、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一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评价意见作出审核意见,凡需占用湿地的一律坚持占补平衡原则;三是把好项目监管关,加强了对巴南湖采砂项目、沅水常德至鲇鱼口航道疏浚项目,船舶工业园项目的巡查监管。 2021年,沅江市实现了湿地面积不减少的目标。 (二)积极争取湿地修复项目 1、组织并完成了下塞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对下塞湖区域进行了全面的科学考察,编制了概念性规划报告、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方案。 2、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申报、双重规划项目申报,组织编写了《大通湖湖体及湖泊缓冲带(沅江瓦岗湖) 水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益阳沅江市南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申报项目已通过了省级初审。 (三)配合完成了相关工作 1、积极参与本局中心工作 一是结合湿地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候鸟保护工作;二是协助、指导、参与了风景名胜区工作;三是参与保护区欧美黑杨清理退出工作;四是参与植树造林督促工作;五是配合执法大队开展湿地执法工作;四是配合开展林长制工作。 2、配合做好部门工作 一是配合发改委做好洞庭湖综合治理、项目申报相关工作;二是配合市河长办开展河湖巡护、四乱整治、一湖一策方案编制等工作;三是参与市水利局河湖岸线规划工作;四是参与市砂石办砂石开采规范化工作;五是参与住建局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监督实施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徐洪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