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10 17:41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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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湿地公园保护中发现的湿地违法线索、证据。负责琼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巡查巡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科研监测工作,负责琼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料的汇总与建档。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下琼湖新源闸(自来水二厂对面)

法定代表人

吴先云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沅江市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

50

网上名称

沅江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日常工作 一是全年共开展巡查巡护48次、鸟类、鱼类监测各24次,共发现岸线堆放垃圾3起,违规建设垃圾中转站与公厕一体化建设项目1起,通过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发送告知函、督办函6份,岸线堆放垃圾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垃圾中转站与公厕一体化新建项目已完成整体的建设任务,违规建设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二是完成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下发的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内3起疑似建规建设的核查工作,其中石矶湖公园室内游乐场不属违规建设未被国家林草局认可,要求继续核实整改;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科技周”等宣传日,通过挂横幅、贴海报、进校园、进社区、设置咨询点以及通过湖南省林业局网站、沅江融媒体、洞庭博览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湿地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全年共出动大小车辆10余台次,发放各类宣料3600余份,受到了广泛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全年共受理涉湿地公园各类建设项目审查资料6宗,有1宗已获得省林业局批复文件,完成了20192020年湿地公园范围内5个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公园土地监测监管工作,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人防宣教基地、狮山路)、在建项目3个(下滨桥路、南洞庭大道、国网220千伏);五是完成了2021年度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及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并获得了由湖南省林业局授予的2021年度湿地公园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2、中心工作 (1)自然保护地整合化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完成了湖南琼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的优化整合回头看工作,将城区蓼叶湖、石矶湖、上、下琼湖、小榨南湖调出了湿地公园,调减面积461公倾,优化预案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完成湖南琼湖国家地公园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投入中央资金50万元,购置各类监测、监控设施设备9台、生态修复湿地面积6.7公倾;二是完成了三峡后续项目《沅江市洞庭湖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财评、招投标挂网、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定了《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书》; (3)项目申报工作:一是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1个,申请中央资金680万元;二是申报省级财政资金项目1个,申请省级资金15万元;三是组织资料向发改部门申报2022年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项目1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3427万元。 (4)积极参与由湖南省林业局举办的全省自然保护地摄影大赛,发动鸟协、环保协会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选送作品12幅。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徐洪                         报送日期: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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