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81MB1016493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沅江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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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沅江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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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监督、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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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沅江市琼湖路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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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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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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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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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沅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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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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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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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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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沅江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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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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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我市实际现设定收费标准为:电梯房60元/㎡,步梯房35元/㎡,商业30元/㎡,别墅75元/㎡。2021年1-11月共归集1277.86万元,共使用34.2万元。(海景雅苑5870元、美世界花园7907元、杨柳山庄25.88万元、金福现代4.57万元、金湖湾2.24万元、锦福家园1270元。) 对问题楼盘欠缴维修资金的情况,我部门多次下达追缴通知书和上门催缴。现已委托湖南天见律师事务所正式启用司法追缴程序,6月初分别对欠缴企业下达了行政追缴通知书,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行政追缴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所有欠缴企业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7月初对欠缴企业下达了行政追缴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将欠缴的维修资金足额缴存到指定账户中,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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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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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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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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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徐学明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5日